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修斯拍了拍好友的肩膀。
“什麼事?”
“後麵那個猥瑣的老頭好像在跟蹤你。”盧修斯向西弗勒斯身後偏了偏,“需要幫忙嗎?”
猥瑣的老頭?西弗勒斯回頭。
隻見老管家艾莫斯正站在兩人身後不遠處。
“噢,我想不用了。”
“是嗎?”盧修斯挑眉,他怎麼覺得西弗勒斯眼裡閃過的那絲光那麼熟悉呢“小心點,那個老頭子給我的感覺很不好。”
“沒關係,我的身手你還不知道嗎?一個猥、瑣、的老、頭而已。”西弗勒斯特地強調了猥瑣的老頭這個詞。
艾莫斯聽的老淚縱橫…….
“我相信你的身手,我先走了,父親在催了。”鉑金貴族揮手告彆。
西弗勒斯點了點頭。
***
“搬到這裡來。”
西弗勒斯指揮著一位艾莫斯把買回來的機器搬到了那個劃分出來的研究室。
正在西弗勒斯的研究室裡看著他的手記voldemort看到了這個從沒見過的大鐵盒子,挑高了眉毛“這是什麼?”
“電腦。”西弗勒斯頭也不抬的說道。
“…電腦?”又是一個陌生的名詞。
西弗勒斯點了點頭便不再回話,專心的鼓弄著,將電腦的各個部分連接起來。
“你出去一趟就是去買這麼個大鐵盒子?”
Voldemort眉毛挑的更高了,他叫艾莫斯出去是保護這位未來的魔藥大師的安全,可不是用來當苦力的。而且,艾莫斯看他的眼神怎麼這麼的……幽怨??voldemort抖了抖,揮手讓艾莫斯退下了。
“不是鐵盒子,是電腦。”西弗勒斯認真的糾正,“這可比大鐵盒子有用多了。”
“麻瓜的發明?”
得到了肯定的答複的voldemort嫌棄的撇了撇嘴角。
“又看不起?”西弗勒斯嗤笑了一聲,“這大鐵盒子用處可多了。”
翻過一頁,voldemort漫不經心的說,“你倒說說有什麼用處?”
“可以記錄數據,這樣就可以不用筆寫。”
“自動羽毛筆也可以做到。”
“可是那樣既浪費墨水又浪費羊皮紙。”
“well,繼續。”聳了聳肩,voldemort示意西弗勒斯繼續。
“如果安裝正確的軟件,電腦可以幫忙分析數據,這樣研究的進度級可以更快——這個自動羽毛筆可做不到。”
“不過是麻瓜的東西。”voldemort對西弗勒斯的理論嗤之以鼻。
“真搞不懂你為什麼這麼看不起麻瓜。”西弗勒斯皺了皺眉,將顯示器和主機連上。
“你又為什麼那麼看的起麻瓜?”voldemort將問題拋了回去。
“麻瓜的科技發展可比魔法界快的多。”
“可是麻瓜依舊弱小無能。”依舊是漫不經心。
“他們可不弱小,如果現在發起戰爭,巫師的勝算很小——真不明白你究竟是為什麼認為麻瓜弱小的。”
“哦?”放下了手中的手記,過於新奇的理論令voldemort眉頭微蹙,“為什麼?”
“嗯…舉個例子吧,”西弗勒斯又安上了鼠標,“手槍,麻瓜的發明。□□速度大約在30m/s,步槍則要更快,麻瓜可以在你施咒之前先用子彈打穿你的腦袋。”邊說著,西弗勒斯打開了安裝好的電腦。
“然後?”
“然後?”西弗勒斯挑眉,“沒有然後,電腦安裝完成了,我要繼續我的改良,偉大的voldemort大人要是想知道請自己去查吧。”
說著,西弗勒斯甩手就要關門。Voldemort伸出一隻手輕鬆的抵住了門,“well,還有一個消息肯定是你感興趣的。”
西弗勒斯暫時停止了關門運動。他感興趣的隻有一件事……
“埃弗裡逃跑了。這就說明……”
“事情是埃弗裡做的。”西弗勒斯迅速接道。
“so…我準備派人去捉埃弗裡,今晚。”
“我要去。”
“我親愛的西弗勒斯,在校外你連魔法都用不了。”
一隻羽毛筆從voldemort眼前飛過插進了牆壁。
看著還在搖晃的羽毛筆voldemort無奈的聳肩。
他發現自從遇到西弗勒斯之後,他妥協的大概比他前半輩子都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