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懶惰,日記不是每天都寫的,隻有特彆的日子才記上一筆。
(一)
分手已經5個月了,慶幸自己還能精神正常的看到第150天的太陽,就整理了這段感情。
在我心中,我是不夠漂亮的,但總算清新可人,性格也不錯啊,相處久了就愈發顯得與眾不同。不過這到底隻是個人觀點,在俗人眼裡我基本屬於轉眼即忘的女子,身材、樣貌竟沒有一點過人之處,所以追我的人中以歪瓜咧棗居多,以至於當我的戀情中出現一個貌似條件中等的男人時,我竟覺得如此難得,好好經營之後,還是杯具了。
他是我高中同學,當時就感情不錯,去年從朋友進展為了戀人。工作是職業學校的老師,收入倒很一般,在我們那個小城鎮上有套按揭的房子,就經濟條件而言,我們兩家是差不多的。他的身高和除鼻子外的五官都還不錯,身材略胖,鼻孔有點大,誇張的來說,是仰頭可以看見大腦的。他為人處事穩重,待我時卻很孩子氣、有點可愛,反正就是我們曾很甜蜜了一段日子,具體的就不描述了,每一種幸福都相差無幾,何況我還記性不好。
但是故事的結尾卻異常狗血:在我們準備談婚論嫁、見過父母、商量給多少彩禮的時刻,他突然要分手了,態度決絕,完全不怕傷害到我。他的理由是配不上我,這種話是人都不會相信的,最後在我一遍遍的循循善誘下,他說了真話:初戀女友(小白)回來了。當影視作品中頻見的橋段發生在自己生活中時,你隻能感慨一句:藝術是源自於生活的。之後就是他堅決的不接我電話、不回我短信、不搭理我任何一個字。我隻能痛哭流涕、淚流滿麵,躺在床上整整四天,除了喝水和上洗手間,什麼也不做。
我是唯一的直接受害者,但薄情寡義的倒不隻他一個,還有那個曾反複說起我是她唯一的兒媳婦、會一直站在我這邊的老婦人。當我像溺水人抓著最後一根稻草那樣,急切向她求助時,她言辭鑿鑿:你是我看中的人,我明天就讓兒子跟你道歉。結果她很嚴重的食言了,杳無音信,等在再有聯係是上個月的事了,說是我有空還是可以去她家坐坐之類的。現在想來,當時我是完全的天真了,能教育出如此冷酷的兒子,母親應該也難有人情味吧。
本故事的間接受害者,有朋友cc、小奇,同時還牽連到了我的父母和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