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語氣很習以為常,因為每個周末,我都會自發地來這個公園找她,並且送她回家,偶爾有幸,我還可以跟曼蕊共進晚餐。
曼蕊為人處事很低調,沒接受過媒體的采訪,很少人知道她是億萬富翁的千金,她出門從不帶保鏢。
她本人也很隨和,但不代表她的家人亦如此,我跟曼蕊之間的友情,對,就是友情,比較深之後,曼蕊曾帶我去過她家,那天她爸媽正好在,而且她家中還有客人,本來她爸媽在客廳中與客人嘻笑聊天,見到我與曼蕊,她爸媽當場變了臉色,所有人都以為我是男的,因為我長得像男人,更有一副巨大的身材,又一身男性著裝,她爸媽責問她怎麼與我這種人來往?說我這種人等級低下,一看就是一個小混混,說我妄想賴□□想吃天鵝肉。
曼蕊當即解釋我是女的,她與我是要好的朋友,她爸媽臉色才稍好點,但同樣告戒她不要跟我來往,說什麼我跟她交朋友肯定是想占她便宜一類的。
這就是有錢人的嘴臉啊,毫不掩飾對我鄙夷的眼光,光從我一身的打扮就看不起我,曼蕊為了維護我,一向柔弱的她跟她爸媽吵了起來,我不願曼蕊為難,直接走出了她家門。從此,一向衣著隨意的我,非名牌不穿。
她爸媽說得對,我是想占曼蕊便宜,但不是錢財上的便宜,而是身體與心理上的。我想要曼蕊的身體,想讓她愛上我。
可我不能。
確切來說,是我做不到。
我曾試探過曼蕊,問她對同性戀的看法,問她有沒有可能喜歡上同性?她說同性戀與否,她不喜歡這樣太異類的思想,但她自己絕對不會喜歡同性。
當聽到她這麼說,我的心很難受、很難受,卻無計可施。
我不敢告訴她,我愛上了她,不敢告訴她,我是女同性戀。明知道我與曼蕊之間不可能,但我無法放棄她,我隻能選擇用她眼中的友情來維持我與她之間的關係,在她需要我的時候,能為她做點什麼,我就開心了。
也許是對未來太過渺茫,我才選擇更加放縱自己的情欲與身體。這點,我永遠不會讓曼蕊知道,我其實是那麼的齷齪肮臟。
“鑫,在想什麼哦?”曼蕊的小手在我麵前揮了揮。
我拉回又次神遊的思緒,輕說著,“沒什麼。”動手想幫著曼蕊收拾畫具,卻見曼蕊頭發間沾了半片殘葉,我轉而動手探向她的發間,卻突然硬生生地吃了一拳,痛得我悶哼了一聲,龐大的身體退離了曼蕊兩步。
當然,打我的不是曼蕊,而是邊上不知什麼地方冒出來的一個穿著一身名牌阿瑪尼西裝的男人。
見我挨揍,曼蕊當即叫了起來,“華,你怎麼可以打人!”
我拎起拳頭本想跟揍我的家夥乾成一團,聽到曼蕊的說詞,知道曼蕊認識那人,我眼中閃過一抹疑惑,“華?”
曼蕊抱歉地朝我說道,“鑫,他是我的未婚夫,百信集團的總裁傅建華。”
我僵臉色,心突然無比地疼痛。
見我臉色不對,曼蕊邊掏出手絹幫我擦拭我嘴角被傅建華打出的血跡,一邊心疼地問,“是不是華打疼你了?要不要上醫院?我讓他跟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