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穿越了。穿越的原因並沒什麼新意,隻是普通的車禍、死亡、出生。唔……本來我隻認為是一次忘喝孟婆湯的投胎轉世而已,直到我過1歲生日的時候,我的舅舅舅媽帶著他們的女兒來給我慶生,我發現那個比我大差不多一歲的表姐叫赫敏·格蘭傑。
當然,有隻是同名的可能,我一個月的時候知道有個叫赫敏的表姐的時候,我就是這麼想的,但是看到那個表姐恰好有一頭亂糟糟的棕色卷發和小小的兔子門牙時,我就確定我穿越了。
不過,即使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也和我沒什麼關係,到底是不是穿越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也不重要。
我想,如果是我的朋友們穿越了,他們絕對會很開心,但是我不會為此而激動。我的目標並不是做巫師,而是做一名獨立搖滾樂隊的貝斯手。上帝啊!當我發現我出生於80年代的時候,鬼知道我有多興奮!
實際上,我對搖滾也不是很了解。高中的時候還覺得搖滾很吵,大學的時候偶然聽到了甲殼蟲樂隊的音樂,就突然對搖滾有了興趣。當然,隻是普普通通的興趣而已,並沒有很深入的了解。
在我穿越之前,我正準備學貝斯來著,背著我剛花大價錢買來的貝斯去上我第一節貝斯課,然後……就倒黴地出車禍了,是的,一節貝斯課都沒上,因為我是在去的路上出的車禍,而不是回來的路上!
想學貝斯是因為一部動漫,嗯……該死的,我穿越前它還沒完結!是《孤獨搖滾》,儘管我已經大學了,但是這名字戳中了我的中二心,特立獨行的涼前輩更是戳中了我的中二心。於是,我決定讓特立獨行的搖滾貝斯手成為我的人設,儘管上輩子沒能學成貝斯,這輩子我決定從娃娃抓起,儘早樹立好特立獨行的搖滾貝斯手的人設!
但是……在成為貝斯手之前,我需要應付一個大麻煩——討厭的赫敏·格蘭傑!!!
我並沒有看過哈利波特,小說和電影都沒有,隻是去打了哈利波特魔法覺醒的手遊而已,連遊戲都沒深入玩,我隻是喜歡決鬥。每天就是去禁林刷回響、到圖書館抽卡、以及到決鬥場上送死。
對於劇情裡的赫敏,我隻知道赫敏是個主角,但對於遊戲的赫敏,我要說的就多了,大小赫敏都很好用,韋斯萊大呲花、閃電都是我的愛!
因為遊戲裡的赫敏很好用,我對於這個表姐赫敏本來也是有好感的。但是當舅舅舅媽帶著她來找我玩了幾次之後,我徹底討厭上她了,她就是我特立獨行搖滾貝斯手人生路上的第一個敵人!
為什麼啊……為什麼啊……她才兩歲欸,為什麼我能從兩歲的小孩的身上看到教導主任的身影!
誰家兩歲小孩陪一歲小孩玩的方式是拿著卡片教她單詞啊!誰家兩歲小孩陪一歲小孩玩的方式是給她讀繪本啊!不過,赫敏能做主角很正常,畢竟她才兩歲就能自己獨立讀完繪本了。
而且,赫敏的嗓門很大,哦,儘管我喜歡搖滾,但是我不喜歡說話很大聲的人,她哭起來也超大聲,真的嚇死個人!
她還很像管家婆,總是不讓我做這個做那個,我才一歲欸!無聊好奇想探索下我自己的家怎麼了,明明這是我家,又不是她家,她會磕磕巴巴地和我說什麼:“不行哦,這是姑父的書房,不行哦,這是姑姑的衣帽間,不行哦,這個吃多了會肚肚疼。”
儘管她才2歲,我就知道她會成為我這輩子的“彆人家的孩子”,請問你會喜歡彆人家的孩子,沒人會喜歡,好嗎!
更該死的是,我發現她出生於79年9月19日,而我出生於80年8月31日,隻差一天,隻差一天,我就可以不用和她一個年級了!尤其是我發現我出生在晚上11點時,這種悔恨的心理就更強烈了,就差一個小時,就差一個小時!為什麼我要這麼著急地出生啊!
不過,我知道,隻要到了11歲,我就可以擺脫討厭的赫敏啦!因為她要去做巫師,而我要做我的貝斯手。
說完赫敏,讓我說說我這輩子的父母。