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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清晨五點半,郵差都會準時出現在半山貳號的門口,往信箱裡塞一份新鮮出爐的《紙閱周刊》。
如果鐘敏每次都起得早,定會發現今天是個例外。
此刻時間已過五點半,信箱裡仍舊空空如也,郵差不知去向。
但隻要走出院門探身往右邊看,就能看到他那輛送報車正停在叁號門口。
秦聿從回國到今天,住在半山的次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如果不是為了寫信,恐怕昨晚也不會住下。
媒體小報又或各界人士,都將叁號背後真正的住戶當作飯後談資,每逢聚會,免不了要猜上一猜。
不過秦聿多年在外,對港人許多打發時間的做派尚不了解,所以才會告訴陳守全自己和林佑今做了鄰居。
陳守全自以為無意間得知的稀罕事實則不然,半山叁號的主人並非秦聿。
自搬進半山,再到發現鄰居是林佑今,秦聿可以問心無愧地說全然不知情,一切都是偶然。
房子的主人沈魏坤是他在法國讀書時認識的,沈的年紀未到父輩,但論其年齡差也算是長輩了。
秦聿一直覺得自己或許更適合發展忘年之交,比如他和陳守全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與沈魏坤相識的過程,很適合用一見如故來形容。
至於沈魏坤這個名字,即便被港媒登報,知道的人也寥寥無幾。
所以有時候費心關注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彼時沈魏坤得知秦聿將動身回國:“你沒告訴家裡人要回去了?那到時候打算住哪?”
秦聿笑得沒所謂:“哪裡不是住,租套房或是睡酒店,都一樣。”
“對了,一直沒跟你說,我早年在港島投資時買過一套房,至今沒住過,不知道你高不高興幫我去打掃一下。”說是打掃,實則是委婉地希望秦聿能住進去。
“那就多謝了。”秦聿明白他的用意與好心,也不推脫便答應了。
雖說兩人是朋友,但秦聿知道,沈魏坤看自己總是免不了會帶些長輩對待小輩的意思,在許多方麵都有意無意照顧他。
秦聿今日早起,為的就是守到郵差。
五點半沒到,他就站在院門口等,見郵差來了,忙衝他揮手:“打擾,能不能麻煩你過來一下?”
郵差不明所以,還是過去了。
“我有件事想請你幫忙,能不能把這封信和報紙一起放進隔壁的郵箱裡?”
“你是要寄信給他們?”隻要在一個行業待得久,便能見慣形形色色的人,可郵差從事送信多年,這樣的要求還是頭一回見。
兩戶人家明明就是鄰居,竟會寫信互通。
“不是寄信,就是麻煩你一起投遞一下,我不留姓名和地址。”秦聿知道自己看起來一定非常奇怪,在想法實踐之前以為十分簡單,等真的做了,才覺得無比幼稚且好笑。
但畢竟下定決心,都把郵差叫來了,沒有再說算了的道理。
他拿出信封遞給郵差:“拜托了。”
郵差來來回回看他好幾眼,心想到底是住在半山的人,鄰裡間必是相識,應當不會有彆的念頭,最終接過信封:“好吧。”
秦聿一直看著郵差投遞完,目送對方離開,確定事情辦妥後他才進屋。
隻是他沒再回臥室睡覺,換了衣服拿上東西,又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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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敏起床後的要做的事情很固定,先準備早餐,再洗衣澆花,等忙完一陣後才想起來該去取報紙了。
打開郵箱,多虧她今日留了個心眼,看見周刊下麵還有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