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莫西德雷克,昵稱提姆,AKA紅羅賓。
蝙蝠家族的人有一些通性,他們都不太喜歡超能力,魔法之類容易失控的東西。
所以方才紮坦娜給他發的信息,他也並未在意,她好心提醒他說,今天他可能會遇到一個,對他來說十分重要的人。
能有什麼重要人?小醜還是謎語人,提姆拿起左手邊的咖啡喝了一口,麵無表情的看著麵前筆記本之中,哥譚地圖之上,到處亮起滴滴警報的紅點。
很好,很好,小醜結束之後謎語人又來作亂了,難不成阿卡姆的瘋子們也施行輪班製嗎?又是糟糕的一天,又是做不完的工作。
謎語人和小醜一樣聰明,但不同的是,他並不像是小醜一樣瘋狂,卻比小醜更讓人頭疼,無止境的謎語總讓人大腦過載。
在部分時候,猜謎會是樂趣所在,但當扯上謎語人的時候,沒人不想給他的臉兩拳。
他很肯定,忙到明天淩晨四點能躺下,已經能夠讓他謝天謝地,除非,他想再經曆一個零年。
安全屋之中充斥著,各地警報呼啦呼啦響起的聲音,他飛快敲擊著鍵盤,看著蝙蝠俠群英會一個接一個的出動,他就知道他可以稍微緩一緩。
他低頭看著亮起的手機,
‘To提姆
需要幫忙可以告訴我。
By 康納’
他飛快敲擊著手機鍵盤給出簡短的回複,
‘To康納
如果有需要,我會告訴你的。
By提姆’
他沒有再看手機,而是又一次調出謎語人的資料,與電腦運算出他最近動向的結果。
他連續解除謎語之後,又忍不住張嘴打了個哈欠,他摸索著左手的咖啡杯放到唇邊,方才發現杯中已經空空如也。
很好,他記得屋子裡最後的咖啡豆泡出的咖啡,就是他手邊這杯,但他覺得沒有咖啡,他壓根沒法繼續工作。
他歎了口氣:“真是糟糕。”
他啪得合上電腦,很快做出決定,比起一會兒對著電腦睡著,他覺得他應該直接去現場看看,畢竟,他已經可以確定,謎語人的目標不止一個,且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一定是韋恩塔。
韋恩塔,韋恩塔,又是韋恩塔,試問哪個哥譚反派不喜歡韋恩塔呢?對他們來說就好像,成功炸掉韋恩塔,便能讓他們得到什麼獎章似的。
他並沒有現在就穿上紅羅賓的製服,而是穿著韋恩集團小總裁出席活動之時,素日裡總愛穿的西裝西褲,用提姆德雷克的身份開著昂貴的跑車,高調去往韋恩塔。
畢竟,誰能想到布魯斯是蝙蝠俠,而他是紅羅賓呢?所有人都覺得他們不過是,不務正業的花花公子父子罷了,所以這個身份在外頭顯然更好用。
車子開出安全屋,準確的來說是他的安全樓,他十分倒黴的在第一個路口就被紅燈攔住,等待綠燈的同時,他的目光正好落在安全樓對麵,哥譚日報之中跑出的金發姑娘身上。
她與他年齡相仿,長著一張足以讓所有人傾倒的漂亮臉蛋,提姆覺得,她比布魯斯約會過的任何一個女明星都要好看,隻是衣品著實一般,或許這就是辦公室小妹之中流行的風格吧,要不是她胸前掛著的,搖擺在空中的記者證,提姆壓根猜不到她和露易絲萊恩是一個職業。
她外頭的大衣是卡其色的,價格並不昂貴,勝在十分舒適,所以銷量不錯。
大衣裡頭穿著的是一件米白色的毛衣,以及不便於行動的小腳牛仔褲,腳底踩著的是一雙白色帆布鞋。
她跑步的時候步子邁得飛快,也不喘粗氣,簡直像是什麼長跑運動員一般,金色的長卷發在空中飛揚,因為過長的緣故,發梢比她的步子慢的可不是一星半點。
他記得她,連續三天在他安全屋附近的咖啡店,買十杯咖啡的漂亮姑娘。
他記得店員在背後討論她,說她人不可貌相,沒人能想到這麼漂亮的姑娘,居然能一手輕鬆提起十杯咖啡。
對了,不得不提的是,她每天購買每天的十杯咖啡裡,九杯是普通拿鐵,另外一杯則是焦糖瑪奇朵,並且要加尋常人幾倍的糖漿。
提姆覺得這壓根不叫咖啡,說是糖水更為合適。
他雖然沒在背後議論她,但在心裡給她取了個昵稱,叫做‘二十分的甜焦糖瑪奇朵女孩’。
她就像是焦糖瑪奇朵上頭的奶蓋一樣,稍稍搖晃幾下,很快便沒了影,他望著她焦急穿進小巷子的模樣,讓他止不住想起,康納,卡拉和克拉克換上超人衣服之前,也是這幅模樣。
不,她與肯特家族應該沒什麼關係,雖然她也是一個,和肯特家族一樣的陽光笨蛋。
但他很肯定,蝙蝠俠的城市要是有氪星人,他一定會知道。
而且哥譚這座城市啊,怕是沒多久就會讓焦糖瑪奇朵變為醇正的黑咖啡,很讓人惋惜,但確實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