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空島的土壤格外肥沃,之前有刺激性氣味兒汙染,寸草不生。現在汙染被淨化,肥沃的黑土成為植物的溫床。
生長速度非常快,目測,幾個小時後就能開花。季瓊瑰也不打算來回折騰,就在草地上盤腿而坐,拿出《鎖鏈書》,用這段時間學習靈魂魔法。
季瓊瑰腰間,掛著一把半透明的小斧頭,用來砍斷鎖鏈。一陣鬼哭狼嚎後,鎖鏈斷了,他翻開書,繼續讀。
……
“果然還是看不懂啊。”
幾個小時後,各種花苗抽枝發芽。季瓊瑰放棄《鎖鏈書》。
他挑了幾朵開得最好看的,又摘了些尤加利、千層金和排草,搭配成一個花束,一路捧著,飛回城堡。
*
快到城堡時,季瓊瑰撞見一行人,他們器宇軒昂,衣著華貴,他不由得多看了幾眼。
其中一個穿白色禮服的人,容貌格外俊美,淺藍色的眼珠仿佛將融的冰海、淡金色中長發如凝固的晨曦。他一手搭在侍衛肩上,從馬車裡下來。
他低下頭時,金發從耳後滑落,映襯著麵頰愈發雪白。陰沉沉的天氣裡,整個人仿佛都在亮著淡淡的輝光。
俊美男子隻是下個馬車,周圍一群穿製服的侍衛,呼啦啦地擁上去,有的提燈、有的打扇、有的捧香爐。人雖多,但有條不紊,井然有序。
那俊美男子舉止嫻雅,一看就是尊貴的人。季瓊瑰不由得多看了幾眼。冷不防地,那男子抬起頭,和季瓊瑰對視。
冰藍色的眼珠如一泓海水,溫柔又深沉——隻不過是早春的冰海,泡久些寒意刺骨。
察覺到俊美男子的目光,隨從侍衛紛紛轉過臉,看到不遠處捧著花束的季瓊瑰。
“什麼人!為何不跪拜!”打頭的侍衛喊道。
俊美男子伸手攔住他:“這裡是琉德尼爾,秩序外的無主之地。他們不信真主,為何要拜我?”
他正是教會的寵兒、眾生的神祇,被稱為“至高秩序在凡間的化身”——聖靈之首莫利亞。
每一個時代,靈魂石無色透明的“聖靈”,大約有一百人左右,他們分散在世界各地,充當神殿的守護者。
在這一百人中,議會和教會共同商議,選出一位【聖靈之首】,把他供在皇城,受天下人尊敬。
聖靈之首一般有數不清的稱號,比如莫利亞,又被稱為“無垢之美”“焚脂淨焰”“至潔至純者”“雲霧加冕的莫利亞王子”等。世人記不住這麼多,簡稱為“莫利亞王子”。
選拔聖靈之首的標準很多,出身、性格、過往經曆、魔法水平等等。
其中被考慮最多的一點,會讓人覺得有些小兒科,甚至不肯相信。那就是容貌。
至高無上的聖靈之首,怎麼能是一個看臉選出來的花瓶呢?!
但還真是。
聖靈最重要的作用是影響力、號召力,相當於會移動的神像。至於精研魔法,有法師塔熬禿了頭的學者;上陣殺敵,有身強體健的粗人莽夫。
對聖靈的要求隻剩下,活著,保持美觀,受人朝拜。
雖說聖靈可以享受最優質的教育資源,魔法水平較高。但這點優勢,在他們的影響力麵前不值一提。
曆代聖靈對此心知肚明,於是把注意力轉移,專注於保養頭發和臉蛋,以及如何在儀式上看起來更美。
長期以來,顏值是聖靈之間競爭的最有力武器,這也就讓莫利亞有一個根深蒂固的習慣:看人先看臉,對方是不是比自己美。
很不幸,季瓊瑰要比他漂亮一點。
王子殿下的神色冷了幾分,他轉念一想,長得好看有什麼用,靈魂石若非無色透明,連和他比較的資格都沒有。
於是莫利亞的神色緩和,微笑唇的弧度更加優美:“小精靈,你家在哪裡?”
季瓊瑰:“琉德尼爾城堡區。”
那不是食龍藤住的地方麼?莫利亞王子不著痕跡地上下打量了季瓊瑰一遍。
季瓊瑰剛在浮空島折騰了一遍,身上滿是灰塵泥土。手裡捧著的花倒是鮮豔。像極了打雜的小童子。
是城堡中的一個下人吧。莫利亞心情更好,笑意盈盈:“那麻煩小精靈給我帶路。我也要去城堡區。”
季瓊瑰:“你要去做什麼?”
很難形容他這句話說出口後,激起多大的波瀾,還是那種揚到半空、忽然凝固的波瀾。
竟然直接對莫利亞王子使用第二人稱,還問他“去做什麼”,聖靈閣下去做什麼,難道要知會你一聲麼?!
最讓他們惱怒的是,他們來這裡要去做的事,並不光彩。
他們迫於形勢,不得不來向食龍藤道歉……
侍衛氣不打一處來,吼道:“輪得著你問?!帶路!”
季瓊瑰愣住,已經很久沒人用這樣的語氣和他說話了,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應對。他皺了皺眉,一言不發地給他們帶路。
身為聖靈之首,莫利亞要時刻保持“愛眾生”“愛每一個人”的神聖形象的。他等侍衛吼完季瓊瑰,再慢慢開口。
“彆這樣凶他。他還是一隻小精靈。”莫利亞的聲線如泠泠豎琴,婉轉悅耳,“小精靈,你捧著的花很美,願意送我一朵麼。”
他用的是陳述句。向聖靈獻禮,是無上的榮譽。尋常人想送他禮物,要不懼風雨排大長隊呢。
莫利亞認為,收下小精靈的禮物,是他展現他仁厚的方式。
“花束我要送給我哥哥的,”季瓊瑰頭也不回,“你們要是喜歡,改日我再剪幾朵送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