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日,有人在城北樹林的枯井中發現了李大的屍首。屍首手中抓住一個穗子,是那商人賴某常戴的玉佩上的。”
蘭玨道:“看來殺人的是……”
張屏道:“嗯,是當鋪老板。”
蘭玨噎了一下,不動聲色地略一思索,再道:“姝娘的相公偷了商戶的玉佩,想要換路費,卻與當鋪老板談崩?可其他人乍一看,會以為是商人殺了人吧。”
張屏又點點頭。
當時知縣便斷定,是商人賴某對李大追債不成,痛下殺手。李大的爹娘還咬定,賴某出入他們家時,常與姝娘眉來眼去,已與姝娘勾搭成奸。
賴某申辯,自己的玉佩早已丟失,這塊玉佩很是貴重,自己若要追人殺人,斷然不會戴在身上。
縣衙的仵作亦提出異議,賴某身量甚高,若是用刀捅死李大,刀口傷痕不應如此。但知縣覺得,玉佩是個直接的證據,刺死李大的,是一把胡人用的彎匕首。賴某是從邊塞過來的客商,所以有這樣的刀,這又是一個證據。賴某難脫乾係。賴某刺死李大的時候,彎著腰或叉開了馬步,也是可能的。
“恰好學生發現了,那幾日當鋪的一個賬房舉止有異。支使學生幫他跑腿,還給了幾文賞錢。”
這賬房慣好在賬簿上動手腳,但老板查賬十分厲害,那幾日老板的眼神突然不好,讓他撈了不少油水。不由得出手大方了起來,更在酒桌上說漏了嘴。
除了邊塞來的客商之外,當鋪的老板,也有胡刀。凶案現場的腳印,與當鋪老板的腳印大小相同。
知止道長便稱要替李大做超度法事,扶了一乩,在沙盤上寫了幾個當字。當鋪老板露出了破綻,後來衙門的人在當鋪老板家找到了玉佩。
“但姝娘死了。”
她在牢裡自儘了。
李大的爹娘後來供人,他們當時是怕賴姓客商去追兒子的賭債,才謊稱兒子被害,暗示媳婦與經常上門的賴某通奸,以此來拖住賴某,好讓兒子無後顧之憂地跑路。
卻不料街坊的三姑六婆又抖出了麵店的小夥計對姝娘有好感之事。
發現李大被殺後,李大的爹娘覺得是媳婦克死了兒子,更為了讓賴某定罪,愈發瘋狂地咬住是姝娘偷漢謀殺了親夫。
姝娘捱不住拷問,又怕連累小夥計,便在牢裡自縊了。
蘭玨道:“這女子十分可憐,但你那時還是孩童,便能與你師父一起最終抓到真凶,恢複她身後清名,也算功德了。”
張屏搖頭:“有許多不對的地方。其實當時證據未足,並不能將真凶定罪,扶乩的做法,也是詐誘。若非那老板本就不是大惡之人,失手殺了李大實在是一時氣憤,加上姝娘無辜而死,他心有愧疚,恐怕詐不成,反倒打草驚蛇。凶手不露出破綻,或趁機溜走,則此案會成懸案或冤案。”
蘭玨沉默了片刻,其實他暗想過,張屏已經是這副棺材板子模樣了,如果還吸收吸收馮邰的作風,恐怕得羽化成一塊商周老坑的玄鐵板子,一丈之內,都不能站人。
而現在聽了張屏這些話,他忽然又覺得,不論如何,張屏的確是想要上進的。
他便道:“你那時隻是個孩童,令師也隻是位道長,無論細節是否正確周全,都抓住了一個凶手,破了一個案子,恢複了一個女子的名節。若讓如今的你來破這個案子,本部院相信,方法必然不同。你既然要聽馮大人的教誨,那麼恐怕,或許,都不要再多想,唯有事實方是真實。思往事而自省,日後更謹慎便是。”
張屏又抬眼看向蘭玨:“學生多謝大人教誨。”
蘭玨望著張屏眼中的亮光微微一笑,難怪許多人好為人師,教導一個年輕人,見得他虛心聆聽後的神情,確實有種彆樣的愉悅。
不遠處的廊下忽然冒出了一個小衙役,在廊柱後探了探頭,張屏立刻站起身:“大人……”
蘭玨頷首:“快過去罷。”
張屏行了一禮,匆匆走到廊下,跟著小衙役轉過屋角,被馮邰叫去的幾個捕快和劉主簿一道站在空地上。
幾人向張屏行禮,劉主簿先捧出了一本冊子:“稟大人,送往慈壽觀中的曆年童男名冊,下官已經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