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精靈”是外國文化中的一種,其實不然,這是選取“精靈”作為翻譯用的詞,因為其本身就有“鬼怪”的意思。中國古時就有關於精靈的傳說,其指意更近於“精魂”。譬如著名的《聊齋誌異》等等的誌怪小說,又如在李白詩中曾有雲: 《登高丘而望遠》 登高丘,望遠海。 六鼇骨已霜,三山流安在。 扶桑半摧折,白日沉光彩。 銀台金闕如夢中,秦皇漢武空相待。 精衛費木石,黿鼉無所憑。 君不見驪山茂陵儘灰滅,牧羊之子來攀登。 盜賊劫寶玉,精靈竟何能。 窮兵黷武今如此,鼎湖飛龍安可乘。
精靈族的起源在北歐神話中是這樣的:大神奧丁殺死巨人伊米爾之後,精靈從巨人屍體上誕生,並吸 收巨人的精華,成為有靈性的生物,其中屍體向光一麵誕生的是精靈或稱光明精靈,背光一麵誕生的則是黑暗精靈。光明精靈們通體發亮,光明耀眼,長得非常美麗。他們通常性情溫良,開朗熱情,能和樹木花草、遊魚飛鳥彼此溝通,因此眾神就把他們作為神的朋友。 精靈族的起源在冰島的傳說裡還有另外一種說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邊給孩子衝洗,神向她走來,她把未洗過的孩子隱藏起來。神問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許。神聽了很氣憤:“隱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隱藏起來,不能再活在人類當中。”於是那些孩子便被變成了精靈。 在很多地方,人們認為精靈是墮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異教徒死後,其善行不足以讓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卻也未滿盈而無法在地獄安身,於是便定居在兩者之間的中央王國,成為精靈。
在各種傳說之中,精靈族的特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長壽(有時甚至被認為是長生不老),擅長藝 術、高貴,優雅,聰明,美麗,一定程度的潔癖和大自然幾乎融為一體,擅長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組成比較鬆散的王國,彼此之間平等友好。精靈通常是無序善良的,他們敵視邪惡種族,而和善良種族都能友好相處(對粗魯邋遢的矮人也許稍有不滿)。 在《龍與地下城》係列遊戲中,尤其是電腦遊戲中,扮演精靈族更是往往成為玩家們的首選,以黑暗精靈遊俠崔斯特為主角的長篇小說《黑暗精靈三部曲》、《冰風穀三部曲》更是讓玩家們對“龍與地下城”的地下種族——黑暗精靈也產生了濃厚興趣。 現代精靈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著純色的長袍,冷靜而不苟言笑的法師,往往都已經有好幾百歲的年紀;年輕美麗的精靈形象多是穿梭於林間的弓箭手,他們是天生的戰士和射手,為保護大自然而同邪惡作戰。相信是由托爾金在《魔戒》中塑造的。
[編輯本段]四大元素精靈
火精靈——中譯名火蛇或沙拉曼德,被描述為住在火山口的火蜥蜴,外表是黑色的皮膚上點綴著黃色斑點,據說皮膚籍著火燒能夠重新再生。 風精靈——中譯名西爾芙,以及由此派生出的風之精靈之意,拉丁語sylva(森林)和希臘語nympe(妖精)的合成語。 水精靈——中譯名溫蒂尼,在拉丁語裡為波浪使者之意,傳說是心地善良的女性死後變成了水之精靈Undine。 地精靈——中譯名諾姆,名字來源於“地下的居住者”一詞,也有說法是來源於希臘語“智慧”。
常見精靈
ELF(精靈) 在眾多奇幻作品及RPG遊戲中出現的Elf和人類很象,有著尖尖的耳朵,是美麗長壽的種族。一般以森 林為家(暗精靈是住在地下),喜愛自然,情感細膩,聲音旋律優美,是天生的詩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條件下視野也是人的兩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術;學識廣博,對魔法有很高的天賦。精靈一般能活到700歲以上,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總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靈總是樂於在一些人類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費大量的時間:聆聽潺潺的流水,林中鳥鳴風吹……對精靈來說生命的意義在於慢慢發現美好的地方,並充分享受它。他們也很難和生命短促的種族建立深厚的友誼,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還有無儘的生命要度過,實在是件痛苦的事。 Sea elf & Sea Wolf (水隱,海妖) “長期以來,水隱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們所注意。” 在各種傳說之中,水隱同樣具備精靈族的大多數特質:長壽,高貴,優雅,聰慧,美麗,彼此之間平等友好,敵視邪惡種族,能和其他種族友好相處,喜歡和大自然幾乎融為一體。但在早期的西方傳說中,強調水隱驚人美貌的同時,常常被賦予其許多邪氣,因此現代的英文魔幻小說中普遍稱之為 " Sea Wolf " ,中譯為“海狼”或“海妖”。 事實上水隱是地地道道的精靈,傳說中說是水澤精靈的一支,因為地麵史前文明的衰落,他們深潛大海,成了隱水的精靈,英文 " Sea elf ",中文直譯為“海精靈”,由於隱居在水中,因而也稱為水隱。神話中的水隱更為傳奇,其祖輩愛與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維納斯)打賭得勝,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約定,使其的後代都具有超乎尋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靈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靈種族,水隱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為了施以報複,她拒絕給水隱以愛情,水隱也就常常因為愛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傷的折磨而夭折。
Light elf(光之精靈) 比人類矮小而苗條,耳朵較長,愛憎分明,情感細膩,說話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愛自然美,喜歡跳舞、嬉鬨。他們的幽默如同他們的歌和詩一樣閃爍著智慧的光芒,擅長的武器為弓箭和長劍。在“被遺忘的國度”中共有五種精靈:金精靈、月精靈、野精靈、海精靈和德洛爾。在《龍槍》中有奎靈那斯提精靈、西瓦那斯提精靈、卡貢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等 Dark elf(黑暗之精靈,卓爾) 黑精靈,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處的神秘種族,信仰著某種以蜘蛛圖騰為標記的邪神,並獲得暗黑力量的保護。身高約160公分,體重在50公斤左右,有著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膚和銀白色的頭發,對魔法有相當強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襲,但是對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靈) 半精靈是人類和精靈的混血兒。他們比其他精靈稍高一點、強壯一些。半精靈和其他精靈最大的不同是他們會長出胡子,這使得精靈能輕易地辨認出他們的人類血統。精靈非常排斥半精靈,根本不認為他們屬於精靈;人類雖然因他們漂亮的外貌而較能容納他們,但也很排斥他們那屬於精靈一半的血統。另外還有High elf(高等精靈),這是從神話時代便存活下來的精靈及其近親。 有名的精靈如《龍槍》中的羅拉娜,阿爾瀚娜。星光,半精靈坦尼斯;“被遺忘國度”係列中的黑暗精靈崔斯特等。 Night elf (暗夜精靈) 卡多雷——也就是後來被稱為暗夜精靈的種族(後來他們才知道了這個稱呼)——信奉月亮女神艾露尼,並認為每到白天的時候,女神就會在永恒之井的湖底沉睡。早期的暗夜精靈牧師和先知以極其謹慎的態度研究永恒之井,想要了解它的秘密和力量。當暗夜精靈社會逐漸壯大之後,他們就開始探索未知的卡利姆多大陸,並且遇到了許多同胞。唯一能使他們停止探索的就是古老而強大的龍。雖然這些巨獸通常是隱居的生物,但他們也會儘全力守護一些神秘的地方。暗夜精靈認為龍是世界的守護神,所以最好不要去侵犯他們,以及他們所守護的秘密。 暗夜精靈不斷的探索使他們遇到了許多強大的生物並與他們成為了朋友,其中之一就是半神賽納留斯,原始森林的守護神。偉大的賽納留斯對好奇的暗夜精靈十分友好,並花了許多時間來向他們傳授關於自然世界的知識。卡多雷與充滿生機的森林建立了良好的關係,並且享受著和諧的自然平衡。 Blood elf (血精靈) 血精靈曾經是暗夜精靈的一部分。 一萬年前,暗夜精靈就在古卡裡姆多大陸上生活了,他們依靠位於大陸中心的永恒之井——一個充滿魔法能量的井獲得了強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們卻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靈的領導下無節製的使用著魔法能量,終於引來了燃燒軍團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爆炸後,永恒之井毀滅了,幸存的暗夜精靈們在德魯伊的領導下重新開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們決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恒之井爆炸後,那些幸存下來的上層精靈——艾撒拉女王的仆從卻不安分於這些,他們發動了一次叛亂,妄圖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們失敗了。作為懲罰,他們被大德魯伊們流放。 九千年後,阿爾薩斯和他的天災軍團的鐵蹄踏開了高等精靈王城——銀月城的大門,無數的亡靈軍隊瞬間毀滅掉了這個曾經繁榮了近萬年的精靈王國,並將精靈將軍希爾瓦娜斯·風行者變成了女妖。阿爾薩斯走後,高等精靈的領地變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 一小部分幸存的高等精靈逃了出來,他們在他們的領導——血魔法師凱爾薩斯,高等精靈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後繼承人——的領導下開始了複國的工作,但是離開了他們賴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們變得煩躁。再加上被聯盟方領導人猜疑,他們最終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軍隊。
其他也被稱作精靈的“精靈”
Goblin(哥布林) 紅帽子(見Redcap)等邪惡的小精靈的總稱,體型不大,喜歡惡作劇,製造災禍,通常居住在黑暗的 地方。相傳它們的微笑會令血液凝固,大笑則使果實從樹上紛紛墜落,就連女巫也容不下他進家門,她倒不怕哥布林,隻是看到他就覺得礙眼。 哥布林經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縫進入法國,搶灘成功後便很快蔓延至整個歐洲,並潛上維京人的龍船,偷渡進入英國。英國德魯依教徒稱他們為“羅賓哥布林”,後來簡稱為“哥布林”。 一般的哥布林不會造成很大的麻煩,隻是搞一些令人生氣或難受的惡作劇,如製造噩夢從沉睡者耳朵裡灌進等,以作弄人為樂。哥布林有設計天分,但也隻限於以蛇,龍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為藍本溜嘴和繪畫。他們能於蒼蠅,胡蜂,蚊子及大黃蜂溝通,最喜歡的夏日消遣就是驅動這些昆蟲攻擊人類,馬匹,然後在一邊看好戲。他們喜歡騷擾家馬或野馬,看到馬兒頓足,或在沙中磨蹭時,你就能確定他們身上一定有這些不速之客。 哥布林沒有固定住所,他們總是進駐岩石裂縫,樹根表麵,但他們定不下來,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惡的精靈都被描述為“它們是醜陋之極的壞精靈,頭戴圓帽,腳穿尖鞋,而且還拖著一條毛茸茸的長尾巴,整個樣子就是一個極度可怕的小惡魔。 Redcap(紅帽子) 是邪惡凶殘的Goblin,住在蘇格蘭和英格蘭交界的廢棄城堡或撩望塔當中,他不時變換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矮小而結實,容貌似老人,有著長長的白須和一雙惡狠狠的紅眼睛,雙手是鋒利的鷹爪,沒有手掌,頭上戴著一頂紅帽子,腳上穿著一雙鐵靴,奔跑速度很快。紅帽子會獵取人類鮮血,將紅帽浸入血泊中,維持其色澤的鮮豔,再強悍的人也敵不過紅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聖經中的經文,這樣他自己就會消失無蹤。 Imp(英普,魔精) 來源於英國傳說,英語裡有“頑童“的意思。對於它的長相有很多種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們居於英格蘭的沼澤地區,在陸地上她它會騎著一匹和它同等醜陋的馬,四處奔跑。一般是體型很小的魔鬼,大約隻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長偷襲,Imp口中吐出的氣息會使植物枯死,動物生病。很多時候為邪惡魔物或魔法師的信差和監視器。為一般魔法陣呼叫出的小惡魔,隻會初級咒文及幻術。在《暗黑破壞神2》中有一種叫做Demom imp的怪物,個頭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彎曲,體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頭發為白色或淺灰色,密密地從頭部兩側下垂,遠看酷似木偶。在民間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跟人不相往來,所以人們看到的都是邪惡的小精靈,但是實際上很多小精靈隻是喜歡捉弄人,搞搞惡作劇罷了。
其他的惡作劇小精靈
Hobgoblin(淘氣鬼) Hobgoblin與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靈,如上麵介紹的Brownies和Bogles。這些小精靈大多獨居,善良而友好,有時也會弄些惡作劇出來。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裡描寫的那個惡作劇的小精靈迫克(Puck)就是一個典型的Hobgoblin。下麵是莎士比亞筆下的小仙人與迫克的對話,大家可以從中看到淘氣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沒有把你認錯,你大概便是名叫羅賓好人兒的狡獪的、淘氣的精靈了。你就是慣愛嚇唬鄉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氣喘籲籲的主婦整天也攪不出奶油來;有時你暗中替人家磨穀,有時弄壞了酒使它不能發酵;夜裡走路的人,你把他們引入了迷路,自己卻躲在一旁竊笑;誰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給他幸運,幫他作工:那就是你嗎? 迫克:“仙人,你說得正是;我就是那個快活的夜遊者。我在奧布朗跟前想出種種笑話來逗他發笑,看見一頭肥胖精壯的馬兒,我就學著雌馬的嘶聲把它迷昏了頭;有時我化作一顆焙熟的野蘋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裡,等她舉起碗想喝的時候,我就拍的彈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麥酒都倒在她那皺癟的喉皮上;有時我化作三腳的凳子,滿肚皮人情世故的嬸嬸剛要坐下來一本正經講她的故事,我便從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個大元寶,一頭喊‘好家夥!’一頭咳嗆個不住,於是周圍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後合,他們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淚都笑了出來,發誓說從來不曾逢到過比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現在英國西南部的薩默塞特、代翁和康沃爾等幾個郡的傳說中的愛惡作劇的小精靈,亦作“Pixy”。從何而來以無從考證,有人認為他們和腓尼基人一起來到英格蘭,往外喬遷到東方的戴聞和山姆塞。也有人說皮克西是英格蘭最早的居民,羅馬統治時代,Faerie跟著來到英格蘭,皮克西先是歡迎,後來擔心家園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這三個郡才罷休。 這些小精靈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過可以任意改變自己的大小),人形,紅發綠眼,上翹的鼻子,嘴角上總是掛著一副淘氣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著緊身的綠衣。(在英格蘭茂密的草原中,這身裝束是最好的掩護。)紅發綠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變。 他們是最喜歡的惡作劇是使人迷路,不過你隻要把外套反過來穿就可以躲過它們的搗亂。有時候,皮克希把人迷到無法恢複神智,在鄉間晃來晃去,口中念著一些沒人懂的語言,這種情況就叫“皮克希附身”。當地人為了取悅這些小精靈,通常會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門口,給皮克希用於衝洗它們的嬰兒,或者留些牛奶給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爐打掃乾淨,給它們一個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類似Pixie的小精靈,身上一樣是綠色緊身衣。居住在英格蘭南部幾個郡的鄉村裡,與Pixie不同的是,它們與另一群精靈小魔女(Faerie)的關係很好,當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時,他們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麵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們照顧的對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動植物,不同於潘的是,他對羊和其他家畜沒有什麼興趣,他隻愛森林中的鬆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動物。 它們也喜歡跟人類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而對於那些背信棄義的負心漢則更是會儘情地捉弄他們,據說它們喜歡跟隨風笛的節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中也有一個迫克(又名好人兒羅賓),不過那個迫克實際上是個淘氣鬼(見 Hobgoblin)。 Gremlin(戈蘭林) 熟悉各種工具和機械的淘氣小精靈,與地精和Goblin是遠親。他們和地精一樣,早期都是裨益人類的精靈。他們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還能提升工匠的技術啟迪工匠的發明。 人類若早發現戈蘭林對科技發展的貢獻,曆史或許就會改觀。可惜大部分工程師都不知道戈蘭林所花費的心血,獨占各種發明的功勞,連一絲絲的榮耀都不留給他們。因此戈蘭林改變了對人類的觀感。現在,他們不僅不幫忙,還用他們在工具和機械方麵的知識來刁難人類,讓人們製造各種工具和機械都難逃“戈蘭林效應”的肆虐。 說到“戈蘭林效應”,舉例就是釘釘子時,錘子突然改變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記;鋸木板時,碰到棘手的硬結;粉刷天花板時,油漆總是沿著手臂一路下滑…… 每個家庭都有一個戈蘭林,隨著縫紉機之類的家庭機器搬進來,一代一代地住了來。家居生活的小差錯洗澡水一會冷一會熱,快上班時汽車暴胎都是他們的把戲。二戰時也相傳戈蘭林會破壞飛機的發動機。 Leprechaun(鞋精靈、矮妖) 愛爾蘭傳說中會做鞋的小精靈,他們通常穿著一身綠色的衣服,衣服外係著一條皮圍裙,腳穿銀色扣鞋,頭戴紅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著一副眼鏡。這些鞋精靈的最大特點是善於做鞋,但每次隻做一隻,從來不做完一雙。他們同Brownie一樣喜歡捉弄人類,反應很靈敏,可以很快地躲開人們的視線,如果你非常幸運能夠抓到他的話,他就會把秘密財寶的藏匿處告訴你,在他們帶你去挖寶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否則稍一挪開他們就會消失無蹤。另一種說法是它們將金子藏在洞裡,以彩虹標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儘頭,哪就有金子!傳說中隻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帶你走到彩虹的儘頭,找到財富。 Bodach(伯達克) 在蘇格蘭蓋爾語裡,“Bodach”的意思是“老人”,這種精靈會從煙囪鑽進屋 裡,偷走那些毫無防備的小孩或嚇唬他們,在它進屋之後小孩便開始作噩夢。據說伯達克隻騷擾那些淘氣的孩子,為了防止它從煙囪鑽進來,可以在壁爐裡撒上鹽,因為伯達克討厭從鹽上走過。 另外還有兩個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蘇格蘭,一個是波吉(Bogie),這種小精靈通常躲在碗櫃和衣櫥裡,喜歡黑暗,喜歡惡作劇,會變形,例如變成一大堆灰塵。另一個是波加特Boggart(搗蛋鬼)。 這種小精靈很象地精,常穿著一身破爛肮臟的衣服,皮膚暗黑,頭發茅草般淩亂,手指頭愛東摸西碰,兩隻腳很不靈活。 搗蛋鬼的出現跡象可以叢家裡頻頻出現的狀況,或者是天黑後不斷有吵鬨聲察覺出。當他們出現時,會推倒牛奶瓶,扯斷窗簾束帶,使母雞不會下蛋,嚇壞貓兒,讓狗沒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門,故意讓水龍頭流個不停,堵塞水溝,吹熄蠟燭,捏熟睡的小嬰兒的鼻子,把他們弄醒(天啊!) 問題是沒有人知道如何安撫他們,或者怎樣把他們趕走。受到搗蛋鬼騷擾的主人除了搬家,彆無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儘快,否則搗蛋鬼知道,也會藏在家具跟著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爾士傳說中的小妖精,這些長相醜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見Faerie)和小妖精(見 Goblin)的“雜交品種”。它們喜歡將兒童劫走,換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會記得任何事情,隻記得一些甜美的音樂。 Cluricains(酒窖精) 穿著白襯衫,及膝短褲,長襪,鑲銀扣皮鞋,係著圍裙戴紅帽子的酒窖精靈,就住在酒館和住家的酒窖裡。 在管理得當的酒館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煩,隻會享用他們得到達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館或酒館,他會飽食存貨,大量飲酒,很快就使得老板關門大吉。如果是在一個太愛飲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會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貪杯的屋主隻能看著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著腦袋。 酒窖精的最大問題就是變成酒鬼,這時候這個屋子就會聽見打破瓶子,醉酒時的叫囂聲和歌聲,以及酒窖精在地窖裡跌跌撞撞的騷動聲。酒窖精是沒有辦法控製的,唯一解決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斷絕飲酒供應,過段時間之後,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尋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國傳說中的一種精靈。每個家庭都應該有個寇伯來幫忙,他們是最勤勞,最忠心的好幫手。這些滿臉皺紋,老態龍鐘的小矮人,會為提供他們庇護的家庭無悔的服務。他們擅長的或有打水,擠牛奶,劈柴,揀雞蛋,照顧馬匹,打掃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務為樂,而且隻要稍加練習就能轉到室內服務,其水準決不輸給他們在花園庭院中的表現。 寇伯工作勤勞,但要求的回報並不多,餐桌上丁點的碎屑就足以讓他們飽餐一頓,不過主婦們若忘記喂寇伯的話,他們可是會馬上報複的。等她們打破盤子,燒到手指,絆到門檻,寇伯的奸笑聲響起,他們才恍然大悟——忘記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國傳說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類似於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這些地精在遊戲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現:邪惡粗暴,為一般遊戲中常出現的低等怪物。外觀與人類相似,但眼睛比人類大一些,皮膚為土色,常在暗中活動,具有夜視能力。常配有皮衣、劍、手斧、盾,單體攻擊力不大,喜歡集團進攻。在capcom公司製作的《龍與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樣的怪物。 卡雷爾·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郵遞員的童話》中描述了,長著大胡子,帶著郵遞員帽子,披著郵遞員鬥篷的郵局迷你家仙。它們在晚上出沒,整理郵局信件,貼標簽,發電報……吃電報條麵包屑、舔郵票。還用各式各樣的信件打牌(撒謊騙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愛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胡子) 傳說出沒於法國和瑞士境內山區中的害羞的小精靈,Gnome的一個分支,居住在山頂處自己開鑿的山洞或隧道裡。“Barbegazi”這個名字來源於法語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凍住的胡子”:他們頭發和胡須銀白是因為結滿的厚厚冰柱,當這些冰柱融化就隻露出正常發須。 他們在溫暖的月份冬眠,隻在冬季下第一場大雪後才出現,因此氣溫在零度以上時很少看見他們,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們捕捉到的少數冰胡子通常隻能活數小時。 冰胡子有雙大腳,他們的大腳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裡奔跑,或是滑下幾乎垂直的雪坡,還可以用作鏟子來挖隧道。它們喜歡駕馭雪崩,對人類很友好,在雪崩即將發生時會發出警告,同時會幫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們從雪裡挖出來。 冰胡子可以在幾秒種內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裡,不論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來。冰胡子不論男女類似現代人跳傘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這個原因在遠處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說他們說話象是瑞士阿爾卑斯山土撥鼠的嘯聲,不過他們可以隔著很遠的距離用一種很怪的鳥叫聲聯係,這種聲音會被誤認為在山壁間呼嘯的風聲或是阿爾卑斯號角聲。 Brownie(棕精靈,棕仙) 蘇格蘭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淘氣鬼(見Hobgoblin)的一種。“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稱為“Brownie”是因為這種小精靈總是穿著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們的臉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頭發卻很長,喜歡獨居,有時也成群出現。與其它的許多淘氣鬼一樣,棕精靈不大喜歡搞惡作劇,它們希望與人和諧相處,如果你對它們好的話,它們就會幫你做家務,但你不能給它們報酬,一給報酬它們就會永遠消失,你隻能通過其它方式回報它們,例如在它們可能經過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們最愛喝的牛奶)。如果棕精靈受到侮辱的話(它們有時候很容易受到傷害),就會離開你並帶走你的好運;如果受到的傷害很大,它們就會轉變為上麵所說的波加特(Boggart),不斷給你製造麻煩。 有人說,這種喜怒無常的生物之所以幫助人類,隻是垂涎於人類的智慧,觀察人類的行為。還有人認為他們是一種比人類更淳樸的生物,隻是希望和人類和平、友愛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傾向於後一種想法。棕精靈在戰場上並不是一個好戰士,他們的戰鬥技藝與你的想象相去甚遠。他們喜歡用逃避戰術在戰場上與敵人周旋,當敵人放棄追擊時,他們就遠遠地用石塊攻擊敵人。 棕精靈的長處在於尋找丟失的物品和珍寶。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們能夠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來,沒有手指和腳趾的事實對他們沒有任何不利影響。與這個極有價值的天賦相比,這種謙遜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報酬。 有人認為棕精靈實際上是新石器時代一個失蹤的種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認為它們是古羅馬家庭守護神拉爾(Lar)的後代。
其他種類
血精靈,水精靈,火精靈,土精靈,風精靈,木精靈,雷精靈,冰精靈,草精靈,暗夜精靈,光明精靈,黑暗精靈,元素精靈,劍之精靈,魔法精靈,日精靈,月精靈,星辰精靈,灰精靈,小精靈,生命精靈,自然精靈,雲中精靈,海洋精靈,高山精靈,草原精靈,海妖,納迦,塞壬,花中仙子,林中仙子等等。
[編輯本段]常見精靈語姓名及含義
著名精靈語姓名(出於著名奇幻作品中) 查理(男)Charlemagne精靈王子 艾斯特爾(男,女)Estel希望 艾斯特斯(男)Esters新希望,未來,旅行者 艾爾隆德(男)Elrond德高望重者 拉克萊斯(男,女)Larcolais綠葉 阿爾溫(女)Arwen啟明星 迪德莉特(女)Deedlite新生的果實 碧洛迪絲(女)Vieruodis幸福和未來 伊露麗(女)Iruri過客 蓋拉德麗爾(女)Grateril金色森林的女王 萊戈拉斯 (男) L e g o l a s 綠葉 琴科貝兒女 Tinker Bell 小叮當 其他 艾爾威(男):Arweil南方,啟明星 愛爾琳妮(女):Ailrinni紅寶石 蓮恩雪特(女):Leanshielt依靠 埃爾剛(男):Elgon大個子 瑪爾琳妮(女):Malinni猶豫的心 玫菲爾(女)Merfil愛人
[編輯本段]地名中常見詞
蘿林Lorin都市,城堡
[編輯本段]《指環王》的精靈
精靈(the Elves),中土最迷人的種族,約翰·羅納德·瑞爾·托爾金的樂趣和驕傲。他多次稱他們為他最 《指環王》的精靈得意的創造。他花費了驚人的時間構建他們的文化,曆史,甚至創造了兩套完整的精靈語言:昆雅語(Quenya)和辛達林(Sindarin);了解這些,就不難相信他所說的話。許多人誤將托爾金筆下的精靈與英國民間傳說中的小妖精混為一談,實際上他們並不相同。儘管托爾金自己也承認,神話是他創作的基礎,但他的精靈和神話中的那個種族在族性上毫無共同之處。 精靈是至上神伊路瓦塔之子(Children of Iluvator)。伊路瓦塔遠在日月蘇醒之前的古代就創造了他們,賦予他們永生的美貌和華麗的歌喉。他們在遠東的星光下醒來,四處遊蕩,並逐漸創造出語言。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梵拉(Valar,主神)並不知道有這樣一個種族,但梵拉的死敵,製造邪惡的梅爾克(Melkor)聽說了他們的存在。他派出黑騎士,將許多精靈劫掠至他的堡壘殘酷折磨,最終使他們變成獸人,也叫奧克斯(Orcs)。 (注釋:這句本來是毫無疑問的奧克斯起源,但因托爾金作品的矛盾,所以最終奧克斯起源於人類。資料如下——老托最初的打算是將精靈作為Orcs的主要來源,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其後他發現這一結論會導致很多麻煩,從而終於對其進行了修改。主要的問題據信是出於Orcs的歸宿,或更確切的說,是Orcs死後靈魂的去向。既然他們不是Melkor的傀儡而是真正的生命,他們就應該具備靈魂,即便這靈魂已經完全被腐化,並被邪惡支配。根據Iluvatar的意誌,所有精靈的靈魂都是與Arda同壽的,隻要Arda——埃爾達存在一天,他們就不會消失。如果Orcs源於精靈,那他們的靈魂也隻是被腐化了的精靈的靈魂,那麼他們也將被召喚到位於Aman——阿曼的神殿中,如此一來邪惡就被最終帶到Aman,從而令Melkor得償所願。這樣足以解釋老托為什麼要改變其對Orcs起源的觀點,並最終用自己的手寫下“Orcs are not Elvish.”——奧克斯並不起源於精靈,而是人類。 梵拉之一的歐羅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獵,偶然聽到了精靈的歌聲。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報告。為了精靈的安全,梵拉發動了對摩爾克的戰爭,多年後終於擊敗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來。戰後,梵拉召喚精靈前往賜福國度阿曼(Aman, the Blessed Realm),在神樹(白樹)的光芒下居住,以便更好地保護他們;但隻有少部分精靈應召前往。他們分為三大種族:梵雅,美貌精靈(Vanyar, the Fair Elves),首領是所有精靈種族中最尊貴的英格威(Ingwe);諾爾多,深穀精靈(Noldor, the Deep Elves),首領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達、人數最多的是特勒裡,海上精靈(Teleri, the Sea-elves),首領是埃爾威•辛格羅和歐爾威兄弟(Elwe Singollo, Olwe)。這三大種族合稱為光之精靈(Elves of Light);而那些不願跟來,或中途走失的則被稱為黑暗精靈(Elves of Darkness),因為他們在日月蘇醒前再沒有見過神樹的光芒。 梵雅精靈最受諸神之王曼威(Manwe)和星辰之後瓦爾達(Varda)的喜愛,此後一直住在阿曼。諾爾多精靈是大地之王奧力(Aule)的朋友,從他那裡學到了許多工藝。其中費厄諾爾王子(Feanor)捕獲了兩顆神樹的光芒,將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顆茜瑪麗爾寶石(Silmarils)中。但是重獲自由的摩爾克毀掉了神樹,並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寶石;費阿諾的父親芬威也被殺害。曼威告誡精靈不要向摩爾克開戰,但以費阿諾為首的諾爾多精靈不聽勸告,決定回到中土。他們在阿曼海邊為奪船與特萊瑞精靈進行戰鬥,屠殺自己同胞,也因此費阿諾和他的七個兒子受到了詛咒。 菲阿諾奪取了特萊瑞精靈的船隻,帶領最忠實於他的精靈渡海來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爾羅格(炎魔,Balrog)殺死。此後在精靈和黑暗勢力之間共爆發了五次大戰。在最後一次戰鬥(憤怒之戰,The War of Wrath)中,梵拉率領留在阿曼的精靈回到中土,俘獲黑暗之君並將其永遠地投入太虛(The Void)。眾多精靈駕船回到不死之國阿曼,餘下的翻山越嶺繼續留下。三枚茜瑪麗爾寶石曆儘劫難,一枚升上天空成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則被投入大海。這也是千百年後的三枚精靈魔戒:天空之戒(Vilya, Ring of Air)、火之戒(Narya, Ring of Fire)和水之戒(Nenya, Ring of Water)名稱的由來。 精靈身材頎長,聰慧美麗,舉止優雅,目光敏銳。他們最擅長詩歌,文學和音樂,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隻有火,利刃或極度的悲傷可以殺死精靈;當他們覺得一萬個世紀太長的時候,也可以選擇放棄不朽的生命(注釋:死亡是神賜予人類的“禮物”),前往靈魂主宰曼多斯(Mandos)在阿曼的廳堂,等待轉生到阿曼。 在遠古時期,精靈就分為兩大類,西方(埃爾達),和東方精靈,後者大多為蘿林和黑林,但當時他們並沒有自己的語言,所有精靈的姓名與詞彙都原於埃爾達式。埃爾達語分兩種:純種精靈語昆雅,灰種精靈語辛達。昆雅是諾爾多精靈帶到中土的,但後來被丟棄,不作為日常用語,特彆是自辛格爾王頒布禁令後。 《指環王》中著名的精靈王族裡,蓋拉德麗爾夫人(Galadriel)是金發的諾多精靈;她的女婿,瑞文戴爾(Rivendell)的創建者埃爾隆德(Elrond)則是黑發的諾多精靈;她的丈夫凱利博恩(Celeborn),黑林精靈王瑟蘭迪爾(Thranduil),以及金色叢林的守護者哈爾迪爾(Haldir)都是辛達爾精靈,與特萊瑞精靈同宗,頭發是銀灰色。在魔戒被銷毀後,幾乎所有的精靈都駕船前往西方;隻有埃爾倫的女兒阿爾文(A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靈留了下來,成為中土人民口中流傳的傳說。
《古蘭經》的精靈
□□教認為:精靈是指和天使相對存在的一種無形的生靈。精靈中有□□也有非□□,有行善的也有作惡的,有男女老少、飲食生死、婚配生育,能隱現變象。《古蘭經》說:“我曾使一夥精靈,走到你麵前,來靜聽《古蘭經》。當他們來到了他麵前的時候,他們說:大家靜聽吧!誦讀完畢,他們就回去警告他們的宗族。他們說:我們的宗族啊!我們確已聽見一本在穆薩之後降示的經典、它能證實以前的天經,能指引真理和正道。我們的宗族啊!你們當應答真主的號召者,而歸信真主,真主赦免你們的一部分罪過,並使你們免於痛苦的刑罰。不應答真主的號召者的人,在大地上絕不能逃避天遣,除真主外他們絕無保護者,這等人是在明顯的迷誤中。”
至於作惡的或非□□的精靈,他們時常附在巫婆、神漢的身上,通常以治病的偽善方式,誘人墮入迷信。所以,巫婆、神漢是壞精靈的好朋友,壞精靈時常教唆他們一兩句神奇的話,或裝像死人的音調說話,好像亡故的人在說話。有時壞精靈也附在精神萎靡、神智失常的人身上,讓他胡說亂講。□□承認鬼是客觀存在的,但不是人死後所變的,而是精靈中的元凶(伊卜裡斯)及部卒,他原是天使誅滅的精靈中被俘的一個小精靈,真主寬容了他,讓他跟隨天仙辦功。後來,真主創造了人祖阿丹,命令一切天仙向阿丹拜賀,天仙們都拜了,唯有那個伊卜裡斯抗主命不拜賀。真主問他為何不拜,他說:我比阿丹高貴,尊貴的不應給卑賤的拜賀。真主說:你驕傲、自大了,你走開,到地球上去吧!他求真主寬容他。真主說:你被寬容直到世儘。他雖獲寬容,但是惱羞成怒,懷恨在心,發誓定要誘惑阿丹的子孫,使他們違抗真主,走他的邪路!真主說:你變成了永不被赦宥的魔鬼了。從此他便專乾些誘人迷誤的事件。因他年長識廣,許多非□□精靈也都成了他的走卒,聽他的指揮。他們多附在巫婆、神漢及一切搞迷信活動者的身上作崇,誘惑許多人迷信。這便是魔鬼的真相,絕不是人死了以後變成的鬼。魔鬼引誘的對象是:心術不正的人,精神失常的人,巫婆、神漢、搞邪術的人,占卜、算命、打卦……等迷信活動的人。精靈附在他們身上,導演出許多迷信的惡作劇。其實是鬼或精靈中搞惡作劇、作弄人的邪惡者。他們對於正派人物,則不敢傷害,尤其是□□,《古蘭經》:“ 我告訴你們,惡魔們附在誰的身上,好嗎?惡魔們附在每個造謠的罪人身上。”
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