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敘當然不是瞎子,相反,他的眼睛不僅看得很清楚,還沒有讀書人用眼過度造成的“短視”,可很多時候,他的眼睛卻還不如一個瞎子。
至少瞎子可以光明正大地不認得任何人,可他卻不可以,因為他是個視力正常的人,但偏偏他就是記不住任何人的長相。
如果他是王侯將相,自然可以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行事,可偏偏他出身鄙陋,若不是有幸被老秀才收養,他或許還是街頭那個隨時會凍死於寒風中的棄兒。
沒錯,聞敘曾經是個無名無姓的乞兒。
說實話,乞丐特彆是小乞丐的生活是非常困頓的,所以乞丐不會換衣服,也不會怎麼洗臉,小聞敘是可以輕而易舉認出每一個同伴的。
如果他安於這樣的生活,認不清長相對他而言無傷大雅。
可他並不甘於隻做一個小乞丐,所以在打聽到聞老秀才準備收養一個聰慧的養子後,他想儘了辦法去偶遇去表現,所幸他似乎真的很有天賦,老秀才沒過多久就收養了他,並為他取名為聞敘,他也從一介乞兒變成了秀才之子。
但同時,他也知道了老秀才收養他的原因,一是因為老秀才無妻無子,需要一個兒子摔盆送終,二來便是因老秀才對於科舉的執念。
換句話說,老秀才自覺科舉無望,所以把希望寄托在了養子身上。
但聞敘並不覺得讀書很苦,相反他其實蠻喜歡讀書的,因為他讀多少書就都會記在腦子裡,不論過多久他都記得,可與人交際就不同了,他依舊記不清任何人的長相。
聞敘是個聰明人,他非常努力地隱瞞這一點,並且做得非常成功,哪怕是他的書童,也隻是認為自家相公讀書太用功,有時候不太記得人。
老秀才呢,他隻關心聞敘的學業,再者認不清人臉這種病症簡直聞所未聞,他當然也不會多想。
聞敘的日子就安穩了下來,他一步步按照老秀才的期望,從童生考到秀才,又在十八歲這年有了舉人功名,成了碧洲郡最年輕的舉人老爺。
聞家的破爛門檻,都要被富商巨賈的禮物踏平了,聞老秀才更是高興得語無倫次,又說是蒼天有眼,又說要禱告先祖,反倒是聞敘本人,對此非常平靜。
但彆人見他如此氣定神閒,又誇他定性非凡、將來必成大才,聞老秀才就更高興了,本來病得挺厲害,這會兒都能下地走路了。
可這陣風頭過去,聞老秀才的身體又不好起來,甚至很快就病入膏肓了。
聞敘至今還記得養父臨死前的模樣,說實話老人臨死前模樣都不太好看,但好在他認不清長相,所以隻記得養父瘦成了一把乾柴的骨頭,褐色的皮膚緊緊包裹著,裡麵藏著一個已經衰老的靈魂。
他原本以為,他們父子間不會有很多溫情,但聞敘沒想到的是,養父臨終前居然跟他說,如果不想要繼續科舉,就停止吧,從前是他太過執念,才會那麼嚴苛,等他死後,可自行擇選人生誌向,無需考慮旁人的想法。
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聞敘當然聽過這句話,可看著已經死去的養父,他心裡除了空了一大塊,並沒有其他任何的感覺。
其實他很想告訴養父,自己並不厭惡讀書,也並不厭惡嚴苛,他隻是……可能他就是個怪胎吧,所以剛出生親生父母就丟棄了他。
聞敘按照養父的意願,將他入土為安,他也在墳前結廬三年為其守孝。
這三年,他誰也沒見,就連書童都遣走了。
他每日讀書,累了就在山中走走,甚至還種了一小塊菜地,若不是縣老爺派人過來問他今年是否入京趕考,他都快忘了自己還是個舉人了。
聞敘對著老秀才的墳墓思索半天,當即就決定出去見見世麵。
他讀了這麼多年的書,付出了這麼多努力,哪怕無法金榜題名,也該出去見見廣闊天地,聞敘覺得自己是時候走出碧洲郡了。
畢竟,他早就不是那個任人欺淩的街頭乞兒了。
聞敘自認做好了完全的準備,事實上因為眼睛上的小毛病,他非常喜歡“謀定而後動”,就像他認不清彆人的臉,他就去觀察彆人的穿衣習慣、走路姿勢、說話聲音、個人口癖等等,這雖然很麻煩,但確實是他一直以來在做的事情。
三年過去,他或許有些生疏,但……也不至於生疏至此啊。
聞敘可以非常篤定,麵前的這三個人,他一個都見過,可就是這樣的三個人,在他入京不久後,追殺了他整整七天七夜。
就在剛才,聞敘的胸口被人砍了一刀,手臂也向外翻折,他的血落在塵土上,很快隱沒於無形,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極速的失血讓他眼前發暈,麵前的三個人都要晃成九個人了,他使勁搖了搖頭,可依舊收效甚微。聞敘扶著肩膀,半靠在崖邊的巨石上,隻能眼睜睜看著三人步步迫近。
“跑啊,怎麼不跑了?”
聞敘心想,我倒是想跑啊,可實在是跑不動了,便開口:“至少,讓我當個明白鬼吧。”
“小子,要怪就怪你生錯了麵孔,下次記得投個好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