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來,看到默笙去香港前的那段,看到默笙在以琛的胸口畫字,眼淚就下來了。其實他們都記得,其實,年少的那段經曆於他們都是刻骨銘心,一直忘不了,每一個細節。以琛給默笙戴上戒指的那一刻,默笙在廚房擁住以琛,以琛心裡想的那句:迫不及待地想要幸福。真的讓我覺得很溫暖很溫暖。即使,當時的以琛,心裡不能說已經一點芥蒂也沒有,但是,至少,他們之間已經是漫漫寫的“恒溫”。那段時間,很冷的初春,各種打擊裡,這個章節就是我的,我們的,sunshine。
再後來,應暉的那節,就顯得很水到渠成。默笙在美國的那些年歲,原來也是這樣的思念他。以琛的心結打開,幸福,淬不及防。這一節我看到的是一個很立體的默笙,以前一直想,以琛到底為什麼會喜歡上平凡的默笙,看完默笙孤身一人在美國做的事。我知道默笙不平凡,她看似平凡的表象裡隱藏了一個很強大的靈魂——善良,並且有擔當。仔細想想,她遠走他鄉,心裡未必不比以琛痛,她帶走的是傷害,最親的那個人給她的傷害。
他們終於在一起,終於擁有了現實的溫暖。終於應了漫漫那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何以給我的力量就是,相信這世上還有真愛,相信還有人會等待,相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幸福。
看何以,哭過兩回,另一回,是看到簫筱說:“他接受了,但不愛我,於是少梅就死了。”的時候。不得不說,漫漫的語言功力真的很到家,何以改過這麼多遍,被雕琢成了一塊美玉。就這一句可有可無的對白,看得我感慨萬千。人說,好的小說就是讓人借著小說的墳頭哭自己。就這一句,讓我體悟,相愛太不易,也許,不愛,或是一廂情願才是常態。所以,默笙和以琛的幸福來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