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調查處分(2 / 2)

小林清子被停職調查的消息傳達到米花警署,大塚署長深感意外,當時他並沒有去現場,並不是不想去,而是作為無關人員,不被允許去。

但當夜聽說人質被解救,小林正彥被送至醫院,他還去醫院探望了。怎麼一轉眼,人質的家屬反倒要接受調查?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大塚署長把小林清子單獨約出來了解情況,發生了什麼他不知道的內情?

厚生課談話時要求保密,而且這件事小林清子也不想更多人知道,所以避重就輕的說道:“當時我太衝動,嚴重違反了規定。這件事情是我的錯,我願意接受任何處罰。”至於怎麼個衝動法她沒有說。

大塚署長也沒有追問,案件沒有結束之前,他不能去打聽更多。他能想到的犯錯大抵上是小林清子不配合行動,在某種程度上嚴重乾擾了案件的偵辦,所以他安慰道:“所幸正彥無礙,而且也沒有其他人員受傷。”

至於綁架犯被擊斃,則被他排除在外了,警方在處理人質案件時是有權擊斃犯罪嫌疑人的。

他安慰道:“彆擔心,處罰結果不會太重的。”受害人家屬情緒激動可以理解,無論如何,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不是嗎?

處罰結果會是什麼小林清子不知道也無法預料,甚至也不關心,她一個新入行的菜鳥,對各種管理規則處罰辦法都不了解。再說這也不是她所能左右的,還是那句話大不了被辭退,警視廳總不可能讓她抵命吧?

現在被停職了,前途未卜,停職意味著工資停發,她決定先出去找份臨時工乾乾。畢竟養家糊口才是人生大事!可哪裡又有高薪的工作呢?短大畢業的年輕人,也就隻比高中畢業好那麼一點兒兒,反正都不是那種正規大學。

日本的學曆歧視很嚴重,比如警務係統,一考定終身,後期升職幾乎完全看學曆、考試成績以及資曆。外麵就業也一樣,大學畢業的才更有可能進入大公司,競爭相對優渥的崗位。像小林清子這樣的,還是女人,隻能被臨時工挑三揀四。

巡查的薪水,加上補助,每個月可以拿到二十多萬,現在出來找工作,一般的臨時工根本達不到這個標準。所以小林清子挑選工作的原則是,在能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挑薪水較高的。

挑來選去,發現市區送貨的工作薪水最高,當然這個要按工作量計薪。但相對其他收銀員之類的工作已經算是高薪了,因為這個年代買得起車的人不多,駕駛證還沒有普及,會駕駛機動車算是一門技能。雖然自己現在沒有駕駛證,但小林清子認為她可以補個駕駛證,開車嘛,這個簡單。

花了二十多萬找培訓機構代報考申領駕駛證,真是貴!但這錢不能不花,因為想要獲得駕駛證,不僅要會開車,還要知道交通法則。她隻是會開車,但對日本的交通法則並不了解,到時候考試肯定無法通過。

這廂小林清子已經放棄了轉而尋覓新工作,而警視廳搜查一課還在對研討對她和五十嵐信田的處罰決定。

本次行動是搜查一課的職責,具體的處理決定也應當由搜查一課負責。會議室內,搜查一課最高長官北藤拓真早已看過遞交上來的各種資料,包括厚生課的訪談筆錄、心理測試以及現場勘驗等案卷檔案,甚至還去法醫處掃了一眼藤川英夫的屍體,看了屍檢報告。

這次綁架案如果是五十嵐信田擊斃的嫌疑犯,根本沒有這麼複雜。但問題的關鍵是擊斃嫌疑犯的人是沒有持槍權的巡查,而這個巡查的身份比較特殊,她不僅是受害人家屬,還是一名警員。

警員就是警員,享受福利的同時也要遵守規則,即便是身為受害人家屬,即便是在非執勤時間內。

“第一個問題,藤川英夫在當時是否具有被擊斃的緊迫性和必要性,這一點兒很重要。”北藤拓真的思路很清晰也很簡單,那就是擊斃犯罪嫌疑人的理由是否充分,然後就是過錯問題,誰犯的錯誤更大更嚴重。

“你們發表各自一下意見。”

這個會議室內的參會人員包括負責指揮行動的明智健悟以及五十嵐信田的直屬上司小原切也。

小原切也當時雖然沒有親臨現場,但他詳細翻閱了卷宗資料,並且親自又詢問了當時在現場的其他SIT隊員。他心中自有思量,但是不想先說,於是朝明智健說道:“明智警視你當時在現場,應該判斷的更為精準。”

雖然不知道五十嵐信田與小原切也的親屬關係,但小原切是五十嵐信田的直屬上司,上司維護自己的下屬是常見的事。明智健悟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說道:“現場的情況,在我提交的報告中已詳細描述。可以說對於這次綁架案的處置,我們預估失誤,沒有預想到人質身上綁有定時炸彈。而且現場的環境非常不利於狙擊,如果像往常那樣一直拖著等待最佳的狙擊機會,可能炸彈會先爆炸。嫌疑人身上也綁著炸彈,手握引爆器,再重新複盤當時的情形,我認為,擊斃是最佳選擇,而且一定要趁早。”

這起綁架案,無論是誰,事後再看,都能看出來肯定要儘早擊斃罪犯。但偏偏作為主要狙擊手的五十嵐信田沒有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合適的機會,反而被旁人繳械乾了他應該乾的活。

所以小原切也說道:“現在看來是這樣,但當時誰又能猜測到呢?當時大家都無法預測還有定時炸彈。我認同明智警視的看法,擊斃藤川英夫是必須的。”問題的關鍵是應該由誰擊斃,誰也不能證明五十嵐信田不能在有效的時間內完成擊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