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本福爾摩斯 有缺點是很正常的一……(1 / 2)

認識Daniel,是在一場飯局裡麵。

那時候,我與其他幾個同事受到了新的合作公司的接待,在清一式的外國人裡頭,忽然遇見了同是黃種人的他,總覺得很是親切,尤其,他的職位居然跟我一樣,都是一名財務總監。

如果說,緣分是靠巧合來累積的話,我想我們真的是很有緣分。

因為,在雙方同事的起哄的介紹下,原來我們不但都在外企工作,是一名財務總監,是老鄉,已經到了番禺紮根,甚至還同年。

於是,在一群說著異鄉話的外國人裡麵,我們悄悄地說起了隻有我們才懂的語言。

“Daniel。”

“Eva。”

他愣了愣,唇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讓本來有點嚴肅的臉變得親切了起來:“我差點以為我們連英文名字都是同一個字母開始的。”

這一夜,是我第一次遇到Daniel的日子。

雖然是第一次見麵,可是,我卻深深的被他那成熟的笑容所迷倒了,真沒想到,不是小女孩的年紀了,居然還會遇見一見鐘情的事情,而我,在後來的接觸裡發現,Daniel看我的目光是柔和的,跟傳言中那嚴肅的工作狂形象完全對不上。

隱隱覺得,我和他之間的故事準備要開始了。

而Daniel也沒讓我失望,開始向我邀約,相處裡,我們之間的話題很廣泛,工作上的,興趣上的,還有關於家鄉的。

聊到了我們的家鄉,很自然又帶出了童年的往事。

小時候,真的很容易滿足的吧,讀了一本喜歡的書,考試拿了高分數,被老師表揚了一番,爸爸心情很好獎勵冰棍一條,又或者媽媽忽然答應了可以在家裡養小白兔。

但是,這些單純的快樂和幸福,都隨著童年的遙遠變得遙遠了起來。

有人說過,腦袋的容量是有限的,而隨著人的年齡漸長,記憶就會被無意識地消退。

我想大概也是這樣吧?因為,對於小學以前的事情真的有好多都不記得了,唯獨,記得念中學時那個書香味十足的圖書館,雖然隻是小小30平方,可是圖書的品種卻十分豐富,而每周周三的下午,就是我最高興的時候,因為,那是圖書館開放給學生們借閱圖書的時間。

隻是有一點不是那麼值得高興的,那就是,每一次我想要借的書,總是會被我的同桌,那個戴著眼鏡,看起來笨笨的男生給搶先借了。

說實話,這個同桌叫什麼名字我真說不出來,但是我至今還記得,念初中二年級的時候我特迷偵探小說,就是他害我不能按順序去看《福爾摩斯》,我本來打算等他看完後重新按順序看一次的,結果,最後一本竟然被他一直續借著,並且,不到一周後,他也因為父母工作的關係轉學了,於是,那最後的一本《福爾摩斯》,也被帶走了。

當我把我的童年說完後,我發現Daniel的表情有點出神,於是,我用手在他的麵前晃了晃。

“說不準我們真的很有緣。”

“嗯?”他忽然笑著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我愣住:“不會這麼巧吧?”

“就是這麼巧。”

“那本《福爾摩斯》呢!”

“你要看自己去買啊。”

“不行,我就是要看那本被你帶走的。”

“好,下次見麵給你。”

看著他不是很自然的彆開了目光,這個在主持大型會議,麵對上百人也不會緊張的男人,居然為了一本書尷尬了起來,我很意外的看著他,看著他低頭喝咖啡,卻被咖啡燙到了唇的狼狽,忍不住,笑了。

有什麼理由會讓一個男人保存著一本書上十年之久?而且,還是一套書中的其中一本?會不會是因為書上彆著的借書卡上記錄了誰人的痕跡?就像是那部感人的電影,男主角為了讓自己的名字與女主角的名字一起出現在同一本書上,於是,隻要女主角看過的書他都會借回去看一般……

我一直相信著緣分,雖然很多人告訴我34歲的女人不該相信緣分,但是我依然相信著,然後,這一刻,我覺得我終於遇上了緣分,因為,我遇見了眼前這個男人。(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