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提煉出這兩點是想試圖告訴作者,我很愛這個設定,愛馬修斯這個人物,愛他的預知和所承擔的命運,愛他內心的糾葛反複,愛他衍生的一切行為,在作者的筆下,這個具有傳奇色彩的戰神馬修斯獨特的命運軌跡魅力非凡。
我眼中本文最大的亮點在於此,比喻的話馬修斯就是璞玉,但是打磨的工匠卻將他裝飾在了錯誤的地方,用“重口”“異裝癖”“虐”“BL”“變態”“血腥”等等獵奇的裝飾物中間。在安排情節的時候,作者似乎會刻意的往這些獵奇點上去靠攏,希望能以此更好的展示馬修斯的獨特魅力。這卻讓我覺得有些喧賓奪主了,倘若能把握得當的話,這些裝飾物統統會變成合適的配件,但是顯然現在看來,並不夠。
作者總是嘗試用不同的人物、各種展開的情節、他人的視角去全方位展示馬修斯,但是頻繁的轉換除了讓場景之間的連續性不夠之外,也花費了更多的精力在刻畫閒雜事物上。比如開頭從神父角度將讀者角度引入文中,雖然能側麵刻畫出馬修斯的性格,卻也不可避免的將視線分散到了神父身上,甚至能感覺到作者刻意去刻畫的另類曖昧;比如馬修斯和某王子的床上糾葛,除了推動情節發展之外,更大的亮點似乎在於賣肉,與肉相比那所謂的王子弟弟被殺戲就黯淡無光了;再比如馬修斯用色相勾引神父試探神父的時候,除了作者所表述的含義之外,我看到的更多的是獵奇肉。也許這種種的獵奇行為是構成了那個不一樣的馬修斯,但這樣的馬修斯是不是太過於淺薄?
用“心”去推動“獵奇”的展開,而非用“獵奇”去表達“心”。
也許,作者可以嘗試擰出一條主視線,不要再過多的把描寫的重心放到配角身上,讓場景的轉換再少一些,銜接再自然一點,把描寫的重心多放一些比例到主線上來,相對的讓那些獵奇點更融入主線來。不要讓獵奇隻是成為吸引讀者的嚼頭,或許也彆有一番天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