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走在這個城市的中心,探照燈間或的照亮半壁原也不曾黯然的天空,商家們使勁渾身解數,爭相打出花樣繁多的打折模式,而後看到人們蜂擁而去,似乎一隻隻偷腥的貓,悄無聲息。
突然發現,我好像是這個城市僅有的一個陌生人。開始覺得曾經熟悉的一切不再熟悉,這個養育了我十九年的地方一瞬間的在我麵前崩塌,掛上了一副生人莫近的麵孔。我如同站在山頂,俯瞰著腳下的這座城市,繁華並且燈火通明,恰如她的名字——不夜城。而這一切都與我無關,我隻是一個陌生人。
我不屬於這裡,或許也不該屬於這裡。
當然這隻是或許,同樣的句式還有“我或許是百萬富翁”。
我真實地存在在這裡,真實的如同這座城市的每一次呼吸。
我並不討厭這座城市,相反還相當的喜歡。她不僅給予了我生命,還賜予了我許多的東西,我已經欠了它很多。
但是,我是個自私的人,不能夠做到“愛屋及烏”的博愛。我愛這座城市,卻鮮少喜愛上生活在這個城市中的人。他們時尚、奢侈、快節奏,時代是他們的縮影,但他們離我太遠。他們彬彬有禮的拒絕者每一個人。禮貌,但是冷漠,感染著我也成為了一個他們的同類。
所以,我常常會想。
究竟,是人們生活的地方才可以被稱為城市。
還是,有了城市,人們才能夠在其中生活。
可笑的問題!嗯,的確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