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信仰 (推薦) 我總想,如果……(1 / 2)

記得有誰說過,愛是一種信仰。

對了,是張信哲的歌,那首《信仰》的其中一句歌詞。

晚上,一直在公司裡加班,待走出公司的大門,才發現夜幕降臨,沿路華燈點點。

地麵還有濕漉漉的水窪,我推測著方才一定又下了雨,低頭默默地走向停車場,沿路碰到其他夜歸的同事,被經理、經理地喊著,麵對同事們親切的微笑,我卻無法回以一笑,因為簡單的點頭招呼已經是我表示友善的極限了。

我知道,很多人都認為我是個很酷的人。

沉默、寡言,惜墨如金的程度讓人咂舌,就連領導也為了我的沉默多次找我談話。

“阿傑啊,離婚以後生活過的還可以嗎?”

是的,我離婚了。

我是阿傑,今年40歲,身邊所有人都在為我的終身大事著急。

尤其,當大家發現我在離婚後性情大變——唉,其實我的性格也沒有怎麼改變,隻是以前喜歡說話,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似的,喜歡到處去旅行,喜歡拍照,喜歡運動,但現在忽然變得少了激情罷了,就像是一夜裡忽然長大,不再是那個活在自己世界裡永遠不會長大的Petter Pan了。

密閉的空間,是我舒緩緊繃的壓力的最佳場所。

我喜歡在這樣寧靜的時分,安靜地坐在轎車裡,放一張CD,聽一首抒情的音樂,然後才回家休息。

但是,今晚我挑錯了CD。

當張信哲那憂鬱如玻璃般純淨的聲音在密閉的空間裡響起,聽著那句“愛是一種信仰,把我帶到你的身旁”,回憶就如同缺堤的洪水,在腦海裡上映了……(過門)

或者無論再過多少年,我還會記得我和芳芳的第一次相遇。

那一天,是我實習的第一天。

當我緊張地跟著部門經理去到客戶的公司,卻因為把重要的文件遺留在車上惹得經理十分的不快,並當著客戶的麵前毫不留情麵的痛斥我一頓,要我馬上把文件帶過來。於是,自尊心過剩的我憤怒地跑到停車場去,但就在我剛把文件找到,想著待會回到經理身邊是不是要很酷地把文件丟在經理臉上並大聲說出我要辭職的狠話時,忽然,聽到了硬幣滾落在地上的聲音。

很清脆,然後,我看到一個硬幣停在我的皮鞋旁邊。

正要彎身去撿,一個尖細的聲音異常緊張地響起:“不許動!”

我嚇了一跳,就在這時,一抹亮麗的黃色闖入了我的視線之中,而我,在對方搶起地上的硬幣的一瞬,被順便推倒在地上。

“這是我的硬幣!”

長長的發烏黑如綢,隨著那個與我年紀相仿的女孩站起來在半空中晃動出絕美的弧度。而伴隨這個女孩宣布硬幣所有權的同時,那道細細的眉驕傲地挑了挑。

她,穿著一件很普通的黃色襯衫,牛仔褲顯得很老舊,踢著一雙已經辨不出原色的球鞋,眼神放佛帶著一團火,那張紅彤彤的小臉長得並不太好看,個子也矮小,比起我的身高,她看起來就像是個發育不良的小屁孩,但整個人看上去卻是生氣勃勃的,讓我聯想到了檸檬。

“那隻是個一元硬幣。”

“一元錢不是錢啊!笨蛋!”

說罷,竟衝著我做了個鬼臉,跑走了。

莫名其妙地遇到這樣一個女孩,於是,我忘記了自己的初衷,回到經理身邊後,並沒有以自己認為很有骨氣的方式辭掉工作。然後,在我尾隨著經理離開的時候,我再次看到了那個女孩,知道她是在客戶的公司裡的初級文員,小名芳芳。

隨著業務上的來往,我與芳芳的接觸變多了。

後來才知道,芳芳是家中的長女,為了還在念書的三個弟弟,她除了白天的工作,還利用休假做兼職,這些兼職五花八門的,派報紙、送牛奶、便利店店員,偶爾還會給小孩子補習。

芳芳的世界,跟我的完全不一樣。

我是屬於那種衣食無憂,從小一帆風順的類型,名牌大學畢業,做的是收入很不錯的工作,父母不必我給錢他們,我也從來沒有存錢的打算,完全沒有什麼人生計劃,有多少錢花多少,典型的月光族。

會被芳芳吸引,當時總覺得是一種命中注定。

隨著接觸的頻繁,我發現越來越無法離開芳芳,無論開心或失意,總是第一時間想要跟她傾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