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點命 總有人在作死路上狂奔。(1 / 2)

宿管哥,不好了! 徐京 3450 字 10個月前

等趙媛背過身時,他又撅著屁股迅速把那大塊根莖裝進了自己褲子口袋裡頭,主打一個陽奉陰違,怎麼都想試一試。

畢竟對於一個年輕男大學生來說,旺盛的生命力是他們唯一擁有的特征。

可是,真回了寢室,把這東西放在桌子上頭,他們兩個都覺得有點棘手。這玩意兒洗乾淨了,外頭帶著紅,裡頭嫩生生,看著更像是好東西了。但怎麼下嘴呢?生啃?

往往這種時候,他們都更傾向於發揮一點傳統美德——謙讓。

陳嘉浩把東西往前一推,先給金瑜凱戴戴高帽,“從入學我就知道,金哥你氣度不凡,是條鐵骨錚錚的硬漢。這種好東西當然是要先孝敬金哥了。”

金瑜凱心裡美得冒泡,但也要故作矜持,推辭一二,古往今來,皇帝登基都得三辭三讓,他怎麼好如此心安理得搶先一步?“不不不,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我不能先你一步享用。”他也想不出什麼詞,搜腸刮肚隻能冒出來一句,“要不,一起?”

不不不,其實並不是很想試,陳嘉浩內心默默呐喊。

但樹活一張皮,人活一張臉,既然兄弟都熱烈邀請了。陳嘉浩一咬牙,一跺腳,狠狠心說:“行,好兄弟,一起走!”

但看著這沒吃過的玩意,兩個人還是心裡有點發虛,試探著小心翼翼咬了一小口。這味道,有點奇妙——大自然的芬芳我知道。

yue——好重一股土腥味。

但是他們兩個麵麵相覷,硬是誰也沒吐出來,在嘴裡細品了一下,以袖掩麵,不動聲色地移到了垃圾桶裡,講究的就是一個優雅。

陳嘉浩先請金瑜凱品鑒,“金兄,你覺得此物如何?”

“入口微澀但口感綿延,實為上品。陳兄不再略嘗一口?”

“那還是金兄先請。”

“陳兄,你看我倆關係實不應如此推辭呐。”

金瑜凱右手如同鐵鉗一般牢牢鉗製著陳嘉浩,讓他動彈不地。在如此情形之下,陳嘉浩不得不先行敗退,低頭服輸,“要不今天就先到這?這東西一口也差不多了,穩一點穩一點。”

這麼折騰了一趟,他們體力急劇下降,人也有點暈乎乎的,各自爬到了床鋪上,還不忘互道午安。“不知怎麼的,今天老是睡不醒,這麼早就困了,我睡個回籠覺。”陳嘉浩率先倒下。

緊接著金瑜凱也沒撐住,“你這麼一說,我也很困,等睡醒了我們一塊兒打球去,然後……”連話都沒囫圇說完就接著一頭栽倒。

寧羿今天可算是大豐收了,寢室裡頭的籃子幾乎都要裝不下,滿滿當當的地衣運回來。接著是一盆一盆清洗,每一朵都要用手仔細搓過,確保藏在溝溝壑壑裡頭的泥沙,混在一塊兒的苔蘚之類雜物全都搓下來。最後放到清水裡頭泡一會兒,看看還不能把細小的異物沉澱下來。接著再洗一次,泡一次,這地衣看著就乾淨許多了。

今天要炒的依舊泡在臉盆裡,存起來慢慢吃的洗好撈出來放在蔑席上頭瀝乾水份後,一塊兒放到宿舍門口的樹頂上。每個宿舍門口都種著半人多高的矮樹,寧羿叫不出名字。但他看著每個宿管都愛在上麵曬點東西。放樹頂上,翻翻弄弄高度剛好,又不會被踩著,隻要提防著點天外來物就行。

但寧羿早就想好了辦法。等著裡頭的地衣曬了半乾,他就在上頭鋪了一大塊白紗布,既不妨礙遮光,又能擋住飛揚的塵土,簡直是一舉兩得。

今天中午的大菜就是地衣鹹菜炒肉絲。家裡頭自己醃在瓦罐裡頭的鹹菜,放了大半年,正是滋味好的時候,拿勺子挖兩勺,先加點豬油下鍋超出鹹菜的香味,再下肉絲和地衣,醃菜的鹹香蓋過了地衣裡頭那股子草味,加一點鹽就足夠入味,最後再來一點剁椒豐富一下味道,這滋味神仙都不換。

菜盛出來鍋裡總還有點碎渣,寧羿就索性敲了一個雞蛋進去。用鏟子一攪,再多一個炒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