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籲籲地跑回破釜酒吧,已經是下午一點。
時間緊迫,梅薇思也不覺得餓,熟門熟路地跑去二手商店。
她把去年破損的天平、更舊破的袍子、課本,全都賣回店裡,然後加錢買二年級的課本和大一點的袍子。
老板嘴角抽搐,嘀咕了幾句俚語。
梅薇思猜測是“鐵公雞”“窮鬼”之類的意思,但她假裝聽不懂。
今年不需要買魔杖,這些東西林林總總也就花了五個加隆。
剩下的錢,還是要花在刀刃上,比如,買一架新的天平和砝碼。
還有,買幾支寫起來能正常出水,不會弄臟或刮花羊皮紙的羽毛筆,墨水最好也來一瓶。
這樣大冬天的,她就可以待在公共休息室寫作業,不用跑去圖書館了。
買文具總是很愉快的。
疾書文具用品店裡,羽毛筆就排了好幾個架子,每種都不一樣。梅薇思挑挑揀揀,想選一款最結實耐用的,結果看花了眼,覺得這個好,那個也很劃算。
“試試這個。”有人遞給她一支白色羽毛筆,“疾風105號,出墨最順暢,不容易弄臟作業,缺點是隻能用普通墨水,變色墨水會降低它的使用壽命。”
梅薇思扭頭,好心人是塞德裡克:“你也來買東西?”
塞德裡克聳聳肩:“沒辦法,我的飛天掃帚飛走了。”
“噢。”她想起來了,笑嘻嘻道,“抱歉,太抱歉了,今年再努力一下?”
塞德裡克:“今年不會再輸給你了。”
“是嗎?”梅薇思瞅瞅他,“暑假補課沒有?”
他點頭。
梅薇思:“真巧,我也是。”
塞德裡克禮貌地沒有追問,反而說:“要挑墨水嗎?”
“謝謝。”同學一年,多少有了交情,她沒客氣,“哪個最便宜好用?”
“06號顯色墨水。”
有了好心獾的幫助,梅薇思提前結束了采購任務,一切結束,才三點多鐘。
和塞德裡克告彆,她決定去麗痕書店看看。
又碰見一個熟人。
雷蒙德·沙菲克。
梅薇思看見他,第一反應掏魔杖。而雷蒙德看到她,首先後退兩步,一臉看見粑粑的驚悚。
梅薇思:校霸。
雷蒙德:瘋子。
同步:晦氣!
兩人大眼瞪小眼,不約而同地後退,你繞到櫃台結賬,我鑽進書架,井水不犯河水,不許過來!
互相警惕三分鐘,雷蒙德拿起新課本,轉頭就走。
梅薇思鬆口氣,要是在人家書店裡打架,弄壞了可賠不起。
雷蒙德也鬆口氣,要是在對角巷和女生打架,肯定會被人看笑話。
不過,這麼掉頭就走,好像有點沒丟臉啊……雷蒙德不甘心地扭頭瞪去,考慮殺回去丟個惡咒的可行性。
但很不巧,他看到了同校的學生。
算了,不能給人當猴戲看。他安慰自己,反正那個地精的好日子沒幾天了。
等到新的教授上任,她這樣的……那啥,有的是苦頭吃。
雷蒙德幸災樂禍地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