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認識阿甲的時候,……(1 / 2)

錯亂了時光 未老 3629 字 10個月前

認識阿甲的時候,我五歲,他六歲。

那時,他總拖著他那係著紅頭繩的小辮兒坐在我旁邊亂晃。我們上同一個幼兒園,同一個班,還是同桌。或許更早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認識了,但我不記得了,阿甲給我的最早的印象就是幼兒園老師牽著他的手指著我旁邊的座位對他說坐這。

我很不待見他,我想他應該也不待見我。因為幼兒班那麼多小朋友,他都一下子混得很熟。我是他同桌,他卻從不跟我講話。

不講就不講。反正我也看他的小辮兒不順眼。

直到有一天,我和隔壁香蕉班的大丙在操場後麵的樹叢裡打架,正好阿甲路過,他跟我一起和大丙乾了一架。那是這麼多年以後關於阿甲我記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他護在我前麵,對著龐大丙說不許欺負她。那天我們三個人都掛了彩,大丙最慘,他的臉被我的指甲劃花了。衣服也破了,鞋子被我踩得臟臟的。阿甲的小辮兒被大丙扯得亂七八糟,紅頭繩斷了,他的小辮兒沒了型。我算是比較好的,阿甲將我護的很好,除了頭發亂了些,基本看不出來我剛剛經曆了人生中怎樣的天翻地覆。

沒過幾天阿甲就把他的小辮兒給剪了,理由是打架時它拖他後腿。他把頭發剔成了乾淨利落的小平頭,短短的,摸上去刺刺的,卻很舒服。他的新發型我很喜歡。他那小辮兒,實在讓我很不順眼。本來我還想轉著彎兒說服他去把辮子剪了呢,結果他自己就那麼自覺了。

打架後,我們算是不打不相識,成了好朋友。阿甲成了阿甲,我成了小乙,胖大丙成了大丙,跟大丙很要好的一個女孩也加入了我們,我們叫她丁丁。甲乙丙丁,這是我想出來的,這是到現在為止,依然讓我覺得自豪的事。五歲,我就知道用一二三四以外的東西來排行。

我們組成了“□□”,從此無惡不作。我發現阿甲住在我們那條弄堂最深處的大紅色的門背後。我沒有進過他家,不過大人好像都有些忌憚。我無所謂,那時我那麼小,哪知道什麼忌憚不忌憚,隻知道跟著阿甲亂瘋。我們上樹抓小鳥,把蟬烤了當飯後的點心。我們到麥田裡踩麥子,將麥子踩落一大片。我們會在桑葚熟了的季節叫大丙爬樹上采桑葚,我和阿甲在樹下接,盛滿一小袋後到河邊一邊洗一邊吃一邊聊天,直到衣服、手指、嘴巴都成了絳紫色,再也洗不掉了,才拍拍屁股,各自回家。

阿甲是我們的核心,他能想出很多很有意思的點子,讓我們的生活天天都在新鮮和刺激中度過。這樣的生活過得很愜意,直到我父母離婚,母親帶著我回了她的家鄉。

沒有跟阿甲、大丙、丁丁說再見,我就離開了我生活了近七年的城市。事情太突然,我自己都沒有辦法接受自己一直相敬如賓的父母突然就離婚了,一點征兆都沒有,也從來沒有告訴過我,隻在母親要離開的前兩天才告訴我,我的父母離婚了,我跟母親。

再見阿甲,我十九歲,坐在教室最後一排的角落裡看外麵風吹過樹,落下片片落葉。台上的阿甲在做自我介紹:“大家可以叫我阿甲。”我驚訝地抬眼,看見黑板上那個龍飛鳳舞的名字,看見站在台上高高瘦瘦的男孩,小麥色的皮膚,一笑起來眼睛亮亮的,是阿甲。我從來沒有想過,過了這麼多年,還能再次遇到他。也沒有想過,過了這麼多年,我已經無法一眼認出他來。

15年,他變了很多,我也是。我想,他應該認不出我來了。我隨母親後,改了名字,以前我留著兩條小辮兒,後來沒人打理了,我母親就主張把它給剪了。一直到現在,我隻留短發。這樣一個我,阿甲怎麼可能認得出。15年的時間,改變的東西太多,我們都不再是童年時的我們,所以阿甲不可能認出我來。

果然,他沒有認出來。

這樣挺好。我安慰自己。童年的自己,在他心目中,應該更好吧。現在的我,不招人待見,連我自己都不喜歡,阿甲又怎麼會喜歡,認不出來,我在他心裡,至少還是美好的,就像童年的阿甲在我心目中一樣。

阿甲很受女孩歡迎。他家世不錯,人長得也不賴,出手又大方,在這個人才濟濟的大學裡,也算是一個人物。而我,隻是窩在角落裡自己學習看書生活的幾乎可以被人忽略的一個人而已。

這樣的生活我已經習慣了,現在,隻是在繼續習慣而已。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

開學一個月便是國慶長假。我沒有回家,即使家離學校那麼近。反正回家也是對著空蕩蕩的房子,回去乾什麼。

父母離婚後,母親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她不斷高升,卻將我拋在了一邊。她過她的,我過我的,沒什麼不好。我在學校打架,鬨事,她從來不管。我考試考第一拿獎,她也不管。仿佛,我的人生,與她,毫無關係。這樣挺好,我不用受她的訓斥,也不用在她的打壓下小心翼翼地過日子。我想,隻要我不殺人放火,違法犯罪,她可能這一輩子,除了給我錢花,根本不會管我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