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自己對媒體說過的那樣,他相信這世界上沒幾個人能拒絕她的吸引力,她就是那麼不可思議。
他完全對她上癮了。
等到喬琳說他們要表演新歌時,諾埃爾笑了,這是她今晚讓他留下的主要原因。果然,這孩子在台上嘲諷了他的時尚品味。諾埃爾無奈地翻了個白眼,他之前也穿過淺色的格子襯衫,可她那時候一點意見都沒有,現在她明明就是生氣梅格對他生活的影響,卻還裝作不在意。
毫無疑問,此刻任何一個旁邊的人都能告訴他,他現在臉上的笑容得意到像是他剛剛贏下了全世界最大的獎勵。
可他的得意沒能持續太久,現在他明白了她為什麼說這首歌是被要求表演的,因為這首歌實在太直白了,她有個公開的男友,她沒法說它是獻給他的……
該死,他深愛的女孩在舞台上對著十萬人訴說她如何想要他,她嫉妒他生活裡的其他女人,她想讓這一切結束,這不是表白,這是見鬼的懲罰!
這隻會讓他更想要她,而不是相反!可他能得到一切,就是得不到這個!
該死!這是首強大的搖滾流行樂,可這也是他的死刑判決!
諾埃爾攥緊了拳頭,可他身旁的人卻都陷入了歡樂的海洋。顯然,這首唱著嫉妒和痛苦的歌一如既往地繼承了樂隊在第二張專輯中建立的“愉悅的痛苦”風格,節奏衝勁十足,音效迷幻惑人,用帶著性幻想和欲望的強勁歌詞炸暈了現場的所有人,讓他們忍不住跟著歡呼起來。
歌曲結束了,在台下觀眾的尖叫聲中,喬琳微笑著鞠躬致謝。
“謝謝你們,你們太棒了!”她帶著笑意的聲音透過話筒傳遍了整個現場,“壞品味先生,這是講述嫉妒的歌,就像你一直想要的那樣。”
接下來樂隊按照慣例表演了他們的體育場頌歌《醒來》,以此作為表演的結束。所有觀眾都在跟著台上的喬琳興奮地放聲合唱著,諾埃爾卻忍不住歎了口氣。
她到底是他的天使,還是他的惡魔?
他太想要她了,可他該怎麼做?
樂隊表演結束後,喬琳跟著羅拉一起回到了他們的更衣室,史蒂夫和羅德則勾肩搭背地去音樂節的酒吧喝酒了。之前喬琳在台上倒是感覺爽快了,可下台後她卻又有點不敢麵對隨時可能殺來的當事人,一直緊緊地挽著羅拉的胳膊,不想獨自一個人坐在沙發上。
羅拉奇怪地問她:“你今天怎麼這麼粘人?”
喬琳一臉正氣,“我覺得我今天需要增進一些隊友間的姐妹感情。”
“親愛的,請彆讓我吐,”羅拉笑著翻了個白眼,“喬,我愛你,但你的個人生活真的有點糟糕!”
喬琳不滿地皺了下鼻子,“為什麼突然這麼說我?”
“那首歌是關於誰的?起初我以為你隻是在寫故事,”羅拉輕輕地歎了口氣,“可誰是壞品味先生?要我看,他不隻是壞品味吧,他還看起來總是壞脾氣,說話總是有一張壞嘴?”
喬琳瞪大了眼睛,羅拉怎麼知道的?自己絕對沒告訴過任何人!
“我愛你,喬,我也總是關心你,男孩們神經太粗了,可我知道你到底是什麼樣的,”羅拉歎了口氣,“總有一天你得下定決心,不然你會兩個都失去的。”
她說完後又皺起了眉,“可是,說真的,喬,剛剛成名不久的搖滾男孩,這可是最壞的愛情選擇了。”
喬琳笑了起來,她摟緊了羅拉,“羅拉親愛的,你有沒有意識到你跟史蒂夫到底有多像?”
“我知道,我不想聽起來像他,”羅拉翻了個白眼,“我是我們幾個中最小的那個,我為什麼要關心你的感情生活?看在上帝的份上,我自己都獨身呢!”
她話鋒一轉,“說真的,你再這麼抓著我,我就更找不到合適的人了。我們兩的同性緋聞到現在都很有市場,人們依然在猜測你和戴蒙是在通過公關戀情掩蓋自己的性取向,他看起來就像是喜歡男孩的那種漂亮男孩。”
喬琳聳聳肩,“這就是男孩長得太漂亮時會發生的事,人們希望他在隱藏一些秘密。而且戴蒙完全不避諱談論同性的問題,人們當然會猜這些東西。”
“可我介意,”羅拉重重地歎了口氣,“問題就在於我不是,可他們都覺得我是!”
喬琳笑了起來,“我很遺憾,親愛的,可這不是我的錯。”
“我知道,但你得放開我了,”羅拉看向了門口走來的那個人,“你的壞脾氣先生來了,得麵對現實了,親愛的!”
“哦!”喬琳歎了口氣。
“真的嗎?”羅拉挑了下眉調侃道,“你可以對著十萬人唱自己的性幻想,卻不敢跟一個愛慕你的男人講話?”
喬琳搖搖頭,“不,那算不上是性幻想,我隻是發揮了一下,寫歌詞的時候人們都會克製不住地編造故事,我也是這樣!可現實生活……他是個活生生的人,他有感情,我也有。這就是棘手的地方。”
“好吧,”羅拉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愛情可能真的不適合我,喬,祝你順利!”
羅拉看了一眼正盯著她們的諾埃爾,突然壞心一起,在喬琳嘴上親了一下,隨後她就哼著《Torn Between Two Lovers》從他身邊走開了。
喬琳知道羅拉是在故意捉弄諾埃爾,果然,那家夥表情都木訥了。
這孩子!
喬琳忍不住笑了起來。
果然,等他坐到她身旁時,諾埃爾說的第一句話是——“告訴我,love,我不是還得跟女人競爭吧?”
喬琳當時就笑到要昏過去了。她好不容易停了下來,看著他搖搖頭說:“不,love,你很幸運,我沒那麼多選擇。”
諾埃爾挑了下眉,“好吧,你的不幸,我的幸運。”
他隨即提起了另一件他關心的事:“你拿到我送你的生日禮物了嗎?”
喬琳點點頭,“我們的經理人幫我轉寄到了我們當時在巡演的那一站,謝謝你,它是把非常漂亮的吉他!聲音棒極了,我簡直是對它一見鐘情了!”
諾埃爾送了她一把保存狀況近乎完美的1959年Gibson Les Paul吉他。喬琳完全不明白他是怎麼找到它的,這是Gibson這個吉他品牌最好的一批Les Paul吉他,音色非常理想,甚至Gibson之後出的複刻版都沒法重現它的音質。更彆提它附帶的懷舊價值了,它是50年代末至60年代搖滾樂音色的完美代表。
諾埃爾微笑起來,柔聲說:“很好,你喜歡它就好,我覺得你肯定會喜歡它的。”
“你到底是怎麼找到它的?”
“我們去法國巡演的時候,我一個人在街上閒逛,然後我就在一家古董店遇到了它。我想我喜歡它,那麼你應該也會喜歡它的。”
“哇哦,謝謝你,我知道它肯定不便宜。”
“彆在意,”諾埃爾挑了下眉,“我偶爾會買荒謬的禮物送人,前陣子我給我們利亞姆在拍賣會上買了一條披頭士的腰帶,貴得非常離譜,我都不知道我當時腦子裡在想什麼。可我想給你買這個,我簽支票時絕對沒喝醉。”
喬琳忍不住笑了起來,他為什麼連表達誠意都能順便講個奇怪的笑話呢?
她問道:“那你喜歡我送的生日禮物嗎?”
她花了一些時間思考他到底會喜歡什麼,然後委托她相熟的樂器商幫她找到了一把帶著Bigsby顫音係統的1968年Gibson ES-355吉他。這種半空心的電吉他在表演時可適用的音樂種類非常多,隻要諾埃爾不是突然轉型去搞金屬樂了,它都用得上。而60年代以後的Gibson ES-355係列的琴頸要薄一些,彈起來會舒服很多,喬琳向來認為這個時期的355是最好的。
諾埃爾笑了起來,“我見鬼的愛它!非常好!甚至顏色選擇也很好,你非常喜歡這種櫻桃色,不是嗎?”
“是的,”喬琳抬手指了指自己的頭發,“同我頭發的顏色很配。而我喜歡強迫我的朋友接受我喜歡的東西。”
諾埃爾微笑起來,“謝謝你,Birdy,我會好好使用它的。”
“不客氣,彆在喝醉時把它砸了就行,”喬琳聳聳肩,“那你就隻能等下一次生日時我再想個彆的主意了。”
“砸了?Birdy,你在想些什麼!我會把它當成是該死的聖物一樣保護起來!”
“不,才不呢!我希望你用它!你可以儘情地磨損它,隻要你用它寫歌,用它表演!Noely,好好寫歌!”
“當然,Birdy,”諾埃爾嘴角挑起,“寫歌是我唯一懂得的事,況且我從不寫爛歌!”
“我知道!可你還得更努力,這是個不能停下的世界,你有了一張好專輯,然後就得寫下一張,”喬琳聳聳肩,“就是彆停下!”
諾埃爾挑著眉回答:“我知道。Birdy,你也是。”
喬琳從鼻子裡哼了一聲表示讚同,隨後就靠在他肩膀上,閉上了眼睛。
“Noely,讓我靠一會兒,我真的很累了。”
諾埃爾溫柔地攬住了她的肩膀,就這麼抱著她靠在沙發上,安靜地閉上了眼睛。
他們用不了多久就都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