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大冤種一百二十六……(1 / 2)

寶華拿到了已經賜婚的秀女名單,她就看出來皇太極的心思。

也知道哈梵泰不久就會來找皇太極,老狐狸出招了,小狐狸哪裡有能不接招的理由。

為了給他們父子留一個‘好好說話’的場所,寶華一大早就帶人去了至善學院。

這一次的選秀,至善學院裡麵十五到十八歲的學生旗人都參加了,有一小半被賜了香囊,賜香囊的婚事皇太極自有安排。

可剩下的一大半撂了牌子回家自行婚配,寶華這次去學院就是為她們而去的。

撂了牌子的秀女回家以後她們家裡人是會給她們安排婚事,但能安排也是和她們家家世相仿的或者低一等的,要是向上攀卻沒有門路,有門路的也隻能送他們去當側福晉或者是樹庶福晉,甚至還有可能是侍妾。

寶華的至善學院要想長長久久的辦下去,就得讓學生們自己看到上學的好處,才會不斷有人敢於突破家族頑固的牢籠,才能讓他們的家族同意她們上學。

而一件比她們原本沒有上過學嫁得更好的婚事就是最有力的好處。

也許會有人說,學了這麼多還不是得回歸後宅當一個後宅女人,學不學又有什麼區彆呢?

這裡麵的區彆可大了,多的都不提,提一句老話,娶妻娶賢旺三代。

都說男主外女主內,孩子生出來,沒有啟蒙的那幾年都是跟著母親的,母親一般都是他們的第一個啟蒙老師,如果有母親的悉心教導,他們的起點都比彆人高一點。

這樣一說,還覺得女人學聖人言沒有用嗎?

不過寶華也不是隻給她們嫁人這麼一條路,要是她們自己不想要嫁人也可以,有教育才華的可以留在學院裡當啟蒙夫子,想要經商的她手底下也需要人,總之就是讓她們走自己的路。

受男權社會的影響,她們即使才華不輸舉人,也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但是背後有寶華這個皇後娘娘撐腰,又有這些年寶華在各地埋下的一係列暗手,她們還是可以拋頭露麵做生意的。

要是沒有做生意的天賦,也可以在皇太極和寶華所開的店鋪裡麵當賬房和掌櫃的。

哦,皇太極的生意在他占領京城的時候就全盤交給寶華了。

寶華是不會客氣的人,她沒有二話就接過來,為的就是這些至善學院想要闖出一片天的女孩子。

現在不就能用上了嘛。

雖然她們出門在外,在外人眼裡還是會遭到非議,但是已經沒有嚴重到要治她們這樣‘不安於室’的女人於死地的地步了。

要知道當初寶華剛重生的時候第一次一個人到大明經商,她仗著自己實力強大,完全以女裝的形式行走在世麵上,雖然礙於她的實力,被她打怕了的人不敢再明麵上說些什麼,可是背地裡寶華可以說得上是一無所獲。

舉個例子吧,她去進貨,賣家賣給她進貨價總是比彆人高出三成,她去賣貨,壓根沒有人願意買,除非她比彆人低一成的價格賣給他們,可就算這樣,買她東西的人買了以後還嫌棄這東西是從女子手裡過一過的呢。

至於說求公道,壓根沒有公道可以讓她求,哪怕她被當地的商戶聯手擠兌,告到大明官府去,也是無用的。

有一些壓根不接她的狀紙,就算接了,也要先打她板子才願意插手她這個案子,流程特彆繁瑣,可即使這麼一步步下來,她也告不贏。

這還是建立在她強大的武力值的基礎上,如果她是一般大明女子,隻怕連官府的大門都不能走到。

大明末年貪官汙吏橫行,官商結合都是常事,可這譚汙濁中也有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官,但清官卻不是所有大明子民的父母官,而是大明男子的父母官。

寶華的第一次大明之行可以說得上是興衝衝的去,灰溜溜的回。

剛重生的誌得意滿,以為憑她的實力就可以一切順心的想法一下子打散了,她實力是強,修煉了那麼多年,就算對上傳說中的鬼王也不懼,可還是在這個程朱理學荼毒已久的男權社會舉步維艱,因為她隻能動用武功而不是術法。

寶華抬起頭來看看天,這個時候還不是末法時代,天道因為世間陰陽不調而殘缺不全,但還是有其意誌的。

寶華雖然是鬼修,但也算是修道之‘人’,既然是修道之‘人’,就應該遵循天道意誌,不得使用術法對付普通人。

現在她花了三十多年的時間才讓女子行走在世上不會有那麼多的歧視。

好吧,歧視依然存在,畢竟幾百年來一代傳一代的深入人心的想法,怎麼會被寶華區區三十多年就消磨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