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 散場的時候天已經漸明,除去……(1 / 2)

散場的時候天已經漸明,除去易辰,顧薄言以及鐘梓琦,其他四人都喝得不省人事。等三人將四人弄到顧薄言家的時候,天已經大亮。

易辰因為職業的原因早就練就了一身不眠不休的本事,在將四人安頓好後,又送鐘梓琦回了A大。

易辰在將鐘梓琦送到A大門口後,就被鐘梓琦勸走了。易辰開車前往易家,而鐘梓琦則是在確定易辰走後,自己去了A大附近的一處公寓。

易辰到易家已經是半個小時後,因為時間還早,易父和夏母都還沒有醒,整個彆墅隻有保姆在廚房做飯的聲音。

易辰隻是朝廚房看了一眼,並未轉道。

易辰直接朝樓梯走去,在走到二樓時剛好和起來喝水的易父打了個照麵。

易父在看到易辰的那一刻還以為是自己眼花了呢,在反應過來真的是易辰時,易辰已經上了三樓。易父連水都顧不上喝了,直接跑到廚房讓保姆多做幾個菜。而後叫醒了夏母,用了最快的時間洗漱,坐到了餐桌旁。

而上了樓的易辰,回到他的房間先是洗了個澡,收拾了幾件東西後便朝易舒夏的房間走去。易辰在易舒夏的房間裡輕車熟路地找到了她的密碼箱,然後輸入密碼。果不其然,在密碼箱裡有一本易辰十分眼熟的日記本。那是易舒夏從十三歲就開始寫的日記,日記的內容隻有一個,那就是:韓哲軒。

易辰剛開始發現易舒夏在寫這本日記的時候,並沒有發現什麼不對的地方,直到他上了高中發現易舒夏還在用這個本,就忍不住有了好奇心。易辰也曾問過易舒夏這裡麵都寫了些什麼,但易舒夏每次都能找到不同的話題繞過去。

易辰嘴上說著不關心,但還是偷看了這本日記。

不用仔細翻看,隻要掃一眼易辰就知道裡麵寫了什麼。是易舒夏喜歡上了一個叫韓哲軒的少年。

易辰翻到這本子的最後一頁,果然在最後一頁上寫著:喜歡你的第七年,我決定放棄了。

在最後一行,還寫著一句話:握不住的沙,乾脆揚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