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方正最喜歡最盼望的歡樂時光。
這個地方也叫做歡樂時光,這是大學時期的方正最喜歡的一家LES酒吧,所謂大學,就是什麼都去嘗試嘗試,尋歡作樂的歡樂時光,方正認為這家酒吧的名字正好符合大學的含義,當年一幫狐朋狗友,聚集在這裡儘情地揮霍青春。隻是畢業之後,大家作鳥獸雲散,隻剩下方正和幾個還留在A市的家夥們,大家平常也少有聯係,偶爾出來也是拖家帶口,這歡樂時光,就變成了往日記憶了。
方正還是又在歡樂時光,找回了屬於自己的歡樂。
和大學時期的老友簡任坐在吧台邊上,周圍是震耳欲聾的重金屬搖滾音樂,歡樂時光的周五賣點,曾幾何時,方正和簡任也是這家酒吧的演唱嘉賓,但是方正和簡任都很清楚,那是因為她們這群人在這裡的消費是這家酒吧的重要收入組成。
方正也在這家酒吧裡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個好朋友,那便是現在手裡透明杯子裡麵琥珀色的液體。
方正喜歡酒,最喜歡的是威士忌,儘管她對酒精沒有什麼研究,但當她喜歡攝入足夠的酒精後過high的感覺,酒精能讓她想不起來事情,也想不清楚事情,無法去思考;足夠分量的酒精,則是最好的安眠藥,方正覺得,世界上沒有比酒精更好的藥物了,失戀的時候可以用來療傷,聚會的時候可以增加氣氛,想不出問題的答案時可以幫自己逃避。就這樣,大學時期在酒吧的無數次聚會裡,在失戀的氣氛裡,甚至是在大家鬼哭狼嚎的KTV裡,方正不知不覺地養成了手裡拿著杯子的習慣。
她開始意識到問題的時候,是有一天早上,醒來後的她腦子裡第一件事情,是找那對她來說變得跟白水一樣必須的液體。可是方正已經沒有能力去改掉這個習慣了。
容易養成戒不掉的壞習慣,這是方正的特征,於是她對酒精越來越上癮。
直到她遇到了命中的克星,王曉薔。
當王曉薔發現方正在所有能藏東西的地方都藏著各式的啤酒時,王曉薔就做了一件事情,把找到的啤酒通通倒了出來,然後咕咚咕咚一氣喝完,完了之後,甩給方正一句話,以後你買多少我喝多少。
方正當然不能讓心目中的女神傷了身體,於是立馬戒掉,再不複發。
可是也從那時開始,方正看到酒瓶子就退避三舍,滴酒不沾,無論什麼場合都是如此,借口也就一句話:對酒精嚴重過敏,喝一口就得進醫院。隻有方正自己知道,她這麼做隻是因為,酒精對她的誘惑一直都沒有改變過,隻有涓滴不沾的時候,方正能勉強控製自己,可是每每看到餐桌上的酒瓶,方正還是覺得自己眼睛都在發紅,她終於明白為什麼毒品基本上是戒不掉的了,能讓人上癮的東西,戒起來的困難真是隻有當事人才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