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得緣分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
一陣風,一陣雨,你說這是自然景象?那好吧,再加上一輛失魂的私家轎車,兩個倒黴的人如何?
“天啊!”
“不是吧!”
當被車輪濺起的汙水潑濕了一身,同時啞聲尖叫的一男一女愣了愣,看著站在不遠處,同樣狼狽的彼此,然後,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接下來嗎?當然是兩個陌生人繼續走著彼此的路,為著那輛失魂的私家轎車,還有身上的狼狽哭笑不得了。
而緣分,往往會以奇怪的方式出現。當場景是便利店,那麼,緣分是不是一管牙膏呢?當手伸出去,要把一直在用的某個牌子的牙膏放在購物籃裡,另一隻手也伸向了我的目標。愣了愣,我抬頭,望進了一雙同樣意外的眼睛裡。不知道為什麼,居然覺得對方有點眼熟。
“你先吧。”
“嗯,謝謝。”
“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你?”
現代都市人,不多不少都對主動示好的陌生人充滿著戒心的,我也不例外。
兩個在便利店相遇的陌生人,本來就是點到即止的萍水相逢,匆匆地結賬以後,我撐著傘就離開,誰料才走出便利店,沒走多遠,高跟鞋一歪,我險些栽到地上。虛驚一場後,才發現左邊高跟鞋的鞋跟竟然壞了!我狼狽不已,試圖把右邊的高跟鞋鞋跟掰斷,但是雨好大,風也好大,台風的天氣單是站在街上撐傘就很麻煩了,何況我還得做出金雞獨立的奇怪姿勢?
路人匆匆,對我的狼狽行注目禮的也不少。
就當我又羞又惱,決定踢掉鞋子赤腳走回家時,才發現,所謂的禍不單行從來不假!
右腳下忽然一痛,不必仔細查看,隻是看著腳下那淡淡的殷紅,已經猜到自己是踩到玻璃碎片之類的東西了。
“我想,你需要幫忙?”
這時,一個陌生的聲音響起,轉身,很意外地又見到了那個總覺得在哪裡見過的陌生人。
才要拒絕,忽然,一輛汽車在身邊飆過。
水,潑起。
兩個倒黴的人,被淋濕了一身,然後,對望著彼此,終於——
“是你!”
“對,是我,然後……原來是你啊!”
我們都想起來了,對方就是白天的時候,站在自己身邊不遠處的那個倒黴鬼。
“對了,我叫阿風。既然我們在一天內遇到了上次,那麼,你可以放心讓我送你去處理一下你的……”
他,打趣地指了指我那倒黴的右腳。
“自然。”
我故作嚴肅,然後,我們都被我的古怪語調逗笑了。
這就是我和他的初遇狀況,隻能用尷尬、哭笑不得來形容,再無其他。
在同一天,遇到同一個人三次,一直被很多人認為是一種緣分的表現,我也是,阿風也是,尤其當我們發現我們居住的小區在同一條大街,我們慣用的牙膏、買的衣服都是同一個牌子,愛上的菜館,喜歡的電影居然都一樣時,才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上可以有這麼相似的兩個人。
不必交換手機號碼,不必約定時間,每天晚上,很自然地就會在同一個便利店裡遇見,於是順理成章地一起去買喜歡的歌手新發行的CD,又或者像認識多年的老朋友一般,在大排檔裡吃宵夜,談些從來不曾對誰說過的古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