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敏有一個秘密。她的外婆,生了兩個女兒,一個是她的母親,叫李蘭。另外一個,是她的姨媽,叫李雲。
十八歲以前,楊敏沒有見過李雲。李雲在監獄,無期徒刑,換句話說,她要在監獄裡呆一輩子。
一個人,犯下了怎樣嚴重的錯誤,要在監獄裡呆一輩子。故事總是不完整。楊敏悄悄地打聽,東一句西一句地拚湊起來,得出了結論:李雲殺了自己的孩子。孩子是在浴缸裡溺死的,那一天是孩子的生日,浴缸裡放滿了水,水上漂浮著漂亮的生日蛋糕。
一個人,一個女人,居然能殺死自己的孩子!
這樣的一個人,還是孤單單地爛死在監獄吧。楊敏是這樣認為的。她的厭惡走得更遠一些,哪怕是監獄這樣的地方,對於李雲來說,也是奢侈的浪費。為什麼不判她死刑呢?一命抵一命,多麼簡單而且痛快啊。
在楊敏的心裡,她是一秒鐘也不能忍受在她的親人裡,還有李雲這樣的恥辱存在的。楊敏逢人就說,她是獨生女兒,她媽媽也是獨生女兒。媽媽給外婆養老,她給母親養老。楊敏說這些話的時候,外婆沒有否認。但是,外婆去世得很早。母親去世得也很早。
楊敏十八歲那一年,外婆留下來的老房子終於拆遷了。她去拆遷辦簽字,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說,房產所有人必須都來簽字。楊敏這才發現,那所老房子,有一半是屬於李雲的。
楊敏很不情願地去了監獄。她隻想快速地拿到李雲的簽字,快速地離去。至於親情,她跟一個殺人犯根本沒有親情可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