彆多想了。
就算以後長大了他都不是赫伊莫斯的對手。
而自己現在這幅小孩的模樣,更不可能是比自己大的赫伊莫斯的對手。
就算剛才真的用儘全力去掐,恐怕也掐不死人。
甩了甩頭,將混亂的腦子甩得清醒一些。
他告訴自己。
與其想著乾掉赫伊莫斯這種不可能的事情,不如先解決自己褲子的事情還比較靠譜。
隻有伽爾蘭會因為褲子的事情覺得很尷尬,赫伊莫斯到是沒當回事。
還沒開始騎馬訓練的小孩子都是不穿內褲的,大家都這樣,他也一樣這麼長大的,習慣了,自然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他們這些貴族的小孩多少還要穿得體的衣服,而很多平民的小孩子根本就是直接用一塊布在下麵圍一圈,就算是衣服了。
所以,伽爾蘭覺得很糗的事,他不覺得有什麼好尷尬的。隻是這小孩子太過於在意而緊張的小模樣,讓他覺得有點好笑而已。
雖然剛才被那孩子撞得摔倒了做了墊背,他也沒生氣。
反正那孩子小,不重,他也沒受傷。那小孩摔在他身上也好,不然,那麼小的身體摔在地上,手上腳上恐怕又會摔出幾處淤痕來。
赫伊莫斯這麼想著,將伽爾蘭上下打量一番,確認這小孩沒什麼事,然後他也沒多說什麼,就直接拎著這小孩回去了。
一連在死敵麵前丟了好幾次臉,伽爾蘭不敢再多事了,乖乖地被赫伊莫斯牽著手走。
現在的狀況他根本不清楚,又不敢問赫伊莫斯要帶他去哪兒,隻能自己苦苦思索。
畢竟,他雖然回到了他的前前前前世,但是並沒有前前前前世的記憶。
不,記憶還是有的,但是隻有一個大概,並不詳細。就相當於他隻知道一篇小說的大綱,知道那個小說的開始、中間以及結局,還有某些事情的大概輪廓,但是其中的具體細節就不清楚了。
他現在唯一猜到的是,小孩子的他好像是因為某個原因從住所跑出來了,赫伊莫斯是來把他找回去的。
他一邊乖乖地跟著赫伊莫斯走,一邊四處張望。
目的地並不遠,畢竟他這身子還是個小孩子,跑也跑不了多遠。在水榭樓台中繞了幾個彎,穿過高大圓柱撐起的華美長廊,他就跟著赫伊莫斯到達了目的地。
赫伊莫斯將他帶到入口處,沒多說什麼,抬手指了指那條蜿蜒在矮叢林裡的石板小路,示意他自己過去,然後就轉身離開了,似是還有其他事要去做。
伽爾蘭有些心情複雜地看著那個離開的死敵,隻覺得那個背影讓他又是熟悉又是陌生。這一次,突然把他丟到這麼小的時候,和還是年輕少年的赫伊莫斯相遇,他完全想不出來自己應該用怎樣的態度來對待這個以後注定要拚得鮮血淋漓你死我活的死敵。
而且,現在這個對他還算溫和的少年,到底是怎麼變成未來那個變態的樣子的?
輕輕歎了口氣,將麻煩事甩到腦後,也不再去思考他想不明白的事情,伽爾蘭振作起精神。
總之,先回他的住所,找塊布料設法做個內褲,內褲,內褲——
在心裡念叨著當前最緊要的事情,他飛快地沿著青石板小路向前跑去。拐過一個彎兒,一座被高大的棕櫚樹包圍起來的小型宮殿就出現在他眼前。
那座小宮殿並不怎麼高大宏偉,但頗為精致。整座殿台呈現一個弧形,沿著一個月牙形的池子,淡紫色的風信子環繞在池邊,倒映在池水邊,風掠過的時候,大片大片的風信子微微晃動,像是一片淺紫色的海洋。
伽爾蘭一下子呆住了。
他看見那宮殿裡麵,那月牙形的池邊,那大片大片的風信子花叢中,那撐起殿台的圓柱長廊上,還有樓宇之上——到處,視線所及之處,不管哪裡,都是三三兩兩的小孩子。
乍一看上去,估計能有十三四個小孩。
怎麼回事,怎麼這麼多小鬼?
在心裡叨念著的某人顯然忘記了,他自己現在也是小鬼之一。
他滿頭霧水,左看看,右瞅瞅。
那些孩子年齡有大又小,但是看起來差不多都是在七八歲到十三四歲這個年齡階段。他們有的好幾個人聚在一起,有的單獨待在一邊,除開極個彆獨來獨往以外,其他的小孩大多都已經抱成了團,聚在一起小聲說話,交頭接耳,不知道在討論著什麼。
有的孩子皺著眉,垮著一張臉,看起來很不高興,有的則是滿臉興奮,還有的臉上帶著明顯期待的神色,也有嘟著嘴發脾氣的。
七八歲…七八歲……
對了!
伽爾蘭終於記起來了。
原身之所以能和赫伊莫斯爭奪王座,是因為他和赫伊莫斯都擁有王座繼承權。
他和卡莫斯王不是親兄弟,他本來隻是一個普通的小城城主的兒子,隻是在他七八歲的時候,作為王室旁係血脈,被沒有子嗣的卡莫斯王選中成為了王弟,這才擁有了王座繼承權。
也就是說,現在的他正處於是否能從這群和他一樣擁有王室旁係血脈的小孩子中脫穎而出,被卡莫斯王選中的關鍵時期?
伽爾蘭覺得頭疼。
以前每一次重生的時候,他都成了王弟很多年了,根本沒考慮怎麼成為王弟的事情。現在一下子把他丟到七八歲的時候,他還得想辦法讓卡莫斯王選中他。
該怎麼做?
去討好卡莫斯王兄嗎?
但是說實話,他和卡莫斯王兄其實不算很熟。他每次重生不過一年多就會被赫伊莫斯殺死,而那位卡莫斯王兄一年裡起碼有十個月都在外征戰,回來就要忙著處理政務。所以,他和他那位名義上的王兄見麵都非常少,更彆說相處了。
而且他光顧著和赫伊莫斯爭鬥就已經竭儘全力了,滿腦子都是赫伊莫斯,根本不會去注意那個很少見麵的王兄的喜好。
所以,他現在就抓瞎了。
等等,不管怎麼樣,他得先把內褲的事情搞定。
伽爾蘭左看看右看看,看到不遠處垂著一塊白色棉布,似是簾布,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趕緊過去撕了一塊下來。然後,他就用那條白布左纏纏右綁綁,設法用那條白棉布給自己綁了一個類似於兜襠布的東西,總算是裹住了關鍵部位,不會感覺下麵空蕩蕩涼颼颼的了。
啊,舒服多了。
再也不用擔心走光問題的小孩長出了一口氣,心滿意足,然後繼續思考剛才的問題。
說起來……那位卡莫斯王的功績還是頗令人稱頌的,可以說,他是挽救了這個王國的英雄。
先王突然被毒殺,尚未成年的卡莫斯王以十七歲之齡登上王座。那個時候,國內動蕩,外敵虎視眈眈,整個國家風雨飄搖,他身下的王座也是搖搖欲墜。
而他卻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在繼位的第二天就不顧眾人的勸阻,帶著軍隊殺向了戰場。一場血戰,廝殺了整整九十九天,硬生生地將三大敵國的入侵軍隊殺了出去。這位年輕的王在殺退了敵軍之後,一掉頭,殺回國內,又將那些在國內暗戳戳搞事情的家夥打得屁滾尿流。
在位十幾年,卡莫斯王在戰場上殺出了赫赫威名,所有人都又敬又怕地說他是陽光下的雄獅。
他就這樣在戰場上殺出了‘獅子王’這樣威風凜凜的尊稱。他的敵人一看到那麵火紅的獅子王旗在太陽下飄動就心驚膽戰,更不堪者甚至隻要他出來一聲吼,就嚇得望風而逃。
可想而知,他這位卡莫斯王兄的戰鬥值有多麼彪悍可怕了。
一個打十個都跟玩兒似的。
伽爾蘭對他這位有著赫赫威名的王兄的印象,就是那高大雄壯的身軀,一頭亂糟糟的棕色毛發,金棕色的胡子密密麻麻地蓋住下巴,乍一看,就像是腦袋被一圈棕毛裹住了一般。
不高興的時候,那頭一擺,眼一瞪,金棕色的毛發跟著飄,真的就跟一頭甩著頭顱的雄獅在發怒一般。
想起那位王兄那高他兩個頭的高大身材,幾乎有他大腿粗壯的強健手臂,鼓鼓脹脹的肱二頭肌,一塊一塊猶如鋼鐵般的肌肉塑造出來硬邦邦的壯碩身材,說話時雷鳴般的聲音,那粗壯的軀體上亮得發光的深褐色肌膚,還有蓋住了大半個臉的亂糟糟的棕色絡腮胡……
嗯……與其說像是雄獅,伽爾蘭覺得,他家王兄光是看外表的話,更像是一頭直立行走的滿身鬃毛的大棕熊。
………………
不過,不管是獅子還是棕熊,戰鬥力都很狂暴就是了……所以按常理推斷,戰鬥力彪悍的卡莫斯王應該也會喜歡同樣能打很彪悍的後繼者吧?
伽爾蘭低頭瞅瞅自己那小胳膊小腿,陽光一照,白生生嫩生生的,嫩得能滴出水來,手指頭也是軟軟的,一點老繭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