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十五分,犯罪嫌疑人背著工具包、扛著折疊梯來到防盜門旁,按下門鈴。隨後,受害者打開了防盜門。犯罪嫌疑人直接放下折疊梯,拉住門把手猛力打開,迅速衝進客廳,快速關閉防盜門。
八點三十分,犯罪嫌疑人背著鼓鼓囊囊的工具包、扛著折疊梯逃離了現場。
警察根據監控錄像發現,這個犯罪嫌疑人對這個小區的地形十分熟悉,就連誰家晾曬了一件電網公司的工作服都知道,懷疑這是團夥作案。
這時,有一位居民前來報案,正是那位弄丟工作服的電網公司工作人員。這位工作人員聲稱,早上出門上班的時候,發現晾在屋外的工作服不見了,以為是被風吹走了,好在家裡有備用工作服。於是,這位工作人員等到中午下班,再回到晾衣服的地方尋找工作服。正好,手機傳來了信息提示音,工作人員一看,是家庭群裡出現了入室搶劫殺人案的新聞,地點正是這個小區。
工作人員認為,弄丟工作服和入室搶劫殺人案發生在同一天,這應該不是巧合,所以前來報案。工作人員解釋,公司規定每天上班必須要穿乾淨的工作服,於是每一位員工都有備用工作服,方便換洗,因此工作人員每天使用工作服之後就會洗淨晾乾。
警察調出了案發前一周的監控錄像,果然,犯罪嫌疑人多次出現在這個小區。犯罪嫌疑人趁著居民使用門禁卡的時候鑽進來,圍繞著受害者所住的那棟樓,左顧右盼,抬頭張望,像是在踩點。終於,三天前,犯罪嫌疑人來到公用晾衣杆旁,發現了那件工作服。之後的三天,犯罪嫌疑人每天都來到這裡,看到工作服之後才放心離開。
受害者的父母盯著監控錄像中的犯罪嫌疑人,總感覺在哪見過。突然,受害者的母親想起來了。夫妻倆在一周前見過這個犯罪嫌疑人,是一個同事的表弟,這個人是個賭鬼!
一周前,受害者的父母在同事家吃飯,一邊吃飯喝酒一邊聊工作。突然,一陣敲門聲響起,同事打開門,犯罪嫌疑人衝進來跪在防盜門的門檻上。犯罪嫌疑人哭喊道:“哥!借點錢!我要還債了!”同事怒吼:“借錢就賭,不借!”犯罪嫌疑人依舊邊跪邊哭,同事關不上門,隻能回到餐廳繼續吃飯喝酒。受害者的父母被哭聲吵得吃不下飯、喝不下酒、聊不下工作,受害者的母親從手提包裡拿出一千塊錢現金交給受害者的父親。受害者的父親把錢扔在犯罪嫌疑人麵前:“趕緊走!不用還了!”就這樣,受害者的父母把犯罪嫌疑人打發走了,三個人繼續在餐廳一邊吃飯一邊聊工作。
警察根據受害者父母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夫妻倆的同事,這個同事提供了一個地址,這個地址竟然是一個隱蔽的地下賭場!民警迅速出動,搗毀了這個地下賭場。當民警來到一個包間外麵時,聽到裡麵有慘叫聲,打開門一看,竟然是那個同事的表弟!此時,這個犯罪嫌疑人的左手手指已經被全部砍斷,痛得慘叫連連。原來,賭鬼賭博會用身體部位當賭資,是真的!
犯罪嫌疑人落網。犯罪嫌疑人在警察麵前,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一周前,犯罪嫌疑人接受受害者父母的施舍後,以為受害者家很有錢。就這樣,犯罪嫌疑人趁著受害者的父母吃完飯之後,跟蹤受害者的父母來到小區,站在小區門口觀察夫妻倆走進哪棟樓。然後,犯罪嫌疑人趁著彆人使用門禁卡的時候來到那棟樓的樓梯間。犯罪嫌疑人等到傍晚,受害者的父母出門買菜回來的時候,觀察電梯停在哪一樓。之後,犯罪嫌疑人躲到那一樓的樓梯間,觀察受害者家的家庭成員。犯罪嫌疑人發現,這家隻有一家三口,隻要等到受害者的父母出門上班,誘騙受害者開門就行了。
就這樣,犯罪嫌疑人連續一周來到小區踩點。就在三天前,犯罪嫌疑人發現了那件工作服,腦海中出現了假扮工作人員欺騙受害者開門的計劃。於是,犯罪嫌疑人每天都會來這裡觀察,工作服是否每天都在公用晾衣杆上。果然,工作服每天都會出現。犯罪嫌疑人發現計劃可以實施,決定行動,立即購買了工具包和折疊梯,假扮電網公司工作人員。
犯罪嫌疑人等到受害者打開門後,立即衝進去搜刮財物。被欲望衝昏頭腦的賭鬼,眼裡隻有金錢。小女孩憤怒大喊:“你在乾嘛!不許動我們家的東西!”犯罪嫌疑人聽到喊聲後,決定殺人滅口。最後,犯罪嫌疑人把所有財物放入工具包,來到地下賭場還賭債。可是,犯罪嫌疑人欠下的賭債太多,隻靠這些財物根本還不完,憤怒的債主下令砍下犯罪嫌疑人的手指。
犯罪嫌疑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被判處死刑。
這則新聞結束了。觸目驚心的短片,關鍵的監控錄像,電網公司工作人員、受害者父母、同事提供的線索,警察實施抓捕,犯罪嫌疑人供認不諱。
崔銀月坐在沙發上,回憶著這則新聞的細節。
這時,奶奶放下針線站起來,對崔銀月說:“我現在要出去買菜,中午的時候會很熱,不方便出門,你想吃什麼?”
“都行。”崔銀月不挑食,問了也是白問。
“好。”可是,奶奶就是樂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