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父母不是戀愛的當事人,對於刻骨銘心的愛情體會肯定不深刻。所以,在決定兒女婚姻大事時,考慮的首要因素不是愛情。
其次,父母是過來人。他們也經過愛情到婚姻的生活體驗。從愛情跨入婚姻最大組成家庭,是存在很大變數。也就是說,愛情可能是美好的,但結婚過日子後又是另一番情景,我們不能把愛情的美好直接等同於結婚後一起過日子也會一樣美好。
再次,其父母是從整個家族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兒女婚姻大事。既然是大事,父母都很慎重的。除了考慮愛情因素,社會地位、經濟條件、謀生手段、傳宗接代等等都需要全麵綜合考慮。而不像戀愛中的青年男女,他們僅僅隻需要考慮愛情就可以了,覺得隻要有愛情就一定甜甜蜜蜜,就一定會天長地久、幸福永遠。
最後,雖然舊式父母包辦的婚姻確實一些兒女造成了悲劇婚姻,但那不是父母的本意。大家可以墊高枕頭想一想,天底下到底有哪個父母會真的把自己親生骨兒往火坑裡推啊?哪個父母不願意看到兒女過得幸福美滿?具有豐富社會閱曆和人生體驗的父母在為兒女婚姻操心時,對婚姻大事的考慮肯定比兒女要老練很多,成熟很多,全麵很多。其實舊式包辦婚姻裡也有很多幸福美滿例子啊,如李清照與趙明誠等,而且還可能占主流。我們不能想當然認為,所有父母包辦的婚姻都是不幸的悲劇婚姻,包辦婚姻的父母是殘害兒女婚姻的劊子手。
有人說,現代自由婚姻多好,根本就不需要父母來作決定。其實,從當前居高不下的離婚率,從為數眾多的上千萬的單親家庭就可以看出,現代自由戀愛婚姻真的有那麼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