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穿過那枚黑色的戒指,刺進手心裡,很痛,沒有血跡,卻留下了烙印。但是不夠啊,遠遠不夠。
我要那痛來得更猛烈些,猛烈的足以迷蓋住這一切。迷蓋住那心中最深的空虛和腐敗,就讓一切都化作如海般的血雨和森森白骨,來迷惑住我的所有感官。
就讓這一刻的痛徹心扉,都隨風而去吧!
今天,就在我虛度了二十七載春秋之後,在這沒有意義、沒有希望的人生裡,走完屬於我生命中的最後一段路程之後。
我,回歸到哪能讓我安心的睡眠之中,徹底迷醉在真真正正的黑暗之中,讓它牢牢地將我纏繞,從此之後,一睡不醒。
終於,那讓人覺得寧靜和安詳的沉沉黑暗,在這一刻成為了我的避風港灣。
恒久的黑暗將我包裹的嚴嚴實實,我以為我會就這樣一直漂浮在其中,沒有任何聲音,沒有任何光亮,沒有任何重量。
但是,在不知道過去了多少時間之後,反正我覺得是很久以後,一束白色的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嘈雜的聲音從哪裡傳來。而我,被一股突如其來的吸力吸向了那束光,一股巨痛猛的紮向我的靈魂,使我暈了過去。靈魂也能暈倒嗎?這是我最後能想到地,接著,迎接我的是我最為熟悉的黑暗。
我,現在腦子裡亂哄哄的,不錯,我沒用錯名詞,是“腦子”。因為本該死去的我,現在,又從另一具軀體上複活了,這就是那傳說中的“借屍還魂”。在一個隻知道名字叫做“萊恩特.馬爾福”,隻記得自己精通英、法、德、意四種語言,其他什麼的都不記得的七歲的小男孩的身體裡再次複活了。
(現在再加一門語言,中文。)
不過現在不是應該像這個的時候,而是,想我堂堂“前”中華一宅女,注意,是女的,為什麼...為什麼會穿成一個隻有七歲的小男孩?雖然我前世是說過很多遍“來世再也不要生做女兒身”。
但是我根本不信神的啊!到底是哪路“背時”神仙,法力多的沒處用,把我送到這裡來當男孩呢?不過,貌是“馬爾福”好像是HP世界中的常見姓氏吧?難不成我穿越到了名叫“哈利.波特”偽童話故事書裡了?我的天啊!!!!!!
好吧,好吧!就在我不管多麼驚嚇,多麼不願意再次醒來。連著睡了將近二十個小時後,我不得不在已經睡得頭暈眼花,餓的饑腸轆轆之後,非常不情願的睜開了我的雙眼,開始打量這個
對於我來說太過陌生的世界。
現在的我,躺在一個不到二十平米的房間裡,在這個牆壁已經有點泛黃的小房間裡,有著一張已經範黑的原木單人床、一個斑駁的白漆木質床頭櫃和一把看上去和結實木椅。而我,就躺在那張靠窗放著的單人床上,蓋著一張已經洗得毛了邊的白色被子。可是,依照我前世在書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