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個幸運的孩子,因為我有個厲害的父親。在這種小地方,權勢熏天反而容易樹大招風,有點小權小勢的人才是最開心的。再像我父親這樣利用職務之便做點小生意,我的吃穿都是同齡人中最好的。
如果你是我,你告訴我,學習的意義是什麼?我已經什麼都有了,我很知足。
我們這些不愛學習的學生學著《古惑仔》那樣,組了一個幫派,我是其中的老大,大家都叫我天哥。哈,忘了說,我父親給我起名叫孫齊天——齊天大聖孫悟空——他倒是對我野心不小。
小時候有算命的看了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說,這個名字太大了,我背不動,但是父親很不以為然,他覺得我以後一定會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很明顯,我確實背不動。
我的生活圍繞在打架鬥毆、網吧KTV中,我連著換了十多個女朋友,都是周邊學校的校花。但是小弟們總是笑說:“天哥,這些清水白菜,和G中的曲明月簡直沒法比。”
G中我當然知道,是這裡的重點高中,但是那樣一個滿是書呆子的地方,能有什麼好看的女人?我倒情願相信小弟是吃不著葡萄說葡萄甜,以此來刺激同樣吃不到葡萄的我。
曲明月一直是在A市頗有名氣的,我為此還特意同人討要了幾張她的偷拍照,隻可惜小弟們的手機太垃圾,拍出來的隻是一個五官模糊的短發女生而已,時間一久,我便對她沒有什麼興趣了。
很快,我又認識了一個女孩,她是二中的校花,我覺得她這校花的名號於她倒是名副其實的,她比我前幾個女朋友都要好看,尤其□□特彆大,人又浪,讓我簡直恨不得認她做親娘。
她叫什麼名字來著?我不太記得了,但是因為她胸大,周圍人都叫她奶牛,或者牛牛,我便也跟著混叫。
牛牛是個非常膚淺的女人,是那種連我這樣的混混都能感覺到的膚淺。她喜歡買東西,但是買的都不是什麼貴的,我睡她一夜,送她一個手鏈,她便也歡天喜地地去同彆的女生炫耀。我一點也沒有瞧不起她的意思,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是同一類人,同樣容易被滿足。
這天中午天氣炎熱,我翹課跑去找她,對她道:“走,天哥請你喝星巴克。”
她又是一副驚喜的模樣:“哇!星巴克!”激動得仿佛要喘不過氣來了。
說實話,我真的很享受這種一點恩惠就叫對方感恩戴德得喘不過氣來的感覺,看來晚上又可以開一個房間爽一下了。
星巴克裡冷氣充足,她捧著杯子,完全投入了忘我的自拍中,每一次拍照,她都會雙臂刻意地輕輕聚攏,那□□像是被劈了一刀的桃子一樣鮮美多汁,又像是東非大裂穀一樣深不可測,我一想到晚上便能枕在上麵快活,不由心曠神怡起來。
一杯冰摩卡她連拍帶喝耗了足足有一個小時,幸而我們出來的早,還能趕上吃飯的時間。
可是路過一個精品店,她又走不動路了,撒嬌說:“天哥,我想買個項鏈。”
幾十塊錢的小東西,我樂得做這個善人,於是二話不說,攬著她便進去了。牛牛是個好說話的,有了這跟項鏈,晚上來兩次,她恐怕也會同意。我站在一旁,看著她試了一條又一條,項鏈上廉價水鑽的光芒照得她的胸脯也在發光,仿佛那細嫩的皮膚包裹的不僅僅是脂肪和軟組織,還有鑽石。
門口的風鈴被拂動,進來了一群嘻嘻哈哈的女孩子,我掃了一眼,看到她們的校服是G中的。
這時,牛牛湊過來:“天哥啊,你看這個十字架的好看麼?我一直很喜歡十字架。”
“好看,”我心不在焉,“你要決定不了,就買兩條。”
“真的麼?天哥你真好!”她撲上來在我臉上親了一口。
就隻是很短的時間,我看到她身後站著一個女生。
我在此之前從來也沒有見過曲明月。A市這地方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按說我們或多或少該見過一次,但是,這竟然真的是我第一次見她。而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是曲明月。
她站在一堆亮晶晶的飾品中間,那些低廉的飾品仿佛因為她也變得高貴了起來。她的睫毛很長,我離這麼遠,都能看到那睫毛鴉翅一樣在扇風,黑亮的光澤像是浸了淚,給人一種楚楚可憐的感覺。甚至她的頭發,都比彆人的要亮許多,她像是腦袋上頂了一個光圈。我知道,她一定就是曲明月。除了曲明月,誰也不配有這樣的名字,誰也不值得那群小弟念念不忘多年,誰也不配詮釋蓬蓽生輝這個詞。
彆看我是個混混,女朋友也庸俗不堪,可我卻是知道什麼是美的。
我更知道,女人想生得美麗,十分不容易。
她的頭發,勢必不能稀疏枯黃,要濃密黑亮和瀑布一般;她的皮膚,一定不能坑坑點點,要光滑如剝了殼的雞蛋一般;她的身高,自然不可以太矮,當然也不能太高,比例也要得當一些。
具備了這些基礎的條件,她還不是一個美人,隻能算是個清秀的人。
五官比例是否協調?臉型是否完美?手腳是否纖細柔白?指甲是否圓潤且散發著珍珠般的光澤?睫毛是否濃密如秋扇?牙齒是否潔白而整齊?
即便這些高級一點的條件都符合,她依舊不是一個美人,隻是個漂亮的人。
她的臉上還需有一處兩處生得格外好看、格外奪目才為最佳,或者眉眼,或者鼻子,或者嘴巴……若是都好看,便也不是美人,因為沒有了彼此襯托,顯不出熠熠生輝的樣子來。
而曲明月,就是一個可以通過層層挑剔的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