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歌之大口喝著熱可可,眼睛都不帶眨的,周銘終於忍不住地按住他的胳膊:“你也不嫌燙啊?”
“你做的對,我的確需要點甜的。”陳歌之的眼角已經有點泛紅,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口提拉米蘇,才重重地歎了一口氣。
這家店的甜品做的很好,饒是周銘這樣不愛吃糕點的人都能嘗上幾口,提拉米蘇裡加了朗姆酒和咖啡液,口感順滑,手指餅乾配上綿軟的馬斯卡彭芝士,又有了可可粉的加入,奶香碰撞咖啡的苦,嘗起來有一層淡淡的回甘。
一直到整塊糕點吃完,陳歌之才感覺心中的煩悶散去那麼一點,他的腦袋倒在桌子上,苦惱地說:“大銘銘,你說我該怎麼辦啊?”
“我哪兒知道,我也才剛失戀。”
“也是,你不懂這種真正動心的感受,”陳歌之撇撇嘴,“我這下真是栽了。”
“等等,”周銘用手指敲著桌子,“什麼叫我不懂真正動心?我也很認真的,咱倆難兄難弟,誰也彆笑話誰。”
陳歌之終於抬起頭:“雖然你談的不多吧,但哪次超過仨月的?但凡你用點真心,都不會是這樣的好吧?”
周銘苦笑:“乾嘛又扯到我身上,我每次都是被甩的好嗎?”
“小姑娘一時被你的外表迷惑,上了道發現不是那回事,能不分手嗎?”陳歌之振振有詞,“甚至人家可能也就是撒個嬌,哄哄就過去了,你就直接轉身走了,這可不就是沒真的動過心嗎?可憐我這次是真掏心掏肺的對她,人家卻不要......”
周銘看著陳歌之的沮喪模樣,也懶得再跟他計較,儘職儘責地當一個聽眾,所幸對方也不指望從自己這裡得到什麼建議,隻是想儘情吐露苦悶罷了。
他用餘光看向窗外的細雨,微微有些出神。
難道陳歌之說的是對的嗎?
仔細想來,他雖情路坎坷,卻也真沒受過太大的傷害,英俊儒雅的外表,不俗的經濟實力,體貼紳士的舉止,都使得自己能夠很快俘虜對方的芳心,但周銘三十歲的人生中,還真未主動追求過姑娘,他不太喜歡接觸陌生人,之前談過的也都是朋友攛掇,接觸下來覺得不反感,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又很快地分開,可他最多悵然若失段日子,也就沒太大感覺了。
有時候,周銘真心懷疑自己是不是冷血,但轉念一想,可能他就是這樣的人,挑剔古板,又拉不下臉去製造浪漫,連戀人都要保持一定距離,不被甩才怪了呢。
既然這樣的話,就少去禍害彆人了吧,自己一個人呆著也挺好,反正也有花花陪著,這樣的生活簡單規律,但使他有安全感。
天色已經要晚了,外麵的雨卻沒有停的趨勢,反而越下越大,周銘安靜地看著街景,突然發現了一道瘦削的身影。
是季雲青,這麼冷的天,那人就穿個高領黑色毛衣,舉著傘從簷下匆匆經過,蒼白的臉上是淡漠的神情。
周銘移回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自己的手機,前天晚上自己發出的那條消息,到現在都沒收到回複,不是說讓幫忙留意房子的嗎?
他自嘲地笑了笑,也不想去細究季雲青的想法,這個人太過矛盾,長著張出塵的臉,舉止卻一點也不高嶺之花,甚至有一絲危險的氣息,令周銘有些看不透。
對麵的陳歌之還在哀嚎:“如果失去她,我真的不會再愛上彆人了啊......”
周銘垂著眼睛笑道:“沒關係,和我一樣享受獨身生活吧,你會發現,比談戀愛有意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