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由於情節設計為女主在網上發帖,僅本章部分內容為第一人稱。後續章節表述均為第三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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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男朋友從高中開始資助我上學,現在研究生快畢業了,我察覺到他在籌備求婚的事,但是我發現自己並不喜歡他,我該不該提分手?
補充說明:
其實我也很糾結很痛苦,我知道肯定會有人說我過河拆橋,我也知道要是現在提分手挺對不起他的。可是感情的事怎麼能勉強呢?
我看過很多姐妹關於“嫁給一個不喜歡的人是什麼體驗”類似問題的回答。說實話,那些姐妹婚後行屍走肉般的生活跟噩夢一樣,而且是自己親手鑄造的噩夢。
我基本可以預見,如果我真的一時心軟嫁給他,我的一生都不會開心了。
他資助我確實是事實,但我也不能因此搭上我的一生吧?
為了網友們能夠更好的地為我給出建議,我簡單說一下我們倆的事。
我和男朋友是鄰居。
他爸媽在鎮上做小生意,家裡自建房待兩間門市,一間開小飯館,一間做小賣部,開了很多年生意還行,在我們鎮上算是經濟條件還過得去。當然跟城裡是沒發比的。
我原生家庭比較不幸,爺爺奶奶重男輕女,這種觀念也影響到了我父親。我媽身體不好,生我之後也沒能生二胎。爺爺奶奶挺嫌棄我們母女倆的,再加上我大伯母生了兩個小孩都是兒子,比較之下,我爸也不待見我。但我媽賢惠勤快,日子也還勉強過得去。
可是在我十一歲的時候媽媽生病過世了,我爸很快娶了後媽進門,當年就生了個弟弟。我就成了家裡這一代唯一的女孩子(哦,我姑姑家也是生的兒子)。反正就是我是家庭地位最低的那個。在後媽手底下討生活不容易,照顧弟弟,做家務,各種跑腿,你們能想到的所有保姆做的事情我都做過。
人在屋簷下,我對後媽賠笑臉小心,各種討好,可是日子也不好過。
學雜費、資料費、校服費、生活費這些就不用說了,她能拖則拖。就算在家裡也很少能趕趟吃頓熱乎飯,就算有水果零食也不敢拿,好菜也不敢夾。
為了省錢,上學時早上基本不吃飯,中午步行回家熱家裡他們早飯吃剩的菜。
男朋友的媽媽人很好,要是恰好趕上他們家吃飯,也會叫我吃。
男朋友比我大4歲,可能是他媽媽叮囑的,以前也經常會分他的早餐零食給我吃。
我有時候做重活他看到了基本上也會搭把手,不過他上大學去以後就很少接觸了。隻有寒暑假能碰上。
我高二的時候,大伯母牽線,她娘家的一個親戚來我家提親。
那個男人35歲,二婚,沒有小孩,因為前妻不能生,所以想找個年輕的。
他家裡開磚廠的,生意也不錯,家庭條件還行。
我爸同意了,和他談了之後,要了16萬8的彩禮。
有人可能會覺得假,因為當時我才十六歲。但是這在農村是很常見的,大部分都是孩子幾歲了才領結婚證。
家裡都很滿意,可我怎麼能嫁給這麼一個人呢,我幾乎要重複我媽的老路。
我成績很好,考大學肯定沒問題,我都打算好了,學費就辦助學貸款。生活費比較麻煩,但我可以在業餘時間做兼職,申請助學金,努力掙獎學金。吃差點兒穿差點,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總不至於把一個勤奮上進的大學生餓死的。
明明隻需要一年半的時間,隻差臨門一腳我就能擺脫這個對我來說毫無溫度的家庭,可老天給我開了這麼個玩笑。
我想過找相關單位的,但是民間行為,數不勝數,法不責眾,管不過來的。扣押了身份證和戶口本我連逃跑都寸步難行。
我企圖哀求我爸,試圖激起他可能存在的父愛。
但我低估了這個男人的價值觀,他對我僅存的愛護表現是,給我找一個看得過去的家庭結婚。
“讀書有什麼用?你看王家那誰,今年不是畢業了,考村官都考不上,找了個銷售的工作,一個月掙1200,家裡還得補貼他房租和生活費,連女朋友都不敢找。這門親有什麼不好,你嫁過去又不用你拋頭露麵做什麼,在家收拾收拾屋子帶帶孩子,日子過得輕輕鬆鬆。離家還近,他們家也不敢打你欺負你。”
價值觀的不同,根本無法溝通。
聊到最後,談判破裂。
我爸惱羞成怒直接對我說,我要繼續讀書也可以,但是他不供我了。而且我要拿出16萬8。相當於是斷絕關係的意思。我哪裡拿得出來。
是的,你們沒看錯。差一點,為了16萬8,我就斷送了一生。
轉機在幾天之後的寒假,我男朋友放學回家過年。
我想起了他分給我的早餐和零食,想起他幫我乾活的場景,想起她媽媽曾經說過類似我要是她女兒就好了的話。
我覺得他應該是喜歡我的,因為他有時看我的眼神跟班上和我表白的男生眼裡的光彩以及我回看過去的視線躲避是一樣一樣的。但這份喜歡能有多少作用,我不知道。
我實在是走投無路,病急亂投醫。
去求了他,和他說我的困境和無助,和他說我喜歡他,如果要嫁也想嫁給他。
後麵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不知道他怎麼和他父母談的,第二天一早他們一家三口就去了我家。
還沒到吃午飯,我就成了他們家的兒媳婦。
大伯母娘家親戚那邊給16萬8,說的分三次給。我男朋友家一次性給,加了2萬,18萬8。條件是隻要婆家不欺負我,其他的怎麼安排我的生活,娘家人不能管。
多得兩萬,後媽和我爸都挺高興的。讓我帶弟弟去外麵玩,他們商量一下擺酒的細節。
我男朋友的媽媽——我後來叫阿姨,阿姨說:“醜話我提前說,既然已經是我們家的兒媳婦,以後隻能給我們家乾活兒,兩家離得是近,但以後你們不能使喚她。”
當時聽這話我還有點不高興,感覺自己跟貨物一樣買賣歸屬權。
不過後來阿姨和我說,她故意那麼說是為了家裡不再隨便使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