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不慌,你慢慢弄。”
電話終於停了下來。站在一邊,透過昏黃的光線,我隱約看見他那已經被鐵棒和磁卡弄得通紅的手,仍然在更使勁的掰著。鐵棒確實太短,門縫又的確太小,而且是折進去成90度直角的。我情不自禁的把左手的四個手指放進右手裡,將手指背緊緊的貼著右手的手心,用力的捏了起來。我真的不忍心他再這樣弄下去了。
“你手弄痛了吧,你當心點自己的手!”我覺得我說的真是廢話。
“嗯,沒事。”
“要不還是砸開吧?”我說。
這下他倒是沒反對,停下手中活兒,直起身來,看了看鎖問我是不是三輪的。我擔憂的告訴他是四輪的。他又問我鎖釘得緊不緊,我告訴他我不知道。看來他真的準備砸了,這時我不免又擔心起門來。我掃了一眼他手裡的大石頭,小聲的問:
“砸得開不?”
“不知道,試試吧,應該砸得開。”
“門砸壞了怎麼辦?”我終於還是說出了自己的擔憂。
“修唄!”說的還真在理。
“怎麼砸?”
他沉默著,往後退了退,說:
“踹!”,然後門轟的一聲就開了。
房間裡的燈光肆無忌憚的鑽進眼裡,興奮也跟著竄入腦中,我有些不知所措了起來。猶豫著,像這被砸開的、我將要進去的房間,並不是我的似的。他很理性的迅速去檢查鎖能不能再用,看得出,他也挺高興。
“看還能不能用,還能不能鎖上,你把鑰匙找到。”
“好!”我這才進門找起鑰匙來。
“早知道直接踹開就好了,還弄了這麼久。”我隨口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沒有吱聲。我猜他心裡肯定在想:我那時候踹你又不同意的嗎!
鑰匙就在床頭櫃上,穿著它的是一根黑色的橡筋,而我手上的這一根是酒紅色的。且不說他們顏色不同,就說這一根上掛著鑰匙而另一根上什麼都沒有,可我還是弄得錯。可見人在迷糊狀態能夠犯多麼愚蠢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