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林鶴知與段夏一起去了農藥鋪子,進門前他被玻璃門上那句“老鼠不死店家去死”所吸引,沒忍住多看了兩眼——
那個畫麵像相片一樣,清晰地印在他的腦海裡。
當林鶴知平視前方的時候,看到的是“老”字,而低下頭,段夏那兔子尾巴似的小馬尾,對應的位置是“不”字。可是楊明怡身材瘦小,屍檢結果顯示她隻有155cm,且在視頻影像中,女孩穿的是一雙平底小白鞋。也就是說,如果楊明怡出入這扇門,她腦袋對過去的位置,應該要比段夏矮十厘米,也就是說,應該在“不”字以下,差不多“死”的位置。
可是,以玻璃門上的貼字為標尺,視頻裡的這個姑娘腦袋對過去也是“不”字,也就是說,她的身高和段夏差不多高,應該也有165cm。
這樣一來,所有看似矛盾的線索瞬間迎刃而解。
單瀮摸了摸下巴,整體表示認同:“不過也有可能,攝像頭角度存在某種偏差。”說著他拿手比劃了兩下角度。
林鶴知摘下他的青蛙帽子,像寶貝似的捧進懷裡:“攝像頭與門都不會挪位置,做一下實驗不就知道了?”
第二天,單瀮在當地找了一個身高155cm左右的女性,並安排她和段夏分彆從農藥鋪子門口進入。從監控上看,非常明顯,段夏出入那扇滑門的時候,腦袋比155cm的女性多覆蓋一個字。因此,可以斷定,5月27日拿著楊明怡身份證,打扮成她模樣的年輕女孩,是一個身高最起碼有165cm的女生,一定不是155cm的楊明怡本人!
那個粉色背包倒不是什麼稀奇款,聽楊明怡媽媽說,她們就是在鎮上百貨買的。但是,這個比楊明怡高出了10cm的女生,皮膚白皙,非常瘦,熟悉楊明怡打扮,能接觸到她的身份證——
這樣的女孩,村裡可不多。
聽楊母說,楊明怡以前玩得好的女孩子基本都嫁人了,不是嫁去了城裡,就是嫁去了彆的村子,楊明怡在村裡並沒什麼同齡女性朋友。
所有人都在第一時間想到了楊小茉。
“不會吧……楊小茉會有什麼殺人動機嗎?”段夏有些不解,“她都這麼有名了,好像也很有錢,聽說都在城裡買新房了——她乾嘛要害一個沒錢的小姑娘呢?”
警方再次聯係上了當地小網紅。
“楊小姐,我們需要你幫忙回憶一下,5月27日那天中午你人在哪裡?”
楊小茉一愣:“這誰還記得呀?”
“請你回憶一下。”
“我能翻一翻手機裡的工作日誌嗎?”
單瀮遞過她的手機,做了一個“請”的動作。
女孩翻了翻日曆,吞吞吐吐地說:“5月27日那天,我沒有采訪或者外出拍攝,那應該就在家裡剪片子吧,中午的話應該就在家裡吃午飯。”
“有人能證明你在家嗎?”
楊小茉微微皺了皺眉:“我一個人住。”
“楊明怡的短視頻賬號‘百香果女孩’在5月31日獲得‘來自大山’V章認證,你是活動邀請的大V之一,請問她的認證是你推薦的嗎?”
楊小茉眨眨眼,很快就承認了:“是我。”
說著她靦腆一笑:“雖然她數據差了點,但幫助同鄉女孩創業,是我應該做的。”
“她有把身份證交給你嗎?”
麵對這個問題,楊小茉沉默片刻,才緩緩開口:“她把身份證給我看了,我正反麵拍了照片。她並沒有把身份證給我。”
單瀮點點頭,順水推舟地說道:“之前我記得,楊小姐說,楊明怡生病那段時間你都不在鎮裡。我想具體了解一下你7月21日前後四天的行蹤。”
楊小茉眼底閃著警惕與疑惑:“警官,我和她住院有什麼關係嗎??”
“回答我的問題即可。”
“那一兩周我人都不在村裡,”楊小茉眉心微皺,“唰唰”地滑著手機屏幕,“等等哦,具體日期我也記不清了,但我消費裡都有記錄的……和我一起拍攝的同事也都可以證明……”
很快,楊小茉從自己的手機裡調了出來各種消費記錄以及車票——她6月29日就買火車票去了城裡,先是參加了一場網紅大會,然後參加了一周線下營銷培訓。
直到7月18日,她坐大巴去另外一個城市找了自己朋友,住了四天,下了一些館子,買了一些衣服與化妝品,最後約好拍攝組,在23日坐車前往養蜂場,在那裡拍攝了一天短視頻,又做了幾場帶貨直播,後和朋友去養蜂場附近新開的農家樂玩了,27號才回到鎮上。
可以說從六月底開始,她人就不在村裡了。
“楊明怡7月21日去的醫院,說已經難受了幾天,她首次中毒的時間很難推斷,但我估計最早也是提前一個禮拜,7月十幾號。根據屍檢結果,最後一次攝入毒素,是在死亡前24小時左右,也就是7月23下午到晚上——”林鶴知看著楊小茉提交的車票與電子收據,“從這個角度上看,她的確擁有下毒的不在場證明。”
楊小茉好以整暇地坐在詢問室裡,抬起頭時,她不知是有意還是會無意地看向天花板上的攝像頭。女孩把一縷碎發撩去耳後,對著攝像頭露出一個淺淺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