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錯月留恨 這是個以驚鴻一瞥……(2 / 2)

桃*******債 聽*******晴 4448 字 11個月前

梅非隱隱知道些上官久的來曆。他不是本國人,而是大夏西的月氏國人。至於他為何會成了蕭攬的大弟子,大概其中更有些淵源,梅非也不得而知。

他與薑紅月的錯過,是命運的捉弄,更是兩人同樣的驕傲所致,怨不得彆人。

“其實當時我曾經讓人替我去見她,告訴她我的情況。那人回來之後告訴我,他在那裡等了一天也沒有見到小薑,隻好回來。”上官久撥弄著茶杯,蹙了眉。“我以為是她不願再與我相會,所以失了約。處理好家母的後事之後,我也曾尋過她一陣子,終究還是放棄了。”

“直到今天,她找到了我。我才知道——原來我被那人騙了。”他忽然閉上眼,手指捂上臉頰。“她在錯月橋等了我一天一夜,卻始終沒有等到我的消息。”

他緩緩站起身,走到窗邊去,雙手緊緊攥著。

“我真是混蛋。為什麼——為什麼她卻恰恰是嶺南王的女兒?為什麼她竟然是小三的未婚妻?”

梅非張了張嘴,不知道要怎樣安慰他。

梅非懂得上官久話中的深意。若薑紅月不是嶺南王的女兒,若她不是容璃將來的妻子,以他的性子,也許會不顧一切帶走她,與她重續前緣。

也許他從沒有想過,再次見到這個讓自己初次心動的女子的時候,她已將為他人之妻,這個人還是他的師弟。

“還記得我跟你說過,有傳言說我這逐月公子逐的是嶺南紅月麼?”上官久轉身,朝她自嘲地一笑。

梅非點點頭。

“這個傳言,其實是她自己讓人散播出來的。”

原來薑紅月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得知江湖上盛傳的逐月公子,其真實名姓正是上官久。那時嶺南王正有意要答應平陽王提出的婚事,她一急之下便讓人散播出這樣的謠言,隻期望若他真的是逐月公子,會出於好奇心來跟她見上一麵。

隻可惜,她始終沒有等到他。

七日的情定,一年的等待,兩年對彼此的誤解,換來最終的擦肩而過,漸行漸遠。

梅非也不禁替這兩人心酸。不是沒有緣分,不是沒有努力,為什麼偏偏就錯過了?

這兩人之間,她顯然更加同情那位紅月神女。這樣倔強這樣堅韌,明白自己要什麼,便用儘一切方法也要去爭取,隻可惜她所愛的人卻一無所知。

梅非忽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若說從前還對著紅月存了些嫉妒的心思,到了此刻便已全被欽佩和同情所代替。反而對上官久,她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甚至可以說他們之所以錯過,他得要負上更多的責任。

然而如今談這些還有什麼意義?

薑紅月今日來找他,隻是最後見上一麵,將從前的種種說清,好安心做她的新嫁娘。從此後,男婚女嫁,再不相乾。

這是唯一的,也是最恰當的結局,雖然對這兩人殘酷了些。

上官久和梅非坐在桌邊,不約而同地沉默了一會兒。

“大師兄,彆怪小五說話直。”梅非搖搖頭。“這件事,要怪隻能怪你自己。我看你不該叫上官逐月,不如叫上官錯月恰當些。錯過了紅月。”

上官久一臉被人揪了痛處的表情。“小五,我不指望你安慰我,也彆往我這傷疤上使命兒地抓啊!”

“大師兄。”梅非忽然神情一斂,伸手在他的手背上拍了拍。“你放心,三師兄他會讓紅月幸福。”

“你說的不錯。”上官久默然一笑。“知道她過得好,我也就放心了。小五,我們兩個也算是同命相憐,待會兒得多喝上兩杯。”

梅非瞪大了眼。“大師兄,你這個‘同命相憐’用的十分恰當,真是難得!”她真心讚歎道。

上官久的眉角抽了抽。“難道我之前用得不好?我現在可是秀外慧中!”

梅非嗆了口水,猛力地咳嗽了好幾聲。

“大師兄,姐姐,飯菜已經點好了,掌櫃的待會兒會送過來。”梅隱推門而入。“等久了罷?”

“阿隱,怎麼來得這麼晚?”梅非招呼他過來坐下,又替他擦了擦臉上的水滴。“怎麼,你出去了?”

“嗯,姐姐不是說對麵酒肆的蜜釀棗很好吃?我去買了一些過來。”梅隱將懷中的紙包小心翼翼地取了出來,放在桌上。“大師兄,你也嘗嘗。”

上官久一臉豔羨。“有個弟弟真是妙啊。俗話說,青梅竹馬——”

“停!”梅非趕緊讓他打住。再說下去,一定又會有什麼天生一對之類的話,讓她跟阿隱尷尬一番。“大師兄,不是說了不許用成語形容我們?”

“可是我忍不住。”上官久很委屈。“我這滿腹文采不拿出來用用還有什麼意思?”

梅非賠笑。“我們都知道你秀外慧中,不必用了。”

上官久滿意地點點頭。“知道就好。”

梅隱咳了一咳,把臉轉到沒人注意的方向偷笑了一通。

&&&&&&&&&&&&&&&&&&&&&&&&&&&&&&&&

路人甲日記:

我是路人甲,你可以叫我跑龍套的,但其實我是個演員。

是個演員,就該有合理的福利。

所以,我請假一天!

想知道明天我將會出現在燃楓城哪個角落?想知道我將以何種身份出現?

想知道可憐的小紅月和玉麵男還將遇到怎樣的杯具?想知道小梅子和小桃子又將如何將奸、情進行到底?

想知道咱們許久未曾出現的容師兄又將用何等的拉風造型上鏡?

請關注明天的桃花江湖報,我將親自見證一個巨大龐大以及碩大的陰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