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這個嬌小姐目中無人,從喜娘和丫環的眼皮底下跑出喜房,那也應該能找到小妾才行。古代男人無論是娶正妻還是娶妾,舊人都應該待在自己的屋裡回避才是。
所以綜上幾點,這個長孫女在成親頭一天打死小妾,還沒入洞房就被趕出來這件事是不可能達成的。
如果這個時代可以讓這個長孫女辦成這件事,那就應該在文中做好相應的解釋。如,可以說明一下這個朝代婚前新娘子可以去夫家短住,或聽說丈夫有個小妾之類,之後還應說明為什麼這個長孫女會沒入洞房就可以在夫家施行主母的權利,是該朝代本就如此,還是另有原因?
關於衝喜,該文中的闡述也是極不恰當的。衝喜不是要看女方的家勢,而是要看女方的八字夠不夠硬,夠不夠旺夫。嫁給彆人衝喜在古代是個極晦氣的事,不光是因為新娘子過去會守寡,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古人認為,病死的人是極不吉利的,這種不吉利很可能會過給衝喜的新娘子,令她也染病早逝。所以,能讓女兒去給人衝喜的人家,多半是實在活不下去的。
從文中可以看出,邱家並不是這種小門小戶的窮人,不應該將女兒推進這種火坑。就算家族重女輕男,可為了家族的臉麵,又怎麼能讓女兒去做給人衝喜這種下賤的事呢?
與前麵所說的一樣,如果在這個朝代,衝喜就是要找某家的嫡女,不需要看生辰八字,那應該在文中解釋說明才對。
建議作者多看看相關的史料,豐富一下知識。俗話說讀書破萬卷,筆下如有神,多看多讀也是一種閱曆的積累。隻有豐富的知識做基礎,寫出的文才會更具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