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承殊沉默了一下:“我聽到你說這種話竟然不覺得奇怪了。”
“那不錯,說明你已經逐漸被同化了。”我真誠地恭喜他。
接下來,我將這兩天發生的一係列事情給薑承殊大致講了一遍。我知道這位是個推理小說愛好者,對相關話題相當感興趣,發生這種事,他肯定想要了解一番。
講述停在我和秦庭鬆的爭執,當然,我把秦庭鬆借薑承殊嘲諷我的惡劣用語省略掉了。
“秦庭鬆和程寧有矛盾,鬨分手?”薑承殊重複了一遍,說,“那秦庭鬆也有衝動之下殺害程寧的可能?”
“確實。而且秦庭鬆本身就是個性格有問題的人,這種人發生暴力衝突的可能性更大。”
“唔,的確。”聽到我的話,薑承殊哈哈笑了兩聲,又說,“你朋友那件事情我還有印象,秦庭鬆確實是個難得一見的……情種。”
“當初那麼明顯的證據擺在他麵前,而且程寧表現的確不正常,除了委屈流淚什麼反駁也沒有。秦庭鬆竟然也沒覺得不對勁,隻是心疼她維護她,說她善良單純又可憐。”
即使過了這麼久,回想起當初的事情,我仍然覺得荒誕得有些難以置信。
薑承殊輕輕聳了下肩:“他明顯屬於認識發育水平不完善,世界非黑即白,隻要他認定了程寧,就會對她完全信賴,區區證據,當然不會動搖秦庭鬆對女友的完美印象。”
論起言辭鑿鑿拐彎抹角地一起罵人,我心想,確實是非薑承殊不可。
“所以他同樣會很難接受事情的變化。”我緩緩接道,“假如程寧真的做出了不符合他印象的事情,打碎了他心中既定的想象,那他一定會像麵對祁真的證據一樣反應激烈。”
“發展成暴力衝突也不是不可能。”
薑承殊點了點頭,轉而道:“雖說秦庭鬆的性格和他與程寧的關係,讓他很有殺人的動機,但也隻是有動機而已。況且,程寧的屍體可是在女廁所隔間被發現的。”
“你覺得為什麼她會在女廁所被發現?”我抬眼看對方。
“有兩種可能,一是被害人和凶手本來就是在女廁所發生衝突的,掐死對方後,凶手慌忙之下把她直接藏在了那裡。”薑承殊說,”但如果是這樣,要麼凶手本來就是女生……要麼凶手是一個窺視女廁的男性變態,因為齷齪事被程寧發現,失手將程寧掐死,然後移屍進廁所隔間。”
“有一個問題,”我搖頭,“程寧被發現在離廁所門最近的一個隔間,我發現她的時候隔間門並沒有上鎖。而且那時候程寧已經死了有幾個小時了,說明她至少是昨晚被殺的。”
薑承殊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如果隔間門沒有鎖,屍體就這樣放在那裡,很快就會被人發現。”
“那個教學樓,晚上是有學生來上自習的,雖然人不多,但想在隔間裡藏一具屍體,是絕對沒可能的。”
我喝了一口水,接著道:“如果凶手是一個偷窺廁所的變態,他為什麼要在那裡待到接近11點?要知道,那個時間留在教學樓的人已經很少,而且出入教學樓門口是非常明顯的,容易被門口保衛室的人發現不是學生。於情於理,偷窺者都不應該留到那個時間。”
“確實。”薑承殊說,“那也有第二種可能,就是被害人是在其他地方被殺害的,凶手殺人之後為了某種目的,將被害人丟棄在了廁所。這個丟棄時間可能是在11點鎖門之前,因為那時候教學樓裡已經臨近鎖門幾乎沒人了,所以沒有被發現。”
聊到這會兒,點的菜已經做好了兩道,我垂下眼,開始往嘴裡塞吃的,間隙裡問:“如果這樣的話,凶手是在哪裡殺人的?”
薑承殊繼續興致勃勃地進行推理:“教學樓之外基本是不可能的,那個廁所在三樓,沒有必要冒著巨大的危險把屍體搬上三樓。最大的可能就是就是在三樓的某個教室或者實驗室,殺人之後凶手可以先鎖上教室或者實驗室的門,等快要鎖門,三樓基本沒有人之後,再將屍體移入廁所。”
“為什麼要移屍進廁所?”我又問。
“為了掩藏第一現場可能存在的關鍵證據。”
“這麼說來的確是有道理的……”我頓了頓,暫時放下筷子,“但是我依然認為選擇在鎖門前將被害人移屍入女廁,是不太可能的。”
伸出一根手指,我說:“建立一個前提,案發的第二天警察還在懷疑祁真,調查祁真和程寧的矛盾,說明他們沒有找到非常有作案嫌疑的人。這很可能說明,程寧的身上乃至案發現場,沒有留下關鍵的、有指向性的證據,比如說指紋。如果有指紋,他們大可直接和祁真比對,不用那麼拐彎抹角的調查。
“如果這人選擇那個時間段呆在教學樓,那麼等他出教學樓的時候,必然是最後幾個甚至一兩個出去的,太明顯了,很容易被警察查到。其次,在那個時間將屍體拖到女廁,一定還需要一些時間處理移屍過程中留下的痕跡。這個過程首先要細致,而且不能花太多時間,不然等鎖門了,他會被關在裡麵——風險太大,稍微有點頭腦就不會這麼選擇。”
“或許凶手真的在教學樓呆了一夜……”薑承殊很快否定了這一點,“如果與程寧有關係的學生在那一晚夜不歸宿,應該早就被警方查到了。”
“那還是回到了第一種可能?”他垂目沉默了半刻,抬頭看到我帶著點戲謔的眼神,突然道,“你有猜測了,你覺得兩種都不是。”
“兩種假設可能性都很低。”我露出一點笑容。
“你的想法是……”他側頭,恍然道,“有屍體的隔間門被從外麵鎖上了,第二天早晨才被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