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回來,當然會說許多話。但是他想,他明白秦崢會說什麼。他心跳得很響,把頭轉向另一側,閉上眼睛,讓自己再想一想徘徊在鬼門關時,那個奇怪的夢境。
據說人瀕死前,會像個局外人,領略到走馬燈般的人生畫麵:
是他在晾白襯衫,望住它傻笑,身側的秦崢愣愣地看著他,忽然鎖起眉,漸漸臉上現出了煩色,越來越煩,煩得打斷了他。他猶自不覺,說起接下來的出差計劃,秦崢更見煩躁,走了。
是秦崢走進辦公室,煩得踢門,看看窗外又煩,終坐下來工作。窗邊的天色從沉黑色轉為深藍色,再到魚肚白,秦崢工作了一夜,似乎沒那麼煩了,但喝咖啡時,眉間看起來仍有些難明所以的迷惑。
是秦崢整理一箱箱競標文書,手機一亮,點開是索索的照片,還有一段話:“但你才是重塑我的人。”秦崢看笑了,然後又煩,把手機扔到一邊,忍不住又看一眼,看不順眼,把屏幕那一麵扣到桌麵上。
是在夜晚的酒店房間,秦崢把那段話點開,又看了一遍,還是笑,笑完了還是煩,臉上再次現出了迷惘之色。然後擰眉思索,再然後,是恍然大悟,繼而是不可置信的震驚。
是秦崢拍錄他飲酒,他手中酒杯落地,頭一歪,醉倒,桌上的伏特加還剩小半瓶。秦崢當胸打他一拳,他沒反應,秦崢踢他一腳,他還沒反應,秦崢撓他腰肉,他依然沒反應。
秦崢試出他真的醉死了,盯著他的嘴唇看,忽然就親下來。唇覆蓋著唇,秦崢停住了,睜著眼睛想了想,眼睫毛在顫抖,再直起身,又盯著他的嘴唇看,似在思考,又似在回味方才的感受,還咂了一下嘴。終於,秦崢笑著搖搖頭,低頭啄了啄他的唇,仰起頭,對著天花板笑了,像是確定了一件事。
是他被抱起,有點沉,秦崢還調整了抱姿,走上樓梯時,又親了親他。這次是含住他的上唇瓣,用舌尖摩挲著唇形,很輕柔地吮吸,完成一個酒氣撲鼻的吻後,秦崢低低地笑罵了一聲變態,應該是罵他自己。
是在臥室裡,秦崢把他放到床上,自己坐在地毯上,托著下巴看了他很久,臉上一直帶著笑。
是在深夜的綠島上,他在說話,秦崢的目光落在他的嘴唇上,就在欠身想吻過來的時刻,他說:“現在我什麼念頭都沒有。”
畫麵到這裡就斷了,因為當時如同靈魂出竅的自己在拚力掙紮,想告訴那個沮喪的人說,不是那樣。
什麼念頭都沒有嗎?是不敢有。那天說起葉之南為他披上羊絨蓋毯,秦崢張開雙臂調侃他,他心悸,情不自禁地走近,嚇到了自己。他想叩問內心,但強自壓下去了,他前半生壞就壞在想太多,後半生頭腦簡單點會比較好過。
有些事,是那時明白的。隻是那時,他以為秦崢無意,他不能讓自己明白。可是,是那時才愛上的嗎?
更早些吧,秦崢發來格林尼治天文台的照片:“過來玩。”他全身心被幸福感充盈著,腦中彆無他念,隻知向秦崢飛奔。
好像也不是那時,還要早些。他一樁樁往回想,究竟是從何時開始,但回憶蕪雜,已不知所起。
原來,彼此已經擁有了那麼多回憶。儘管說來可能隻是兩個很笨很笨的人,很慢很慢地,談著一場很長很長的戀愛。
“我有話跟你說。”秦崢什麼都不用說,見著麵了,他會迫不及待用最簡單的方式,讓秦崢知道君心似我心。因為,他終於可以讓自己什麼都明白了。
不對,不能先吻秦崢。連句軟話都不愛說的人,會說出怎樣的情話?他很想知道。兩情相悅的滋味,他很想知道。
走廊外的交談聲近了,葉之南和阿豹一起進來。他飛快地看葉之南,葉之南也飛快地看他,互相確認對方安然,相視笑了。
葉之南拎著幾個食盒,走到陪護床前坐下,他問:“阿莎呢。”
阿豹頓時惱火,沒想到唐莎真的敢去弄槍,或許這正是她第一站選擇廣州的原因。廣東能讓唐莎的口音泯然眾人,不易被阿豹請的人輕易發現,而且廣東盤踞著毒販等亡命之徒,常年存在非法交易槍支的黑市。
牢獄生涯也許讓唐莎從獄友處獲悉了一些跟黑市中人打交道的隱秘方式,從她對親哥哥的手段來看,她還練過刀。所幸國內管製嚴,唐莎不容易找到操練槍支的地方,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他的妹妹吃了很多苦頭,但執念成魔,她從地獄裡爬出來,終又回到地獄裡去了。他閉了閉眼睛,其實他和妹妹的骨血裡流淌著同樣的基因,當年他也一再對葉之南下手,若他不曾遇見秦崢,消弭了戾氣,恐怕早已走向毀滅。
唐莎應該是通過長途汽車的方式潛入雲州的,不排除她在小旅社或民宿藏身過,所以阿豹的朋友們沒能發現。但非法持槍,故意殺人,如果他願意控告,唐莎量刑會很重。
他說:“當然。”
他認識的這些人在雲州已是樹大根深,具備徹底擊倒魔鬼的能力。秦望為了兒孫的安全,也不會輕饒唐莎,他們有辦法讓她把牢底坐穿。
葉之南打開食盒,欲言又止:“燁辰,要麼……”
食物的香氣濃鬱,有他想吃的白粥。宿醉後,生病時,白粥小菜最落胃,他說過,葉之南記得。他咬了一下牙,說:“這次我是直接受害人,我想要一勞永逸。”
葉之南和阿豹對視,阿豹對他點頭,出去了。食盒裡的白粥很清,他想到秦崢總用吸管喝可樂,動了動右手,笑著問:“能給我拿個吸管嗎?”
葉之南失笑,拿起勺子,舀起一勺,送到他嘴邊。粥不燙,溫度剛剛好,他吃了一口,怔住,竟是最想念的那種味道。
當年在英國被葉之南從雪裡撿起,清晨吃到很好的白粥。他誇了兩句,服務員說先用破壁機打碎米粒再熬,方能得到這樣的粥。他給了小費,但跟葉之南說,這粥是好,卻不如在香港他常吃的老街坊小店。
他回香港創辦飛晨資本時,葉之南去香港看他,他帶葉之南去過鴻珜記。店麵小而整潔,白粥熬得既不見水,也不見米,清而潤,油條酥脆,蠔油很醇。老板是個瘦小老頭,人人皆喚他鴻伯,鴻伯和他相熟,每次都送他一碟菜脯,用來吃粥很好味。
他提出投資鴻珜記,鴻伯總說做不過來,夠了。但這碗白粥的味道,分明是他最熟的,他疑惑地看葉之南,葉之南對他笑:“鴻伯年初退休了,前陣子把他請到逸庭軒了,等你好點就去。油條得現吃。”
這笑容和語氣宛如當年,他鼻酸得緊。葉之南示意護工來喂粥,他搖頭,伸出右掌,把食盒托在掌心,沿著碗沿,咕咚咕咚地喝。
秦崢總嫌用勺子麻煩,每次都撥開勺子,扒著碗灌進肚。他用秦崢的方式痛痛快快地喝粥,他這一生,什麼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