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兒我讓你嬸子去接他。”李叔一手扛著鋤頭一手攬著祝黎的肩膀,祝黎漲紅著臉,不知道是熱的還是臊的,被李叔半帶著去了他那裡。
“哥!”祝黎剛走到門口,就看見一個比自己矮大半個頭的小孩飛了出來撲到他身上,把他撲了個釀嗆。
“我看你跟著你叔出去乾活了,你弟弟一個人在家我不放心就自作主張把他帶過來了,你不會怪嬸子吧?”李嬸看這一個白團子和一個粉團子抱得難舍難分看得直樂嗬,然後很自然的邀請兩個小孩留下來一起吃飯。祝黎一開始還不肯,推脫著說自家有吃的不用麻煩。
李叔一聽直接就跑去祝黎家裡把所有吃的全都搜羅過來堆進了自家廚房,對著祝黎擠眉弄眼道:“現在沒吃的了,這些東西算夥食費了。”
祝黎沒了推脫的理由,也抵不過李嬸盛情難卻。
後來,祝黎就每天跟著李嬸采蘑菇,然後拿到集市上去賣,上午就幫著彆人家鋤地拔草種菜插秧,人家一般也會給些吃的意思一下。再後來,謝喬七歲了,在李叔的幫助下辦理了學籍上了村裡的小學。一成不變的是祝黎做飯還是很難吃,不過好歹是可以入口了。
謝喬剛上學的時候,因為基礎不好,學習也不好,特彆是數學,語文還好一點,因為以前祝黎用小樹杈教過他寫字,他是班上名字寫的最好看的小朋友,老師因為這個給他獎勵了好幾朵小紅花。祝黎白天乾活,晚上還要教謝喬謝數學作業,一開始一二年級還好,到了三年級祝黎就顯得力不從心了,不過有他前兩年對謝喬數學的力挽狂瀾,打好了基礎,其實也不需要祝黎再去教些什麼 ,他隻需要負責努力賺錢就好。祝黎已經想好了,等到謝喬小學畢業他就十四歲了,可以試著找工作,畢竟蘑菇不是一年四季都有,何況賣蘑菇也不賺錢,他的打算是先攢六年的錢,然後帶著謝喬去縣城,縣城的教育條件好,九年義務教育也不怎麼花錢,而且賺錢的機會也多,他得為謝喬以後高中大學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