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封執,男,今年二十五歲,是個作家。
這並不是我的小說,也不是我的自傳。當然,如果有一天我因為拯救了地球或者其他連我自己都想不到的原因而出名的話,我也不介意把它作為我自傳的一部分。
確切來說,這是我的日記,不過我並不會每天都寫,所以也許叫周記或者隨筆會更加合適。至於我為什麼要在小學三年級後再次寫周記,大概是因為,我覺得我好像忘了什麼東西。
但是我不想忘,我…喜歡這個世界,我喜歡我通情達理的父母,喜歡我日漸暴躁的編輯和整日揮著小皮鞭的讀者,喜歡世上或美或醜的芸芸眾生,喜歡我的男朋友——陳雲生。
陳雲生是我的男朋友,他又高又帥又溫柔。雖然我喜歡用各種華麗誇張的語言去刻畫自己筆下的男主角,但是如果讓我來形容我的男朋友,我會樸素而感恩地回答:他又高又帥又溫柔。
我愛我的男朋友陳雲生,請允許我囉嗦而真誠地介紹他的高,帥和溫柔。
首先,他很高。雖然我178cm的身高在南方並不算矮,但是每當我們擁抱的時候,親吻的時候,他186cm的大高個就能夠將我整個擁進懷裡,我可以靠著他厚實的胸膛,側著耳朵聽他的心臟為我而砰砰亂跳。然後我可以閉上眼睛抬起頭,等待他的吻落在我的額頭,嘴唇,或是眼眸。
其次,他很帥,是那種有男人味,讓人有安全感的帥。他大學期間去服了三年義務兵役,練就了一副與健身房裡那些每天喝蛋白粉吃雞胸肉來健身的不同的好身材,肩寬腰也不窄,胸膛寬廣厚實,長腿結實有力。再配上一張英俊的臉,妥妥是耽美作家筆下的大猛攻,是gay圈那種去當bottom會被廣大基友扼腕歎息暴殄天物的那種攻氣滿滿。
每次想到這裡我都會一陣心虛,因為我就是那個暴殄天物的人。有時候我也會想他怎麼會甘心一直在我下麵,毫無反攻的念頭,百思不得其解,最後隻好歸咎於,他太溫柔了,所以願意遷就著我。
說到溫柔,他是那種長的就有些憨厚的帥哥,來自熱情好客有擔當的齊魯大地,如果要用網絡流行語來形容,他大概是那種“爹係男友”?
事實上,我也一直覺得他是把我當成兒子來養。作為一個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畢業後便宅家寫作從未踏入社會的人,我的生活能力真的很差,在寫書沒有寫出名堂來前,我的廚藝僅能支持我煮出一碗隻放調料包的方便麵。後來有了些成績,便開始與外賣相伴,年紀輕輕就落下了胃病。
他隻比我大兩歲,卻有一番好廚藝,第一次下廚就憑借一道我吃過最好吃的酸辣土豆絲征服了我,然後當他肯定地告訴我連碗也不需要我刷後,我當時覺得有一道聖光溫柔地照射在廚房,他一定是上帝派來拯救我這個懶狗的。
我一直覺得,他有一種堅定的溫柔。他關心我照顧我,凡事尊重考慮我的感受,但做事非常有主見。簡直是我這種選擇恐懼症患者的福音,因為他會在我糾結白襯衣和藍襯衣哪個好看的時候,堅定的告訴我粉色的好看。
“會不會太粉嫩了點?”
“不,你皮膚白,粉色襯你的膚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