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以一名暗戀者的口吻,規勸一名姑娘儘快和自己華而不實的男友分手,並極儘刻薄地去曆數那個虛偽男人所做出的種種造作和無聊行為,什麼穿薩維爾西服(仿版),擁有勞斯萊斯車(模型),喝拉菲紅酒(葡萄汁)。所以,最後……和我走吧,姑娘!我帶你去見識、見識什麼叫真!男!人!
對了。
他倆在歌名方麵還產生了一些爭議。
詹姆斯堅持認為Meretricious不太接地氣,既不在中學詞彙表裡,也不是A打頭。
所以,他要求換成類似於‘拋棄他,甩了他,和他分手’這樣的簡單名字,容易記不說,還非常點題,一目了然,又氣勢十足。
但蘭斯不太想改。
他認為,什麼‘拋棄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簡直惡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純粹是出於私心,因為一開始不認識這個單詞的他,對這個單詞最不熟,也最懷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這首歌表麵意義確實如上所說,囂張的暗戀者光明正大地勸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實際上,這絕對不僅僅是一首‘勸分歌’,它內裡還有一些彆的東西。
蘭斯不確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著一樣的煩惱,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歸根到底,人沒有喜歡孤單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實上,詹姆斯一點兒都沒讓他失望。
他聽到歌詞後的第一時間,就知道蘭斯在搞什麼鬼了。
瞧啊,記仇的音樂天才在發泄了。
那個要分手的男友,絕對是在象征著學校管理層中的那些頑固派。他在歌詞中極儘刻薄,辛辣地諷刺嘲笑他們一天到晚裝模做樣,道貌岸然,假做紳士,實際靈魂乏味空洞,如同塑料製品一般廉價,彆說惡魔了,豬都不吃。毫無生命力,本質自我閹割,不算是真男人。
當然,這僅僅是猜測。
具體到底是不是這個意思,還需小心試探。
於是,一方隱隱期待,一方想要試探。
當詹姆斯提出“我再唱一遍給你聽”時,兩人各懷鬼胎地對視了一眼。
蘭斯若有所思地望著他,手指靈活地在吉他上撥動,前奏的旋律又一次流暢地響起……
詹姆斯一本正經地在旁邊輕輕打拍子,一副很認真的樣子,可到了快開口的時候,卻猛地朝他做了個鬼臉。
太突兀了!
蘭斯差點兒被弄得彈錯弦。
可還來不及生氣,詹姆斯就擠眉弄眼地開口唱起來。
他故意用一種很賤的聲線,又損又帶著點兒壞笑意味的口吻,重新演繹了這首歌。
“和他分手!和他分手!他不是個真——男——人——”
比如,唱這句的後半句時,他會拖著怪裡怪氣的長腔,在“不是個真男人”那裡故意咬字格外清晰,綠眼睛還意有所指地瞟了瞟……
這個混蛋!
簡直像是被什麼東西直擊心臟!
蘭斯克製地抿了抿唇,吉他卻彈得越發行雲流水。
他們無聲對視一眼,完全不需任何言語的交流。
然後,蘭斯勾起唇角開始淺笑。
詹姆斯也露出了有些狡黠的笑容。
一種說不出的喜悅就這樣湧上了心頭。
世界就此變得不同。
那感覺實在是妙不可言啊!
在音樂中,兩個本質不同人,居然能做到完全理解、情感共鳴、心意相通。
為此,他們還脈脈對視了好一會兒。
可在唱完歌後,那種奇妙的感覺就戛然而止了。
而且,兩個男孩子不約而同地挪開了視線,因為……實在是娘兮兮地惡心人!
之後,他們又興衝衝地喊來鮑德溫和西奧。
樂隊四個人齊齊聚集在西奧家的舊車庫中,一起排練了這首新歌。
雖然鮑德溫和西奧沒有和詹姆斯一樣,一眼就看穿這首歌的內在含義。
但他們同樣喜歡這首朗朗上口的歌。
更何況,這歌是蘭斯寫的,是隻屬於行星樂隊的。哪怕是出於一種‘自家孩子最好’的心理,他們也絕不會認為它很差。
沒想到的事,等正式排練時,一種神奇的感覺居然籠罩了整支樂隊。
那是一種極度契合的感覺,在以前的排練中從未出現過。
樂隊成員全都專注、熱情地做著自己的工作。鮑德溫為整首歌配上有節奏的鼓點;西奧的貝斯隨後步步跟進;蘭斯的吉他從不讓人失望;詹姆斯這次的歌聲真是賤得既想讓人一拳把他打死,又想將他一把抓過來,摟到懷裡重重親一口!
大家優勢互補,整個樂隊合二為一,齊心協力地開辟出了一個音樂世界。
而在這個音樂世界裡,不再有披頭士,不再有滾石,不再有其它什麼知名搖滾樂隊的影子……
它是一個嶄新的世界,屬於行星樂隊、獨一無二的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