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微拿起手機,給寧歡打電話,電話剛一接通,那頭就傳來一陣劈裡啪啦的塑料袋聲音,寧歡一嗓子嚎過來:“我靠,是何方高人這麼會打電話?不知道我這正忙著搬家啊!”
林微吸了吸鼻子,說:“寧歡,是我。你搬來和我一塊兒住吧!”
“那敢情好!行,我這就跟那房東說把房子退了!哎喲喂!我五百的定金還壓他那呢!你等著,我下午就過去,等著我啊!”
掛了電話,林微穿著拖鞋跑去打開電腦,登了MSN。
劉編輯的信息:“微微,你去年給我的那篇《我本實誠》的長篇小說,前兩天有人跟我說想簽你,我一會兒把他資料傳給你,你自己看看。”
呃……林微差點都忘了自己還寫過那篇小說,那是大二的時候開始寫的一篇小說,本來是當打發時間的,就把自己和陳實的那些故事隨手取了個名字。
林微寫的很慢,斷斷續續,寫了一年多的時間差不多才完結,又花了兩個禮拜時間修改,就傳給了老劉,老劉是某雜誌的一位資深編輯。
一次去林微的學校做演講的時候,無意看見林微寫的一篇名叫《現代藝術的抽象表達》的論文,用詞精確,舉例鮮明,文字流暢。就留下了兩人的MSN,沒想到後來林微發給他的幾篇短文寫的更是行雲流雲,清晰脫俗。
林微打開老劉發來的郵件,看到屏幕上蹦出一張照片之後差點跳起來!靠,這人不是淩麼!!接著看下麵的個人簡介,林微就更要跳了……
淩堯,男,27歲,盛維文化傳媒公司CEO。旗下負責為多個國際知名產品,提供廣告策劃方案。涉足各大文化領域。同時,大批的知名作家的最新作品也在其子公司的媒介部門推廣下大量出版。
編輯又說:“剛開始他助理給我發郵件說這事兒的時候,我還把那人當騙子給罵了一通,後來直到他們公司淩總親自給我電話的時候,我才反應過來,是真事兒!微微,彆怪我沒提醒你,他們公司一般隻注重那些個國際品牌的廣告推廣,像咱們這種寫文出書的,人家壓根兒就沒當回事兒,跟賺外快似的。這次人家淩總還要親自和你簽約,我說你還真是走運!你可想好了彆到時候後悔啊!”
林微想了想,問:“那我能拿多少的稿費?”
那邊敲過來幾個字:至少五位數!
過了一會兒,看林微不說話,老劉接著問::“微微,想好了沒?簽還是不簽?”
林微閉上眼,腦子開始快速運轉,下半年要交的房租加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還有其他大費小費的,睜開眼睛,這下都有著落了,迅速回過去:“我簽!”傻子才不簽。
寧歡拖著行李箱,肩上還跨了幾個大包小包,破門而入的時候,林微正在給《我本實誠》做最後的修正。看見她大口喘氣的樣子,連忙停下手上的敲打,上去幫忙。
不一會兒,林微的房子就被寧歡的大小家當給塞滿了。
寧歡正把從宿舍帶來的泰迪熊布偶正兒八經兒地放在她倆共有財產碎花被單上,林微斜眼看她,說:“這玩意兒多久沒洗過了?”
寧歡拿起枕頭就扔過來:“這是我兒子!不是個玩意兒!”
林微倚在門口,笑著打趣道:“我知道它不是個玩意兒啊……”一看寧歡那噌噌噌冒著火星的兩眼,立馬反身把那廝關在門裡麵。
等倆人收拾完行李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林微說:“一會兒出去請你吃飯,當是幫你接風!”寧歡說:“好啊,你等我先去衝個澡,很快!”
林微點點頭,這時候手機響了,林微一看是淩堯,想到前兩天出版的事情,連忙接起電話。
“在乾嗎呢?”淩堯低聲問道。
“在等歡歡一起吃飯呢!”林微說。
“吃飯啊。這麼巧,我也沒吃呢!一起吧!”
“啊?我跟歡歡一會兒出去就是隨便吃點來著,要不下回再一起吧?”
“工作上的事情,你也打算拖到下回再說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