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一瞬間 人的一生中必須要找到四個……(1 / 2)

愛上一個人是怎樣的?大概是音符回蕩心間,撞出共鳴的霎那吧?

我是阿俊,今年33歲,喜歡音樂,喜歡唱K,幸而,歌喉還算不錯,喜歡打羽毛球,長得高高瘦瘦,或許是心境年輕的關係,所以我看起來要比實際年齡年輕很多。

我沒有特定喜歡的歌手,不過,隻要能打動我的歌或旋律,我都喜歡。

所以,對於另一半,我也沒有特定的要求,隻要她能夠在某一刻打動我,就像我的前妻薇薇——或者,說她是我的前妻,是要害她身價暴跌的,因為,我們隻是簡單地登記,然後又簡單地分了手,在我們擺酒,正式結婚的前一個月,當所有死黨、親戚忙著為了我們的婚事籌備的某一個晚上。

薇薇對我說:“阿俊,我要的東西你沒有辦法給我。”

然後,連“分手”兩個字都吝嗇了,薇薇就那樣轉過身去,從我的視線裡麵離開。

我想,作為一個男人,頂天立地的那種,愛情永遠不該是他生命中的主調,不過,失去了自己最重視的東西後,誰還記得那見鬼的“頂天立地”呢?

我,整晚傻傻地站在街燈下,直到街燈在黎明時分泯滅了,腦海裡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隻記得,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她曾經用我最愛看的笑容,摟著我的脖子,親熱的在我的耳邊說:“阿俊,其實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你是我要的那個人了。”(過門)

有人說,愛情是有保質期的,古人更厲害,一句“七年之癢”,警示著許多血淋淋的例子。

而我和薇薇?

剛好七年。

不過,絕對不是因為七年之癢,就像薇薇說的,“我要的東西你沒有辦法給我”,這話夠經典,經典到我一頭霧水的地步。

或者是我不夠了解女人。沒辦法,在薇薇以前,我的戀愛經驗五個手指也數的完,薇薇之後,我就全心全意地與她在一起,考慮著日後的生活,努力拚搏著自己的事業,而且,那時候是創業期,因為什麼都不懂,所以老是碰壁,辛苦是很辛苦,但是有薇薇一直陪在身邊,支持我,鼓勵我,再苦的日子都覺得倍感珍惜。

隻可惜,三年前,我的事業遇到了挫折,一切得從頭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