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以下黑括號中為作者解釋,謝謝親那麼認真回答我的評·~請加油喲~~
點進文章初看,詭異店主和使用條例為線索的設置讓我想到了恐怖寵物店(撓頭)。【這個,我在文案下麵的“碎碎念”一欄裡已經有注明了靈感來自於《恐怖寵物店》。可能親沒有注意到吧。】
因為隻是開篇,本來隻是打算也一個小故事,目的隻在於引出徐閒舟。所以如親所說,我太急切了。我會好好地修改。
BUG1:明知道不能損壞書籍,從回家開始,下一刻主角就立刻損壞書籍帶入考場這一點讓人實在沒辦法信服,雖然這是小說,但希望大大還是按著常規角度來刻畫人的內心和性格,寫之前不妨先想想:正常人買了一本神乎其神的書,就算不信多少也會帶著敬畏的心理,這時候你該怎麼辦?我想正常人都不會立刻去毀壞那本書,從遵守規則到破壞規則需要小小的契機和心理轉變得過程刻畫。 【這裡我的想法是,有關於書鬼的信息都是駱濤告訴刑天書的。駱濤的成功眾人皆知,所以他說把撕下一角就可以,刑天書深信不疑。因為他不知道那個時候駱濤已經出事了,既然駱濤好好的,那麼按照一般人的心理,也不會認為自己會出什麼事。我要檢討,我想當然而了,我應該把刑天書的這一係列內心活動都寫出來,以免造成讀者誤會。】
BUG2:如果你買了這麼一本書,你會不詢問他的使用方法?很遺憾,這點最重要的竟然被你略過,硬生生地成了BUG。我的意思是說,不知道使用方法,那麼主角為什麼就肯定把書撕下來就能帶著書鬼進入考場呢?如果知道使用方法,那麼這樣的使用是不是又與條列相違背?又如果是其他的使用方式,那天書何必去觸犯規矩?你的意思也許是帶著書鬼就能考好,但是你想沒想過,這麼大個玩意帶進考場沒啥特殊方式基本不可能……那麼主角就是要這麼用的,你覺得他會想不起問這個問題麼? 【這個。我在第二章第四段寫明了“昨天夜裡,他按照駱濤教給他的,先將用朱砂筆寫著“請顏先生”的黃紙夾在古書裡,焚香一柱。香儘後,雙手捧著黃紙,夾進曆史課本中,然後再焚香。如此過了一夜,今天早晨他將書鬼請回後,悄悄撕下古書一角,藏在褲兜裡進了考場。”駱濤告訴了他方法。】
BUG3:那麼小一個書角而已,駱濤又是怎麼樣知道天書放在褲口袋裡的呢?如果他的設定本身就不平常,那這個當我沒說。因為大大的文我沒看完,看到第二章快結束已經出現了這麼一些BUG,這些BUG不改文章站不住腳。【也許是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駱濤這個人物,其實一開始就是鬼。因為當初刑天書慫恿他無視協議毀壞了書,所以他得到了懲罰,他已經死了。而刑天書正好完全忘記了他,所以換成他慫恿刑天書毀書。我這樣寫是想暗示駱濤有問題,但似乎適得其反了?OTL。】
這個對話前麵天書一直沒提起書鬼,倒是駱忽然來了這麼沒頭腦的一句,說實話我看了無數次才理清其中關係,人物對話混亂的時候不妨在某句話的後麵加上說話者的動作眼神,既可以增加代入感又可以區分對話順序。 【這裡我用了倒敘的方式,是駱濤的回憶。其實刑天書是和駱濤同一時間知道有書鬼的,隻是後來他忘了。我想還是我的敘述方式有問題,我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