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車與木吉他 如果不是這破車動不動就……(2 / 2)

[肖申克]野望 裁骨 2648 字 7個月前

賣我車的是個年輕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非常爽快。在驗車的時候我發現這車裡多了把木吉他,那位年輕的美國人隻是掃了一眼就表示“你拿去吧,兄弟,這玩意是我弟弟的,他已經不需要了。”

“既然是你弟弟的……我覺得你還是帶回去還給他比較好?”

“算了,放過我吧老兄,他彈這東西比鋸木頭還難聽,”年輕人翻了個白眼兒,乾脆利落的將車鑰匙甩給了我,“而且這大熱天誰背它走上幾公裡回家?”

我就這樣又擁有了一把吉他,以至於開著灰撲撲的破車往回走的時候一度以為自己已經踏上了文藝青年們最向往的那條路:在空曠的,一望無際的公路上開著一輛破車,拉著一件樂器一些畫紙和顏料還有最簡單的行李,一邊哼唱著小調一邊奔向永遠新鮮的前方——如果不是這破車動不動就漏油熄火兒,吉他不是斷了根弦,俄亥俄州的太陽不是連續十多天把我曬的險些昏死在車裡的話。

我被迫學了點兒修車技能,大多是偶爾路過的人教的。也許是一個年輕人一臉迷茫的站在一輛漏油的,破爛到應該出現在廢鐵廠而不是公路上的藍色汽車邊,臉上和頭頂還被蹭了幾條漆黑的灰的模樣實在是過於可憐,極大多數在此時路過的人都會下車幫忙。

當然,倒也不是沒有反而揚我一臉尾氣的人存在,但我天生就不大在意這些。

相比之下,我更願意在偶爾開過湖泊時下去就著淺灘清水洗個澡,順便再提一點兒清水去擦擦車。我儘量在城市或者小鎮裡過夜,有時夜深人靜,繁星滿天時我會把吉他拿出來,在稍遠的地方撥著剩下的五根琴弦,哼上一首我曾經學過的歌。

“Lord,I'm one, Lord,I'm two,

Lord,I'm three, Lord,I'm four,

Lord,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2]”

這首歌過於超前,我無意於將之拿出來給現在的人聽,隻是唱著唱著,總會又有些想家的餘味。

我一夢數十年來此時代,一文不名,潦倒困頓,這是我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選擇。可當鳥兒飛出溫暖安逸又舒適的巢,當它展開雙翼去擁抱整片天空而又回顧自己的處境,當他發現自己以為的安全舒服的鳥巢其實是被建造在一根隨時可能折斷的枯枝上,當他發現自己魂牽夢縈的湛藍天幕正在被濃煙汙染成黑灰色,那麼他必然要去做些什麼。

我想,我終於找到了我要做的事,而那將是我畢生的野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