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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喰種的位置就排在我的前三個,是經常參與應援活動的一個人。

在他被拖出去之前,我盯著他比了一個口型。

[ 為什麼殺死她?]

他咧開嘴,笑得燦爛,血液在嘴邊擴散。

“因為她隻能是我推的偶像!”

......

第二個少女叫做星源佳子,十六歲,未成年的養成係偶像,天生一副好嗓音,音源資源極佳。

她在了半夜的音樂電台錄音室外被襲擊了。

這一次,我花大價錢買了大劑量的氣體迷藥,用匕首庫因克抵住了喰種的咽喉,無比困惑地提問。

“為什麼啊?”

“因為我迷戀她。”

......

“為什麼啃食他?”

“因為我喜歡他。”

......

“為什麼攻擊她?”

“因為我愛上了她啊。”

......

“為什麼殺死他?”

“隻要把他吃掉,變成我的一部分,我們就能一直在一起了吧。”

......

喰種似乎與人類一樣,都偏愛著聚光燈下的人類......弱小的喰種會啃食不出名的偶像,強大的喰種會喜歡頂級明星的□□與血液。他們會舉辦盛大的拍賣會,將人類當成物品一樣競價、拍賣、享用。

他們也會愛上人類,用喰種的方式與人類永遠在一起。

但是——

給人類做手術時,外科醫生的手必須穩定,不能顫抖。但是給喰種做手術的時候沒關係,於是,我給他們注入了抑製RC細胞的液體,割開脆弱的咽喉與動脈,剝開了不再複原的皮膚肌肉,如同他們對人類做的那樣。

昏暗的地下室裡,他們像狗一樣匍匐在地上,痛苦流涕著,求饒著。

我隻是告訴他們。

“彆給貪婪與食欲找借口了。”

“雜碎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