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找到畢生精神支柱的清醒愉悅感,把曾經碌碌無為的十年反襯得如同一場大夢。
假如沒有音樂的話,似乎整個人都隻是在昏沉地生存著,而不是清醒地活著。
總之,他現在已經完全忘記那十年裡的自己一天到晚除了工作外都乾過些什麼事了?
稀裡糊塗,像是弄丟了靈魂。
一天後,詹姆斯不再胡思亂想。
因為樂隊的大家和俱樂部那邊訂好了演出時間,開始興奮地籌備起表演的事情了。
從某方麵來說,忽略之前那些不算正式的練兵活動……
這才應該是他們首次在正式場合的亮相和登場!
大家非常重視。
蘭斯還專門提了一個建議:“我們應該統一著裝,像披頭士那樣,一看就是個團體。”
鮑德溫很讚同地點了點頭。
西奧興致勃勃地問:“我們要穿什麼風格的衣服?我想酷一點兒的那種……”
這時候,詹姆斯理智地問了一句:“抱歉,你們兜裡還有多少錢買新衣服?”
不怪他這麼問。
因為近一段時間的演出,基本都是賠本賺吆喝。
想想吧,一直以來,演出費沒收多少,可東奔西跑時,總得租車拉設備,這些全是自掏腰包。
所以,詹姆斯完全是出於現實才提醒的。
但所有人都不讚同地望著他,仿佛他剛剛不是說了一句話,而是放了一個P!
尷尬的停頓。
空氣真是可恥地安靜。
“其實……著裝也不是多重要的東西。”
鮑德溫咳嗽一聲,試圖挽尊:“我們又不是那種遇到點兒P事就沉不住氣的小孩子。搖滾明星就是做真實的自己,我們想穿什麼穿什麼,非要搞個規定出來,那可太不搖滾了。”
蘭斯叼著煙,擺出一副很不屑的姿勢:“行吧,隨便穿穿,反正也不是什麼大場麵。”
西奧也在一旁附和:“就是,就是,隨便穿!弄得太隆重,好像我們沒見過世麵一樣。”
‘可我們就是沒見過什麼世麵啊……’詹姆斯特彆想這麼說。
但出於怕被惱羞成怒隊友們群毆的心理,他這回終於識相地乖乖閉嘴了。
於是,大家約好:演出當天,乾脆都穿隨便一點兒,像日常排練那麼簡單。
……誰信誰是大傻子!
一群心機Boy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好像不是去唱歌,而是去招蜂引蝶地坐台。
蘭斯穿了較休閒的西裝,打了發蠟,每一根頭發絲都被整理地恰到好處,漂亮的臉上掛著秀氣的笑容,俊美無害,讓女孩子看了就想朝他撲上去;鮑德溫繼續他寬鬆的穿衣風格,可大衣裡頭那件格子衫絕對是今年新款,而且,他還把長發整整齊齊地紮在腦後,長長的胡須編了兩個俏皮的小辮子;西奧的風格更誇張了,皮夾克、牛仔褲,渾身叮叮當當掛了一堆破爛金屬,明顯是不管貝斯彈得好不好,酷炫搖滾範兒要先擺出來。
最後是詹姆斯。
哦,這回他是大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