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橫死戀》,很有效果的名字,這是肉粽君的第一感覺。為什麼呢?因為這種名字往往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夠有搞頭,也夠讓人各種腦補劇情。
文案很簡單,交代了文的前因後果,也把主角的身份交代得清清楚楚,隻不過這樣子的文案有一點不足,在“佛說,除非那個小道姑真心喜歡上我,否則我便永遠隻能是猴子的樣子”這句中,就帶著很濃厚的言情風了,這樣對於被文章名字吸引進來的讀者來說,文案就像是一隻蒼蠅,明明對這文很有興趣,卻又因為這蒼蠅的關係,不得不放棄了。
作者選用第一人稱“我”來寫這篇文章,肉粽君表示,作者很有勇氣,因為第一人稱的文是最難寫的,往往寫著寫著便偏離主題,帶上了太多的個人色彩。
“我的尾巴長得很像猴子的尾巴,我的屁股也有些像猴子屁股,我的全身長滿了很長的毛,像猴子一樣。”看到這句的時候,肉粽君瞬間石化,作者大人不覺得這樣的描述有些過於累贅?或者直白點地說,描述得太描述化了。
既然想突出主角就是一隻猴子,那也不需要將這些完完全全的描述出來,這樣給讀者的感覺就像是,作者的字數不夠,故意使用如此幼稚的文筆來湊滿字數。雖然描寫上有些小風趣,卻是過大於功。
接著又說道了這隻猴子出現的方式和時間,描寫出現時間和方式時作者大人使用的方法很有趣,也讓讀者留下很深的印象,特彆是當那隻恐龍把咱們的主角吞到肚子裡的時候,肉粽承認,我真心笑噴了。
但是在後麵,主角被恐龍“咳”出來以後,碰上其他猴子,還有與其他猴子之間的互動上的描寫就太過薄弱了,而第一章從這裡開始,就一直環繞在主角如何向其他猴子解釋自己的身份。這裡肉粽不得不向作者大人提個小醒,作者大人這樣的寫法太過單薄,其實肉粽這樣看下來到後麵的時候,早就忘記主角是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