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市第二人民醫院。
當地人更習慣叫這裡:精神病院。
外麵急促的警笛聲叫得人心慌,大廳裡站著三個身穿製服的警察。
剛趕來交接班的護士掃了一眼,問:“出什麼事了?”
另一名護士歎了口氣,說:“有病人惹事。”
這裡是精神病院,收治的自然都是一些精神情況不穩定的病人,時不時就會出事,他們也算是高危職業了。
接班的護士下意識加快了換工作服的速度:“哪個床的?”
“4樓7號床。”
4樓收治的是院裡最重症的病人們,出事的幾率也是最高的,事情出在4樓倒並不奇怪,隻是……
7號床?
不用看名冊她就能叫出7號床病人的名字——居宸,很好聽的名字。
居宸不僅名字好聽,人也長得很好看。清俊的臉上戴著一副銀框眼鏡,性格斯斯文文、對人也總是客客氣氣的,情緒穩定得不像是重症4樓的病人。
她經常覺得居宸和普通人並沒有什麼差彆,如果不是因為人在精神病院,她一定會以為居宸是哪所高校裡的優秀學生代表。
“怎麼會呢?”她下意識念叨著,“7號床看起來那麼……乖……”
“乖”字還沒有落音,其他幾個護士的臉色就全變了,眼神裡露出了肉眼可見的驚恐情緒。
“你……你在說7號床?”
問話的人聲音裡都帶上了一絲顫音。
護士長出來安撫性地拍了拍大家,說:“她是新來的,很多事情不清楚。”
緊接著,護士長看向那名接班護士,表情嚴肅地說:“請時刻牢記,4樓收治的全都是重症病人,不要對他們任何人放鬆警惕。”
————
4樓7號床。
儲醫生低頭看了眼床頭的標簽。
“姓名:居宸
年齡:18
入院時間:星元527年”
現在是星元533年,7 號床已經入院6年了,從12歲到18歲。
儲醫生在手中的紙質表格上劃了幾筆,然後抬頭看向麵前的少年。
居宸正坐在床沿,坐姿端正得就像是班上最受老師喜愛的學生。
他的身材帶著少年人特有的纖瘦,臉上帶著點沒完全消下去的嬰兒肥,再加上他那副銀絲邊眼鏡,任誰看都是一副人畜無害的模樣。
但儲醫生卻不敢有半點的放鬆。
他拖動凳子,與床沿拉開一段距離後才坐下。
就在五分鐘前,這位人畜無害的7號床掰斷了同樓3號床病人的小拇指。
不是掰骨折,而是連肉帶骨硬生生將對方的小拇指從手上扯了下來!
血濺了一地,白骨都露出來了。
儲醫生自覺已經算是瘦的,但他低頭掃過對麵少年的手,比他還要細。也不知道這麼細的手是怎麼活生生扯下對方一根指頭的。
儲醫生問:“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嗎?”
居宸的手乖順地垂在大腿外側,沒有做半點對抗就開口回答了問題:
“我扯斷了3號的左手小拇指。”
邏輯清晰,答案充實,甚至精確到了“左手小拇指”這樣的細節上。
如果是其他科的醫生,大概會很喜歡麵前這位十分配合的病人。
但作為一名精神科醫生,他隻覺得居宸的語氣太……平靜了。
他的視線順著居宸的手臂向下,少年修長的指尖還氤著一滴血,紅色地血液聚在白皙的指尖,仿佛是玉石中間的朱砂。
最後,這抹鮮紅的血液落到地板上,發出“嘀嗒”的聲響。
地板上不止這一點濺開的血跡,還有一串血色的腳印,從門外一直到7號床邊。
坐在床邊的居宸腳上穿著院方發的小白鞋,但現在隻能看出來一半白色了,另一半濺滿了紅色血汙,相當新鮮的血跡。
一般來說,指頭斷了,如果搶救及時,是能夠重新接上的。但3號床的手指怕是沒法再接上了。
因為居宸將3號床的手指扯下來後,又用腳碾壓了好幾圈,已經血肉模糊,隻剩下幾小截可憐的白骨散落在血肉攤裡。
小白鞋上的血汙就是這麼來的。
剛經曆了一場這麼血腥的暴力衝突,居宸從語氣到表情居然都能如此平靜。
儲醫生按下自動筆芯,將7號床病人的精神評級劃低了一檔。
儲醫生:“你知道這種訴諸暴力的行為是錯誤的嗎?”
“知道。所以……”
居宸微垂的睫毛在眼瞼落下一片鴉羽,就像是一個知錯就改的好孩子。
他繼續說道:“所以,動手前我向3號說了‘不好意思’,離開的時候還說了‘對不起’。”
儲醫生:“……”
禮貌用語倒是一句不缺,但重點似乎不在這吧?
儲醫生還想再說些什麼,但還沒開口就聽見了越來越近的腳步聲,他偏頭便看到了三名穿著製服的警察。前麵還有一名護士和一名保安在為他們引路。
儲醫生起身,讓開位置。
走在最前麵的護士看到數字“7”後快走了兩步。她衝到居宸麵前,鞠躬說了句:“謝謝。”
儲醫生有些差異地問:“小虞,你這是……?”
那名護士姓虞。
虞護士眼眶紅紅的,嗓子也有些啞,似乎是剛哭過。
她轉頭解釋道:“儲醫生,居宸是為了救我才跟3號床的病人鬨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