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隻喰種的位置就排在我的前三個,是經常參與應援活動的一個人。
在他被拖出去之前,我盯著他比了一個口型。
[ 為什麼殺死她?]
他咧開嘴,笑得燦爛,血液在嘴邊擴散。
“因為她隻能是我推的偶像!”
......
第二個少女叫做星源佳子,十六歲,未成年的養成係偶像,天生一副好嗓音,音源資源極佳。
她在了半夜的音樂電台錄音室外被襲擊了。
這一次,我花大價錢買了大劑量的氣體迷藥,用匕首庫因克抵住了喰種的咽喉,無比困惑地提問。
“為什麼啊?”
“因為我迷戀她。”
......
“為什麼啃食他?”
“因為我喜歡他。”
......
“為什麼攻擊她?”
“因為我愛上了她啊。”
......
“為什麼殺死他?”
“隻要把他吃掉,變成我的一部分,我們就能一直在一起了吧。”
......
喰種似乎與人類一樣,都偏愛著聚光燈下的人類......弱小的喰種會啃食不出名的偶像,強大的喰種會喜歡頂級明星的□□與血液。他們會舉辦盛大的拍賣會,將人類當成物品一樣競價、拍賣、享用。
他們也會愛上人類,用喰種的方式與人類永遠在一起。
但是——
給人類做手術時,外科醫生的手必須穩定,不能顫抖。但是給喰種做手術的時候沒關係,於是,我給他們注入了抑製RC細胞的液體,割開脆弱的咽喉與動脈,剝開了不再複原的皮膚肌肉,如同他們對人類做的那樣。
昏暗的地下室裡,他們像狗一樣匍匐在地上,痛苦流涕著,求饒著。
我隻是告訴他們。
“彆給貪婪與食欲找借口了。”
“雜碎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