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斯,對不起,我,我很抱歉!”
站在我麵前的金發碧眼的高大男人一麵說著抱歉,一麵露出了我從未見過的神色。
就像是被遺棄的小狗一樣,哀傷,憂鬱,和他的形象以及名號完全不符。
他的名號,是能夠割裂一切的“烈風”,優雅,堅定,不帶一絲猶豫的割開敵人的喉嚨,吸光他們的血液!
沒錯,他是吸血鬼,同樣,我也是……
在這片大陸上,各種種族並存著,我們吸血鬼不過是數量微小的稀有種。
幾千年的曆史並不能掩飾一族沒落的事實,實際上,吸血鬼家族正麵臨著前所未有的大難!
那就是——狼族的崛起!
狼人比我們擁有更加強壯的身體和更加強大的力量,而我們這些夜夜沉浸在歌舞,聚會的紳士小姐們卻隻剩下維持體麵的禮儀文化,以及潛在身體裡的,無法抗拒的對血的渴望……
站在我麵前的,是我們血族之中最富傳奇色彩的“烈風”,是吸血鬼中最為高貴的珀克斯一族的長子。
如果用人類的話來說,那家夥就是王子……高貴,優雅,具有紳士風度。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看上我這麼不起眼的角色,他隻是在一場舞會上,在萬人矚目下,披著柔和的燈光向著我走了過來,並且友好的伸出了手,稍稍前傾著身子,“你好!我是德爾威頓珀克斯,很高興見到你,不知今晚……”
我記得我和他說的第一句話便是,“對不起,閣下,我……是男的……”
和他的金發明顯不同,我的頭發和夜一樣,烏黑……一頭烏黑的長發垂到腰部,常常讓彆人誤將我當成女性。
他先是有些詫異的睜大了眼睛,隨後又溫和的笑道,“沒關係……還是很高興認識你……”
接著,他湊到了我的耳邊,低聲說道,“今晚還是很想要你,查理斯……”
不必驚訝他為什麼知道我的名字,因為胸前的名牌上寫著,而掛著名牌的人,都穿著統一的燕尾服,帶著白手套,因為他們是穿梭在舞會上的服務者。
於是,被大家譽為王子的男人,在這場舞會上,選擇了我這麼個小小的服務生,令無數漂亮的女士們大跌眼鏡。
而我,在眾人鄙夷嘲諷的目光下,很大膽的牽住了王子的手,離開了宮殿。
那一晚上很激烈,我不知道原來“烈風”在這種時候竟然像是個餓壞了肚子的孩子,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把我當做了食物,總是不停的咬著我的脖子,險些被他咬破!
那晚事後,我的脖子和胸口上被咬下一排排牙齒印,於是我更加確定自己成了王子的磨牙棒。
我很平靜的穿戴好衣服,準備回到自己的房間自己的棺材裡去。
我明白,對於王子而言,這一晚上算不上什麼。
我們不像人類,有道德倫理觀念的束縛,對於我們,這種事和吃飯睡覺是一樣的,不過個人有個人的愛好和目的。
除了純血統的大家族外,混血的(人類被吸血鬼咬過後變成吸血鬼的)基本不會靠這種事情來傳宗接代,所以,在混血和比較低級的吸血鬼中,不存在性彆差異,上床的對象是男是女都無所謂。
但是,像是王子這種高貴血統的吸血鬼,為了保證血統的純正,必須和同樣純正血統的貴族結合,所以對於他而言,這一晚上,不過是場遊戲。
我是這麼認為的,隻不過是陪著王子玩兒遊戲而已。
但是我卻沒料到,德爾威頓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樣……
他沒有放任我回到自己的房間,反而將我拉進了他的棺材裡去,被他抱在懷裡一起睡覺的時候,我渾身不適應,恨不得將這需要洋娃娃的王子踹出棺材!
第二個夜晚來臨的時候,王子說出了這輩子我聽聞過的最荒謬的話。
“查理斯,我喜歡你……一直呆在我身邊好麼?”他拉著我的長發,親吻著,微笑著,溫和的神色讓人不免臉紅心跳。
怪事了,這戰場上令敵人膽戰心驚的“烈風”竟然會笑的這麼柔和……
“其實我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你了,查理斯,你沒察覺到吧?”他看向了我,目光狡黠,“你可真是個讓人覺得新奇的小家夥……我可以稱呼你為百變查理斯麼?”
“德爾威頓大人,我……”我想要狡辯,不不不,是解釋的時候,他忽然伸出手指,放在了我的唇間。
“叫我德爾威頓就行了,我不想聽你用敬語,查理斯。”他笑著湊過來,貼著我的耳朵,“當然,我也不會追問你為什麼總是換身份,從服務生到怪盜到吟遊詩人到貴族公子……我隻想知道,查理斯,你願意和我在一起麼?不再用彆的身份,而是以我德爾威頓的情人的身份……”
我能拒絕麼?
服務生是我現在,在菲爾斯堡的身份,而怪盜是我兩周前在離菲爾斯堡不遠的彼得市的身份,吟遊詩人是一個月前在莫林修斯時用的偽裝,而貴族公子則要追溯到半年之前,為了漂亮女人們混跡在人類的皇宮裡使用的身份……
這位王子大人竟然早在半年前就注意到我了,並且將我的動向掌握的一清二楚。
“我不是……情報商人……”我小聲嘀咕道,緊緊的盯著德爾威頓。
一般人的理解,情報商人和那些不自量力以為能夠殺死吸血鬼的吸血鬼獵人才會不停的換裝,但這顯然,不是德爾威頓大人的理解。
他的臉上依舊表現著濃濃柔情,沒有半點怒意,隻是伸手捏住了我的下巴,靠過來親吻著我的唇角。
被彆人把握著把柄的滋味就是這麼糟糕!我順著他的意圖,毫不反抗,攀著他的脖子,任由他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